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焊机安全规程 1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21第12.1节和第12.4节的规定。 2对焊机应安排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互相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导线截面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电压为220V时导线截面mm2 10 25 35 45 一次电压为380V时导线截面mm2 6 16 25 35 50 70 150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露,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4焊接前,应依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依据温度调节。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7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8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