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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脱贫攻坚督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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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乡镇脱贫攻坚督查方案 一、督查范围 全镇26个村(居),镇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督查内容 详见附件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6月下旬,督查小组不通知,不打招呼进村入户进行督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组人员 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督查检查组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组组长及组成人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镇直相关单位抽调,组建4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23名成员。 五、结果运用和整改要求 督查结果实行百分制。督查组结合评分细则(附件),对各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督查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全镇,被通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在

2、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指挥部督查检查组办公室。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将作为下次督查的重点。 督查结果纳入对被督查单位和人员当月效能考评,对位列前3名的村(居)两委干部和帮扶工作队成员分别奖励绩效工资300元、200元、100元;对后3名的村(居)两委干部和帮扶工作队成员分别扣除绩效工资100元、200元、300元,并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2016乡镇脱贫攻坚督查方案二。为确保中央、省、市、县有关脱贫工作精神落到实处,有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加快脱贫攻坚工作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3、阶段性任务开展精准督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工作责任及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大合力;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全面准确地反馈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脱贫攻坚督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姚洪伟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杜尊XX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德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员:李东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母春祥县委办副主任 于广臣县政府办主任科员、副主任 董立XX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周佩民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文博县委办督查室工作人员 房哲县委组织部

4、工作人员 李想县纪委宣教室检查员 张健县政府办督办室工作人员 宫丽娜县人社局考核培训股工作人员 钱林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业务推进组工作人员 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委办,由县委办副主任母春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从2016年5月至2017年年末。 四、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形式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在定期督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具体方式如下: 1.实地查看。督查组深入村屯农户,到贫困户家里、项目现场,详细查看了解部门、中省直单位及民营企业包村情况,干部入户帮扶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2.基层座谈

5、。在村里召开村民代表、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级档案及乡镇村建档立卡软件材料归档情况。 4.随机抽查。督查组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查、看、访”等方法,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每年抽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例达到15%。 5.乡镇自查。各乡镇按本督查方案对本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情况进行督查。 6.督查汇总。各乡镇、各单位督查结束后,及时汇总督查情况。 五、督查内容 (一)整体督查内容 1.组织及宣传发动。重点督查部门、乡镇是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是否成立领导组织,是否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是否召开动员会议和阶段性推

6、进会议,是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包括印制宣传单并及时进行发放。群众知晓率是否到100%。 2.贫困对象确定。重点督查贫困户确定程序是否完备,“两公示一公告”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了精准识别,群众是否稳定。 3.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督查方案要求,重点督查各乡镇建档立卡信息采取及录入是否完成,指标数据是否全,特别是“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等资料是否齐备、数据是否详实、管理是否有序,贫困户相关表册内容是否属实,录入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漏录。同时,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料,贫困户属性和致贫原因是否与建档立卡系统数据一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随意修改、谎报和瞒报。 4.软

7、件材料归档。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的要求,重点督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级档案及各乡镇脱贫攻坚各项软件材料是否归档到位,是否做到标准规范。 5.脱贫措施落实。重点督查乡镇村“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落实情况,是否制定了针对每户的脱贫措施,并做到具体细化,每户2-3个脱贫措施。 6.帮扶工作开展。重点督查县直部门、中省直单位、民营企业包村情况及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情况,主要督查内容包括包扶单位是否确定了具体负责人,包扶单位、中省直单位、民营企业及党员干部是否按要求与包扶村和帮扶户进行了及时对接,帮扶手册是否填写到位,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果。 7.脱贫项目落实及资金使用

8、。重点督查各部门及各乡镇中央和省、市有关扶贫项目的落实和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8.目标任务落实。到2017年年末,全县整体贫困发生率控制在省里要求的脱贫标准内;根据各阶段任务目标,按时间节点,重点督查各部门、各乡镇阶段性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尤其是年度减贫计划是否完成。 9.2016年工作安排落实。针对2016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意见(试行)所确定的2016年33项重点工作,按部门责任分工,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重点督查。 10.“四听、一督查”落实:县委提出要开展“四听、一督查”,其中:要求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听本部门、本乡镇班子成员、下属单

9、位包括各村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包保贫困户情况;要求组织部、脱贫攻坚指挥部联合听全县正副科级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包保工作,征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县主管领导听分管各部门及部门党员干部,包括正副科级干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向上争取项目和包保情况。督查组要重点督查县主管领导,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及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是否开展了这项工作及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效果。 (二)近期督查重点 1.帮扶工作 (1)单位帮扶村情况。按照关于开展结对包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是否明确本单位具体负责人;是否入村进行对接;是否按照“四帮”要求,围绕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素质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等制

10、定帮扶措施。 (2)中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情况。是否明确具体负责人、是否深入贫困村对接、是否制定帮扶计划、是否落实帮扶措施。 (3)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情况。是否深入贫困村对接、是否制定具体帮扶计划、是否落实帮扶措施。 (4)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情况。按照关于开展结对包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帮扶干部是否入户进行对接、是否填写入户核查表、是否发放入户宣传单、是否填写扶贫手册(帮扶人专用)。 2.建档立卡自查工作(重点督查村级) (1)相关文件归档。各级下发的建档立卡方案以及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回头看、脱贫攻坚、帮扶措施等相关文件是否归档。 (2)扶贫手册(户用)是否发放并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帮扶措施是否对应致

