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节能环保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区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和民众环保自治创建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树立节能减排的科学观念,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整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60%的社区创建为节能环保社区,使市民自觉参与到节约一吨水、节约一度电、节省一张纸的节能行动中来,建设绿色家庭。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创建节能环保社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在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培训交流、检查督促等工作。 其办事机构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 (二)
2、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节能环保社区创建与申报工作,并纳入各街道、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四、申报与评审 (一)凡是XX县区辖区范围内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社区均可申请创建“节能环保社区”。 (二)节能环保社区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评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申报节能环保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创建的必备条件(见附件一)。 2、根据考评标准要求建立规范的创建工作档案(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档)。 (四)节能环保社区评审程序为: 1、每年由各街道、乡(镇)推荐本辖区具有示范性的节能环保社区参加区级评选,通过区级
3、评审合格的来年可以申报市级节能环保社区;创建单位也可对照*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认为已达到市级标准要求,由街道、乡(镇)推荐,区创建办审定认可,可直接申报市级节能环保社区。 2、公示。创建社区将创建节能环保社区的目标和措施,*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标准、条件,以及区创建办联系电话等内容,在社区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3、评审考核: 节能环保社区实行统一考评标准。达到*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考评标准80分以上可命名为区级节能环保社区;达到90分以上可命名为区级节能环保示范社区。 申报区级节能环保社区的单位应填写*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申报表(见附件二),由所
4、在街道、乡、镇审批盖章,汇总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对申报单位的材料汇总、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考核。 现场评审、考核应包括如下内容。听取创建单位的工作汇报;听取创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的推荐陈述;依据考评标准对创建单位的工作档案、节能环保监督管理体系、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社区节能环保、绿色生活、特色等方面进行现场了解、考核和评估;对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开展问卷调查;考核组遵照回避原则,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和评分;进行情况反馈和意见交流等。 五、命名与管理 (一)命名。根据*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考评标准,评分达到相应级别,命名为区级节能环保社区和节能环保示范社区。
5、(二)奖励。对获得区级节能环保社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区级节能环保示范社区的采取“以奖促治”的办法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三)管理。*市XX县区节能环保社区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区创建办将对区级以上节能环保社区每年按照20%的比例滚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和撤销称号处理。 六、几点说明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绿色社区”创建并入节能环保社区创建工作,评审验收后统一命名为区节能环保社区(绿色社区),实行新调整后的创建标准。 (二)2009年1月1日以前创建的区级以上“绿色社区(村)”(含区级)要对照新的创建标准进行规范,凡在抽查工作中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将责令整改或撤销称号,并报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市、区节能环保社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国家、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配套。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