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税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保障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造*国税维权服务品牌,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1号)、有关规定及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深入推进我县国税系统维权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税收环境,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收为社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作用,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2、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纳税人维权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为目标,打造新型维权服务平台,开展特色维权服务活动,做到维权服务无盲区,申述多渠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投诉,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促进国税部门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全面提高,规避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工作原则 (一)纳税人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还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国税部门应充分尊重并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法公正原则。必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时,要确保
3、公平公正。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全面受理原则。对于纳税人按规定提出的各种维权服务投诉,由维权机构统一受理,按职责分工,传递相关科室、分局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四)优质高效原则。国税部门在维权服务工作中,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投诉事项的处理。 (五)需求导向原则。国税部门在进行维权服务工作过程中,要广泛收集、科学分析纳税人需求,并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和优化维权服务工作。 四、机构职责 为切实加强全县国税系统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委员会”,下设“维护纳税人
4、合法权益中心”(以下分别简称“维权委员会”、“维权中心”)。 (一)维权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维权委员会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国税系统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把握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方向,制定维权服务工作的相关标准,评价维权服务的工作质量,指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维权服务活动。 (二)维权中心。维权中心设在办税服务厅,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副局长任主任,工作人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办税服务厅具体办事人员组成。 维权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负责维权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纪录、会议
5、精神的落实及各成员部门的沟通协调等日常事务。 2.负责对纳税人举报、投诉以及其他涉及纳税服务的税务行政争议做好指引、受理、承办、转办、协办和反馈工作。 3.协助政策法规部门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 4.建立和实施替代性税务争端解决机制,组织涉税事项听证,主持税务行政调解,以非诉手段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5.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在廉洁勤政、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侵害纳税人权益方面的投诉,提请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处理,保障纳税人的监督权。 6.协调各维权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维权服务活动,为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供援助,保障纳税人救济权
6、。 五、工作内容 (一)打造“立体化”外部维权平台,树立维权服务新品牌。 1.打造四大维权窗口,全方位多渠道维权。建立以“维权中心”为核心,以“一厅、一网、一线”为主体和社会渠道为补充的四大特色维权窗口,统一受理纳税人的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及其他维权诉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全方位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1)办税服务厅维权窗口。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导税服务台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受理纳税人维权诉求,并设立“意见箱”,接收纳税人的维权相关材料。 (2)网上维权窗口。依托国税机关门户网站设立的“局长信箱”、“通知通告”,搭建网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平台。通过“通知通告”版面对维权中心
7、的职责、维权流程、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进行滚动发布,让纳税人了解维权工作,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维权渠道并能合法维权。通过“局长信箱”下载纳税人的相关投诉、举报和维权诉求信息,及时将外理进度和结果反馈纳税人。 (3)电话维权窗口。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载体,实时、准确解答处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和相关投诉、举报。 (4)社会维权窗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外部信息和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综合性的维权服务。积极与公安、检察、工商联、行业协会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协调,建立固定沟通交流渠道。通过相关中介组织接受纳税人的问讯和建议,为纳税人提供更广泛的维权服务平台。 2.开展特色维权活动,零距离面对面互
8、动。以维权中心为主体,开展特色维权活动,通过座谈交流、走访等举措零距离和纳税人展开交流互动,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纳税人课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税法宣传和办税辅导活动,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以“贴身式”辅导培训、“菜单式”专题培训、“专家式”特色培训,提高纳税人的自主办税能力,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税收政策。 (2)维权接待日。确定每星期的星期五为维权服务接待日,采取现场、语音连线、网络在线等方式解决纳税人的疑难困惑,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维权服务。 (3)税收座谈会。由维权中心牵头,成员单位配合,邀请纳税人参与到税收定额调整、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
