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9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区经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等6部门成立区清理工作联席会议(以
2、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区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履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清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区政府和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作方案、综合情况和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清理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清理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
3、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经发、财政(国资)部门要对所联系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对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理,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没有主管部门的社团组织由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人事部门要综合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法制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规范
4、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二、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对全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行业中介机构举办的面向本系统、本行业或面向基层、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一登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撤销各种脱离实际、与经济利益挂钩的乱收费以及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清理工作的原则。清理工作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 三、清理工作
5、的范围、重点、方式和政策界限 清理工作的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行业中介机构举办的面向本系统、本行业或面向基层、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均属于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 清理工作的重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已立项多年,形式和内容脱离实际的项目;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主要针对县、乡两级的“一票否决”项目;面向企事业单位重复设置的项目;要求基层或个人出钱出物出工的项目;要求层层设立专门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的项目;面向企事业单位、以赢利为目的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为本单位职工发补贴
6、、搞福利的项目。 清理工作的方式。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清理工作的政策界限。总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项目,国务院举办或者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项目,予以保留;省政府或国务院各部门举办、确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的项目,经全国清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保留;省政府各部门举办、确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的项目,经省联席会议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予以保留;省辖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
7、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清理工作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清理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审核公示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年4月1日-20日)。成立清理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镇(街道)各部门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清理工作;同时,各镇(街道)
8、各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开展清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召开区清理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调查摸底等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通过发放登记表、双向核查等方法,全面收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逐一登记、逐项核对,除要摸清项目的名称,还要列出其举办的依据、周期以及是否收费等情况。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于20*年4月20日前填妥附件表格,连同有关文字说明材料,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如实填表上报,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凡未上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列为撤销范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认真审核,研究提出拟撤销或
9、保留的意见及需要保留的依据。 审核公示阶段(20*年4月21日5月)。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报送的拟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清理工作政策规定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联席会议审定。同时,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派出检查组等形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限期整改。根据区联席会议审核认定的结果,编制撤销和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并报经市联席会议批准后,通过报刊等媒体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公布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进行认真整改,对应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
10、撤销,对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加强管理。区联席会议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清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建章立制阶段(20*年67月)。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汇总各镇(街道)各部门情况,形成全区清理工作报告,经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同时,区联席会议制定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巩固清理工作成果,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各镇(街道)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部署、研究落实具体清理措施。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对策措施,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区联席会议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予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