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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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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假设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关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假设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使命         4.1公司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确保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催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作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4各部门         4.4.1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本部门的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及安全环保部。         4.4.2组织对员工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员工能识别事故征兆并掌握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         5.1.1依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铬酸酐,硫酸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保部依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危险物质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关于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这些状况组合的危险源应列为重要危险源。         5.1.4安全环保部应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形成评估报告。危险源的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5.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2.1报告与告知         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重要危险源应列入公司重点监控对象。         5.2.1.1安全环保部依据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重要、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见附表1〕。台帐中应注明重要、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发生严重危害事故可能性、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源级别、应采用的主要监控措施、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员等。重大重要危险源台帐应发到各部门〔车间〕,并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储存。         5.2.1.2通过辨识确定的危险源〔点〕,各部门〔车间〕要造册登记、绘制一览图上墙,告知员工。         5.2.1.3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变更         5.2.2.1凡进入台帐的重大、重要危险源,未通过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评审不得撤帐或降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或者放弃管理。         5.2.2.2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进行评审时,应同时评审重大、重要危险源。公司应当至少每3年x月xx日内交安全环保部;         〔3〕现场级负责人每周检查1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本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留部门安全员处储存。         5.2.4.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应符合“三定〞要求〔即:定检查时间、定检查内容、定检查责任人〕。“三定〞的具体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班组制订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2.4.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要保持执行闭环监控,做到:有书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踪反馈,有验收手续。         5.2.4.5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及设备运行、修理等环节的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完整、清楚、可追溯。设备动力部定期〔依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安全环保部。         5.2.5应急救援的演练         5.2.5.1重要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备案。         5.2.5.2安全环保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至各单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2.5.3安全环保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人员。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5.2.5.4安全部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应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         5.2.5.5安全环保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环保部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2.5.6安全环保部依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5.2.6应急资源管理         5.2.6.1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5.2.6.2安全环保部依据应急措施计划,合理配置足够的应急器材,建立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         5.2.6.3各单位应急器材应定人保管并进行常常性的维护、保养,坚持应急器材完好。发现应急器材不完好,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5.2.7档案管理         5.2.7.1安全环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应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险源管理档案。         5.2.7.2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重要、重大危险源台帐:         〔2〕重要、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3〕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方案和记录;         〔4〕公司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检查记录〔安全环保部保管〕;         〔5〕现场负责人检查记录〔部门保管〕;         〔6〕培训教育记录;         〔7〕评审资料         〔8〕重大危险源的报表等。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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