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 品 采 购 合 同(酒店酒水采购专用) 协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定期间: 供 货 协 议 签订时间: 协议编号: 采 购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和谐充足协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标的商品名称及价格货品序号商品名称度数规格单位价格(元)备注1234合计(大写) 此协议所标注的价格包含税费、货品运送、货品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第二条:协议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本协议中甲乙协商购买
2、的相关商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饮品质量监督准则,规定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硬性规定,符合国家对食品、饮品的流通规则; 二、本协议所采购的商品规定必须通过检查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第三条:协议采购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本协议所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减少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乙方减少商品价格时,应在降价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
3、式告知甲方有关业务部门,并按照降价后的商品价格重新计算协议总价格,以新协议价额交付货款;当乙方上调商品价格时,乙方要在上调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的有关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 日内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后作出答复,并按照答复后的价格进行货款的结算。第四条:协议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 一、协议商品的供货事宜: (1)供货质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之后除有具体约定供货时间外,若无具体供货时间的则乙方应尽快办理供货手续; (2)供货方式:乙方作为协议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品至甲方使用的地点,其运送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协议商品的交货事宜:供货方将商品运送到甲方使用场合后应由
4、运货负责人和收货负责人员当面清点货品,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据(此凭据仅证明货品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为对商品质量验收的凭证);三、 协议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地点:协议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则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品后,甲方应当积极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乙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第五条 :协议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订履行期间,甲方没有合法理由不得无端规定退货或者拒绝接受乙方送
5、达的货品,为此给乙方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二、甲方在协议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对商品进行验收的,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乙方提出异议并进行应对解决的,视为甲方默认该批商品符合协议约定;三、针对乙方对甲方有关业务部门或个人的投诉,甲方应当积极认真迅速有效的妥善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四、关于甲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一、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或甲方的进货告知规定准时按量的向甲方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为此对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进行补偿或补偿;二、 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
6、协议商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由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导致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身承担;三、 对于甲方库存商品在保质期限到期前一年,经由甲方提出后乙方应立即配合调换;四、 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具有公开市场销售的条件,不得生产、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产品腐烂变质的产品;五、 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
7、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所有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其他协议条款一、乙方承诺所供商品价格应是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调换其他供应商,若有其他供应商与乙方签订的商品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按差价的十倍金额扣除,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二、按本协议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补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解决。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品或扣付货款来充抵;三、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调解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协议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相关机构各留一份;五、 本协议左侧封边应有甲方启封公章,右侧应有乙方启封公章。采购方: (公章) 供货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