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平安工作,积极应对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和重特大平安事故,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照靖教字201222号文件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一)花园学校突发性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 指 挥:季炳双 花园学校校长 13943967912 8778062副总指挥: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 7885758总 协 调:季炳双 花园学校校长副总协调: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成 员:鞠庆华 花园学校工会主席 13894071948程少君 花园学
2、校总务主任付华光 花园学校教诲主任 13843977751张洪进 花园学校团委书记 7885325秦淑霞 花园学校校医(二)救援工作组1、抢救领导小组组 长:季炳双花园学校校长副组长: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鞠庆华 花园学校工会主席成 员:程少君 花园学校总务主任付华光 花园学校教诲副主任张洪进 花园学校团委书记2、医疗抢救组组 长: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副组长:程少君 花园学校总务主任成 员:张洪进 秦淑霞(校医)秦运启 隋显亮 李连波 李宜琴工作职责:(1)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医院等部门制定抢救方案,抢救伤员。(2)协调镇医院、县内各医院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及时救治。(3)协调血站、卫生防疫
3、部门做好受伤人员供血和防疫工作。3、交通治安保障小组组 长: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副组长:鞠庆华 花园学校工会主席成 员:付华光 林春宝 房起城孙晓东 王海滨工作职责:(1)协调有关部门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3)协调抢救工作和组织调动运输工具。(4)维护事故现场附近秩序,保障抢救工作顺利进展。4、事故善后处理小组组 长:季炳双 花园学校校长副组长:鞠庆华 花园学校工会主席程少君 花园学校总务主任成 员:刘锡友 苏秀英工作职责:(1)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的登记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迅速
4、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稳定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情绪,防止家属无理取闹滋事生非。(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员谴返、受伤人员保险理赔工作。5、事故调查组组 长:朱宏宇 花园学校校长副组长: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成 员:鞠庆华 花园学校工会主席工作职责:(1)协调有关部门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事故调查。(2)协调有关部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迅速查出事故缘故、生命财产损失情况及相关负责人。(3)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展调查处理。二、调度指挥程序(一)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调度网络1、学校特大平安事故的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调度,由重特大平安事故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需全县范围提供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协助时,由
5、校重特大平安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向全县教育系统重特大平安事故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全县教育系统重特大平安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做好联络并统一指挥。2、花园学校重特大平安事故的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调度网络如下:救 援 人 员 总 调 度:季炳双(花园学校校长)调 度 员:程少君 花园学校总务主任救援物资、设备总调度:孙书君(花园学校副校长)调 度 员:鞠庆华(花园学校工会主席)各 学 校 联 络 员:鞠庆华(花园学校工会主席)局 直各 单 位联 络员:孙书君(花园学校副校长)3、突发性重特大平安事故报警单位及报警:火 灾 报 警 单 位:消防大队报警:119饮食事故报 警单 位:镇医院报警:7885311
6、县急救中心报警:120治安事件 报警 单位:公安局报警:110交通事故 报警 单位:交通大队报警:122其它紧急:靖宇县红十字会:7225532靖宇县人民医院:7224256靖 宇 县 中 医院:7225535靖宇县卫生防疫站:7235273 7225273镇政府报警:7885331靖宇县教育局:7268001 7268002 7268006(二)突发性重特大平安事故救援程序第一步:操纵事态总负责人:季炳双 花园学校校长负 责 人: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工作人员:鞠庆华现场救援联络员:付华光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展隔离,安抚当事人及其家属;平复分析现状,精确预测事态开展趋势,协调沟通各方面关系
7、等。第二步:疏散和抢救伤员负责人: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第二负责人:鞠庆华工作人员:秦淑霞(校医) 其别人员:李宜琴 方立香房起城 孙晓东 李连波 隋显亮 秦运启现场联络员:秦淑霞职责:负责协调卫生局、医院、急救中心做好伤员疏散、抢救工作,实在保证救援设备发挥最大效益,按伤员数额及轻重缓急,以最快速度把伤员送到各医院进展抢救。第三步:保护现场负责人:孙书君 花园学校副校长第二负责人:林春宝 工作人员:刘锡友 薛 涛纪秀波 尹淑琴 现场救援联络员:张洪进职责:负责现场隔离保护,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查找事故线索、证据等。三、事故报告程序(一)发生突发事故后,由校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到现场5分钟内)向县教育系统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二)发生突发事故后,由校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到现场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三)由校现场救援联络员(到现场10分钟内)联络相关救援机构,恳求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