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长在资产管理工作会发言 同志们: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市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将村务公开等32项农村重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统一制定了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图,作为村级事务工作的指南和基层干部决策执行、群众对照监督的具体依据。11月2日,市上又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足见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今天,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
2、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刚才,县监察局、农委、镇、镇就做好这两项工作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我完全同意。稍后梁书记就这两项工作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这两项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仅能够有效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而且能够较好地防范集体资产的险,壮大集体经济,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物质
3、基础。近年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先后建立健全了村务财务公开督查、村财“三年两审”、民主理财、“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今年又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三资”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搭建网络公开平台,初步建成了高效、统一的农村“三资”网络化管理体系,提高了村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使“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更加有效地约束农村党员干部行为,切实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但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部分资源开发、流转速度明显加快,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已成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4、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成为引发群众争议和矛盾的焦点所在。就我县而言,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尤其是集体资产和资源被低价承包、租赁、出让,集体公益事业投资疏于管理,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和投资效益低下;少数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村级事务规范化程度不高,村务公开不规范,村“两委”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村级事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直接利益,也与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格格不入。因此,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不仅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化解农村突出矛盾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教育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按章办
5、事,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扎实推进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下发的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落实任务,明确目标。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三资
6、”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达到账款、账物、账账相符;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通过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开发利用和处置状况,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动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规范程序,摸清家底。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从今年10月份开始,明年6月底完成,范围是2011年6月30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各乡镇要按照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清理核实、全面登记、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公示确认、审核备案、建立台账、汇总上报”八道程序,全面彻底查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存量及现状,坚持账内
7、与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掌握“三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 三是公开透明,严肃纪律。“三资”清查结束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全面公示,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的意见,凡是对“三资”清查情况有异议的,必须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应及时上报“三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或裁定,确保清查工作全面彻底、准确无误、不留死角。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
8、织验收,省市也将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小于30%。对于验收抽查中发现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要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市上安排,我县今年选择两个乡镇先行试点,探索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于2013年在全县农村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管理方面,要重点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和农村基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根据我县制定的实施意见,制定好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实行村级事务听证制度,凡涉及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村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监督
9、;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监督。实行村务质询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质询会议,党员、群众对村两委管理决策村级事务提出质询,由村两委干部现场予以解释和答复。在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完善财务收入、开支审批、预决算、岗位责任、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和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及时入账核算。日常开支要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履行民主程序,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要定期逐笔逐项向村民公布,
10、接受群众监督。要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制定相关方案,进行资产评估,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源登记、招标投标、经营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协
11、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把清产核资和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尤其是“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要抓好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干部群众的认可
12、,是工作和制度顺利推行的关键。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让干部群众认识到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对于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意义。各乡镇、农经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分层抓好培训指导,要确保参加这两项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人员,都能真正学全、学深、学透有关程序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保证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规范运行。县农委要认真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13、特别是经管局要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依法强化农村集体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县财政局要认真依法履行国家会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修改、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对“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法规、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机构会计人员和农村会计人员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县民政局要将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将农村集体“
14、三资”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民主评议考核指标体系中,不断完善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国土资源、林业、教育、水务、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的配合和指导,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要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各项工作做细,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因“三资”清产核资引起上访事件,确保农村安定和谐。 五要
15、强化督促检查,力求稳步推进。县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深入乡镇、村组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要在抓好清产核资工作督促检查的同时,抓好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每个阶段有部署、有督促、有小结。要专门抽调人员组成指导组,与驻村干部一起,到各村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个阶段的目标要求不打折、不走样。 同志们,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