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16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
2、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
3、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
4、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外省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将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 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
5、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 合格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4.建筑施工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