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借款(保证)合同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
电话: 。
借款方 (乙方): ,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保证方(丙方): 有限公司,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201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以乙方实际收到借款开始计算。
付款方式:自签订本借款(保证)合同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届满即201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计 个月。
借款利息按借款 万元每月 %,计 万元,每月 日前乙方将利息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指定利息付至户名 账号:
。 银行,行号: .
三、甲乙丙三方约定,若乙方逾期未能支付利息或归还借款本金,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承担律师代理费,乙方并同时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调查费、违约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四、乙方、保证方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有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个人身份证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有签字、盖章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保证方丙方共同承担。
五、乙方承诺承担本合同及其担保条款项下的登记、保险、公证、鉴定、评估及法律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七、乙方应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工作单位或持有股份的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或被撤销执照、关闭停业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九、乙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十、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严格按照甲方申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否则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设有担保。保证方丙方在本合同尾部的“保证方”内签字或盖章,保证即行生效,保证方系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调查费等)等。本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可撤消性。主合同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条款仍然有效。
十二、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处分抵/质押物和要求保证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支付发生逾期;
2 .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刑事监禁、死亡后无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
3 .保证方丙方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其他司法程序及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会影响借款偿还的情形;
4 .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5 .乙方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汽车、消费品从事违法活动:
6 .乙方或本合同项下保证方丙方将设定抵押权/质权的财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予或重复抵押的;
7 .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己经或可能造成借款损失的;
8 .乙方拒绝或阻挠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及保证方丙方。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保证方丙方同意转让后继承承担担保义务的书面文件或提供新的担保,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十五: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全部借款,若逾期乙方承担借款(保证)合同总借款30%的违约赔偿金。
十六、若有不可协商的异议,甲乙丙三方均同意选择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乙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乙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和担保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丙方各执 壹 份。
十九、本合同中甲乙丙三方地址均为甲乙丙三方自行确认的地址,上述地址为甲乙丙三方有效邮寄地址,并作为收取本合同相关资料、法律文书的确定地址,合同任何一方向以上地址邮寄文书,视为送达。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 (乙方):
保证方(丙方): 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2,担保方丙方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担保方丙方股东会纪要、保证函。
保证函
致 :
本公司自愿为 向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你们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我公司已清楚,对其中约定的条款内容我公司已理解,并不存在异议。担保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函具有独立性。若主合同无效我公司仍然自愿承担对上述范围内的还款和赔偿责任。
特此致函!
保证人: 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15年 月 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会议通知时间:2015年 月 日
出席会议股东 :
主持人: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会议决议:
一、就第一项审议事项,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同意为 向
(身份证号码: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字:
2015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据
今借到 (身份证号码: .)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此款已于2015年 月 日收到。
特立此据
借款人:
时间:2015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