11、贫原因,已经脱贫的户帮扶措施和脱贫成效是否填写。 (3)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程序资料。入户宣传资料和宣传记录,贫困户申请书,农户家庭基本收入和支出核查表,村民小组贫困户提名名单,民主评议资料(村民代表签字画押、民主评议选票、民主评议票得票统计表、初选名单等),两公示资料(第一次公示、村级上报乡(镇)报告及乡(镇)批复文件、第二次公示),贫困户公告资料,影像资料(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签到、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审查、公示公告)。 (4)完善村级脱贫攻坚台账。贫困户信息采集表、村级贫困户精准帮扶和脱贫计划、全村贫困人口进出动态表数据填写是否完整。 (5)是否填写并上报乡镇动态调

12、整清洗类型统计表、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是否完成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表、自然村表录入工作;是否完成2014年和2015年脱贫人口标注工作。 3.精准扶贫项目落实情况 (1)审核小额保险参保人员名单。参保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审核后参保名单是否在村级公示。 (2)审核“雨露计划”学生资助人员名单。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参加全日制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包括2013年入学已经资助和2014年入学的在读学生),审核后资助名单是否在村级公示。 督查内容可根据中央、省、市、县阶段性工作最新要求进行调整或增加。 六、督查程序 1.督查准

13、备。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脱贫攻坚督查组,制定XX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方式及内容等,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2.督查实施。县脱贫攻坚督查组按方案要求,采取各种督查方式,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反馈。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督查通报或督查专报,反馈各单位,并呈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相关领导。 4.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作为单位、干部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一是实行点名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纳入年终考核。对因工作滞后被通报批评的,严格按年终考核规定扣减考核分值。三是移

14、交问责。对督查中发现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导致工作严重滞后或出现问题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报请县委、县政府进行问责。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要把督查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细化工作安排、突出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督查工作。 2.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加强统筹衔接,调动各部门和各乡镇及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督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要深入基层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从实际出发,把握共性与个性,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2016乡

15、镇脱贫攻坚督查方案三。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一次全会XX县区委十三届十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丹委办201557号)安排,结合“走基层”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专项督查,掌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一次全会XX县区委十三届十八次全会部署落实情况,进一步搞准建档立卡工作,督促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贫困对象准确无误、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真实可靠;督促各乡镇、部门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大合力,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

16、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时间 安排 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带队领导同志确定。 三、对象范围 (一)县级领导同志带队,相关部门参与,对领导所联系的21个贫困村进行督查调研(县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分工见丹委办201557号)。 (二)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县级领导联系村以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进行督查,做到4个省定贫困村和17个市级贫困村全覆盖。 (三)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7个乡镇、71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和社区进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 四、组织实施 本次督查调研活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民

17、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具体按照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手册(见附件2)实施。 五、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扶贫开发组织领导和“六个精准”“四个坚持”“五个一批”“十个专项扶贫方案”“五个一”帮扶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扶贫对象准不准。重点检查各乡镇扶持对象复核工作开展情况。贫困村、贫困户资料是否完整,贫困户属性和致贫原因是否与建档立卡系统数据一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随意修改、谎报、瞒报和漏报等情况,主要解决“扶持谁”的问题。 (二)脱贫需求清不清。重点检查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在基础设施、住房环境、生产发展、生活改善、能力提升、政策惠及等方面需求

18、情况,贫困村需求调查表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贫困户基本信息、致贫原因是否真实准确,帮扶措施、资金投入、启动期限、增收目标、帮扶责任人是否落实,特别是2015年预脱贫户是否安排资金项目、帮扶措施是否符合实际;“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对象是否落实到村到户、准确归类情况,主要解决“扶什么”的问题。 (三)帮扶机制实不实。重点检查“四有”(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有档),“十个专项扶贫方案”是否落实,“四统一”管理、“五个一”帮扶是否到位,每个贫困村是否均有1名责任领导、1个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1个驻村工作组、1名驻村农业科技人员,每个贫困户是否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驻村帮

19、扶机制是否完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是否落实,特别是非贫困村中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主要解决“谁来扶”的问题。 (四)资金使用准不准。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资金使用的政策、制度情况,扶贫项目和资金是否集中瞄准贫困村、贫困户,2014年和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到村到户、贫困户是否受益,扶贫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主要解决扶持对象和项目安排“两张皮”的问题。 (五)指标数据全不全。重点检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资料,特别是“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等资料是否齐备、数据是否详实、管理是否有序,贫困户相关表册内容是

20、否属实,录入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漏录、是否与相关表册数据一致等情况,主要解决“底数清”的问题。 (六)脱贫成效真不真。重点检查2014年和2015年减贫成效情况,是否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2014年脱贫户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是否在系统内作出标识,2015年已脱贫贫困户资金项目是否落实、帮扶成效是否真实、收入是否属实、贫困户是否满意、相关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等情况,主要解决“被脱贫”的问题。 六、检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督查调研、县委县政府督察组专项督查,以乡镇为单位,以贫困村、贫困户为样本,坚持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进村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情况相结合、检查指导工作与研

21、讨对策措施相结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实地查看。县级领导同志深入贫困村,到贫困户家里、田间地头、项目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有关情况。 (二)基层座谈。在村里召开村民代表、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三)查阅资料。县、乡、村三级精准识别、干部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资料,核实帮扶台账,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四)随机抽查。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组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查、看、访”等方法,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开展调查。 (五)乡镇自查。各乡镇按本督查方案对本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情况进行督查。 (六)督查汇总。各乡镇、各单位督查结束后,当日汇

22、总情况,填写督查表,撰写督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要把专项督查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的同志参加,细化工作安排、突出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专项督查。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加强统筹衔接,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作用,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工作合力,专项督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要深入基层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从实际出发,把握共性与个性,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县委县政府二十一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反馈督查成果。2015年12月26日前各督查组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形成总报告,于2015年12月28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XX县区委、县政府。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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