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五篇 第一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的范围。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每年述职、述廉、述学一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述职、述廉、述学一次。 三、述职、述廉、述学、内容包括本年度管理目标、廉洁自律和学习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和体会、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优缺点、下年度初步打算等。 四、在述职、述廉、述学的基础上,根据年初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和本人平时表现,经民主评议和领导研究,评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并予以公布。 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
2、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分为任职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即在任职前,面对新的任务,明确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所负的责任,提醒和要求其在职务提升或变动后,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诫勉谈话,是指在廉政建设方面群众有反映或有苗头性问题,但够不上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和纪律处分的。 二、廉政谈话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 三、党员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应当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
3、,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四、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 1、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的; 2、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的; 3、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澄清或者调查的; 4、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 五、组织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谈话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委托或者制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六、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1、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 2、应当提前以适应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3、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必须如实回答,不得隐瞒或规避。 4、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
4、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5、谈话对象提出的合理建设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6、谈话时,应做好记录,记录谈话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领导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组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分工明确,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二、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听取职能部门专题工作报告。 三、班子成员加强自律意识,提高表率作用,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四、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并建立廉政档案。 五、局主要领导与股室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六、严格执行人事
5、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必须做到集体研究决定,在干部任免、职工调动、奖惩等项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 七、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其它廉洁自律规定。 八、认真执行行政管理制度,对大宗物品采购等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廉政监督和监察。 政务公开及接受监督制度 为了增强全体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逐步实现依法行政,为我县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股室所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二、推行政务公开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基本要求是: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敬业乐群、无私奉献、求真务实、优质高效
6、、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树立国土新风,争创一流业绩。 三、凡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务政务活动都要公开,政务公开要做到:公开事项具体,政策规定明确,办事程序简明,时限要求清楚,服务标准规范,结果公布及时。 四、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依法办事,文明高效,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五、各股室所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细化,采取在办公地点,办事场所设置专栏、咨询台、张贴公告以及报刊登载、电台、电视台播放、设置查询电话和印发宣传材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务活动内容及要求。 六、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对政务公开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简称“三监督”),要经常向局领
7、导报告情况,定期申报有关事宜,定期向群众通报情况,公开电话,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回答新闻界提出的咨询。涉及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必要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七、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和监督制约措施等,所有制度规定都应公布公开,做到“制度上墙”,并向社会公布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等。 八、建立政务公开通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方面及时通报和宣传实施政务公开有关情况,促进政务公开活动向纵深发展。 九、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的奖惩办法。把公务人员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
8、职务晋升考核之中,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十、要把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与“三讲”教育和实行党风廉政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务公开活动中的领导核心和骨干带头作用。 十一、在政务公开活动中,要转变作风,严肃纪律,纪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尽力为基层,为群众热心服务,排忧解难,又要强化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实行动态管理,分年度和阶段确定政务公开的重点,对涉及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需要公开的事项,必须随时发生,随时公开。 十三、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季度自查自报,半年检查通报和全面考核评价的定期评价和通报制度。 领导干部廉洁
9、自律制度 一、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二、不准在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不准利用职权在招工、招生、征兵、农转非等方面为子女和亲属谋求特殊照顾。 四、不准违反规定集资建房和建私房,不准多占用办公室,退、离休后不再保留办公室。 五、不准擅自动用公款出国、出省旅游、出入高档豪华娱乐、休闲场所。 六、不准利用职权收受礼品、谋取私利。 七、不准借婚丧娶大操大办,请客送礼,勒索钱财。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赌博。 第二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0、,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主体及其职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进行述职述廉的主体;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一年来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学习党政纪条规和接受廉政教育、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以及个人年度工作业绩与奖惩情况等; (三)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
11、括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本人应承担哪些责任等。 四、述职述廉工作开展时间。每年年末,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结合年度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进行述职述廉。 五、述职述廉的范围。各乡镇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范围为:乡镇直机关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及个私企业代表参加;县直各单位,由全体机关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六、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扩大到
12、工作联系较广的单位中进行。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报告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前,要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视情况派员参加。述职述廉后10天内,将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表和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县纪委XX县区委组织部,单位留存一份。 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廉政勤政情况,述职述廉的内容纳入人大述职、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廉政谈话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八、监督检查和考评。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县纪委
13、牵头,每年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进行抽查和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民主测评。组织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测评结果差票率达30%以上的,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或作出组织处理。 (二)个别访谈。由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掌握的情况,向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等知情人进行个别访谈。 (三)查看原始资料。详细查看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落实反腐败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方面的文件、简报、总结、会议记录等。 (四)综合评价。由考核组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
14、干部是否勤政廉政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将采取诫勉谈话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帮助提高认识,督促纠正错误。 白家庄镇述职述廉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镇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范围为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第三条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5、情况;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 (四)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依法行政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白家庄镇过程中,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干事创业、履行职责情况; (七)密切联系群众,改善民计民生,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情况;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九)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十)其他需要述职述廉的情况。 第五条述职述廉于每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由镇党委自行确定,并提前一周向县纪委XX县区委组织部报告。 第六条述职述廉的范围和方式 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在有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
16、人、农村党支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总结报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专题会议进行,也可结合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干部考察测评工作进行。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第七条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召开述职述廉会议,进行述职述廉; (二)民主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 (三)县纪委XX县区委组织部指定专人对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汇总,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 第八条对述职述廉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督促其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
17、正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深化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学校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意义 1、学校干部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教育的各个方面,自觉作出表率,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以良好的风气扎实推进学校发展。 2、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实效性,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杜绝为学生代办所得回扣使用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依照有关法规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经济财务管理行为。
18、 3、各级干部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班组、深入一线、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加强调研,努力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具体内容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情况。 2、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班组了解群众的思想和情绪,为教职员工多办实事的情况。 3、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光明磊落,胸襟坦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4、加强团结,保持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不搞小团体或为小团体维权的情况。 5、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选拔聘用干部的情况。 6、认真落实干部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项制度;不在各类公务活动中收受礼
19、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所收各种名义款项一律上缴的情况。 7、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情况。 8、带头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子女、亲友到本校入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缴费的情况。 9、不在老师职称晋升、学历提高、奖金发放等敏感问题上以权谋私的情况。 10、爱护学校公物,不动用公物办个人私事;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的情况。 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 1、学校校级党政领导接受区教育党工委的考核,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全体员工述职述廉。 2、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向校级党政领导及全体教代会代表述职述廉。 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间安排 每年年底,分两场进行。 第四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0、XX市XX县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深化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意义 1、为使学校干部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教育的各个方面,自觉作出表率,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以良好的风气扎实推进学校发展。 2、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实效性,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杜绝为学生代办所得回扣使用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依照有关法规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经济财务管理行为。 3、为使各级干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班组、深入一线、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加强调研,努力
21、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和谐。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具体内容 1、自身理论学习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履行职务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改进的措施等;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条例等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 1、学校校级党政领导接受区教委相关部门的考核,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全体员工述职述廉; 2、学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向校级党政领导及全体教代会代表述职述廉。 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时间 学校党政正职领导按区教委指定的时间进行述职述廉及测评,学校中层以上
22、干部于每年12月份完成。 二o一o年八月 第五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规定,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 二、述廉内容 (一)坚定理想信念,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个人廉洁从政行为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方式和程序 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每年年度考核进行。 (一)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在年终总结会上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报告中,述职述廉的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述职述廉后,将干部年度廉政测评表与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一并发放,由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由县局考核组汇总后向主要领导如实汇报。 (四)根据测评中反映出的述职述廉人廉洁从政的重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向全局通报会议情况,同时向县局专题报告。 四、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 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局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第16页 共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