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10月17日市级“扶贫日”活动倡议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每年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是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对于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新时期践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快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大意义。今年作为第一个“扶贫日”,其活动主题为:“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对此,我市将开展以“10X8226;17,邀您一起来扶贫”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营造人人关心扶
2、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积极募集扶贫善款,推动各方力量向重点贫困村整合,引导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市141个贫困村和21.6万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全社会共同的理想和愿望。在我华夏中国,“扶贫济困”有着深邃的思想基础、丰富的实践行动和悠久的历史传承,“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已成为中华文化的强大基因、中华文明的核心理念、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精神,坚定“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理念,我们怀着最真挚、最恭敬的心发出呼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民营企业
3、、金融机构、民间组织、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广大党员、团员、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伸出您援助的手、点燃您火热的情、献出您关爱的心,积极参与到“10X8226;17,邀您一起来扶贫”的主题活动中来,尽自己所能捐赠扶贫善款,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我们相信,发自您内心深处的关爱和善举,将让弱者不再孤独,让贫困者不再无助,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蔚然成风,让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人心,让贫困群众与您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快乐的美好日子。 有意捐赠的各类主体,可与指定的受赠机构取得联系。指定的受赠机构: 您捐赠的扶贫善款,将根据您的定向或确定用于帮助特殊贫困户扶贫搬迁、资助贫困大学生就学和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我们将督促受赠机构加强扶贫募捐资金使用的管理,全面公开资金使用信息,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自觉接受您和社会的监督。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