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对焊机安全规程
1.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21第12.1节和第12.4节的规定。
2.对焊机应安排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互相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导线截面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电压为220V时导线截面〔mm2〕
10
25
35
45
一次电压为380V时导线截面〔mm2〕
6
16
25
35
50
70
150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露,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4.焊接前,应依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依据温度调节。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7.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8.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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