9、评定等具体税收管理事项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表达相关建议、意见,保障纳税人参与权和建议权,增强税收征管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维权服务联络员。为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维权诉求,确保维权工作长效化。维权中心在纳税人中建立维权服务联络员制度,由联络员定期定点搜集纳税人在维权方面的信息和要求,反馈维权中心处理。 (5)纳税人需求响应分析。由维权中心定期组织开展纳税人服务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通过实地调查和科学分析,归纳筛选出纳税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和最关心的维权事项。将征集结果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不断改善服务方式,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6)税收政策评估调研。由维权中心牵头,定期开展税收新政策评估
10、调研,听取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施行的意见和建议,为新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维权工作重点的确定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二)建立流程化维权工作模式,实现维权服务“一条龙”。 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原则,建立科学、便捷、高效的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内部工作流程,实现从外部受理到内部流转的维权服务一条龙,确保纳税人的维权诉求能得到迅速、有效处理。 维权中心负责接收纳税人在四大维权窗口的投诉、举报、咨询和其他维权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决定是否受理和转办。 各单位在办结维权中心转办的维权事项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传送给维权中心,以办结整个维权事项。县局维权中心定期组织对纳税人维权满意度
11、情况进行回访,对维权个案的办理进行分析总结,促进维权服务质量的改进。 (三)建立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力求维权方式多元化。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之外,建立替代性税务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以维权中心为联系纽带,以听证和调(和)解为主要内容通过非诉手段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用柔性方式处理纳税人的维权诉求。 1.建立纳税人陈述(申辩)制度。在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措施、日常纳税管理等针对纳税人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中引入纳税人陈述(申辩)制度,让纳税人在具体税收征管措施执行之前有固定的渠道就相关事项做出解释,发表不同意见。国税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减免退税、核定税款等具
12、体行政行为之前,先将决定意向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有不同意见,提出书面陈述,维权中心在收到陈述后就纳税人的意见会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进行再次审核,以决定是否改变原处理事项。纳税人陈述和税务处罚决定通过维权工作流在维权中心备案,作为日后听证、调(和)解的参考资料。 为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涉税争议处理过程中得到更全面的保护,将适当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如对在政策理解上存有较大分歧的重大争议事项和对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大的执法事项,组织听证以充分协调各方观点,统一认识,及时解决分歧,和谐征纳关系。 2.重点推广涉税争议调(和)解制度。在税务行政处罚,税务强制措施等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实行税
13、务行政争议调解制度,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外,提供一种高效柔性的争端解决方式。在具体税务行政行为做出之后,纳税人若对此有不同意见,可向维权中心提出行政调解(和解)要求,维权中心组织相关调解工作,化解涉税行政争议。 (四)建立长效性协调监督机制,实现维权服务“一体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等各个内部职能部门。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建立系列工作协调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维权服务工作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实现维权服务一体化。 1.维权委员会宏观指导。维权委员会是整个维权服务体系的决策机构,为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提供宏
14、观的指导和协调。处理职能部门难以处理的重大、疑难维权事项。协调解决维权中心和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维权工作和职能部门衔接的盲点和死角。 2.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协调。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维权事项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顺利、高效的流转,维权中心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会议汇报、交流当期纳税人维权事项的受理处理情况,加大协调力度,研究分析解决维权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下期的工作计划。 维权中心与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法规科、监察室等业务联系紧密,维权流转工作量大的重点科室,建立长效的会商沟通制度,定期由相关工作人员交流维权事项的受理和处理情
15、况,并对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等日常发生频率较高的重点维权事项进行研究和总结,制定出统 一、简明的受理和转办示范流程,开辟重点维权事项办理的快速通道。 3.目标管理监督考核。县局将各职能科室以及各管理分局处理维权事项的效率和效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督促各单位提高维权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每半年开展一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由维权中心组织,纳税服务科和监察室具体实施,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对系统税务干部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严格执法、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为纳税人行使监督权提供条件,促进维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第二篇:拓展纠风工作领域,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酒泉
16、国税调研 第22期 XX县区税务学会XX县区国家税务局编2010年6月10日 加强行风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XX县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赞弘 国税行风工作涉及到广大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国税事业的发展、国税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国税部门的形象,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政治生命线。如何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税务干部健康成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民主评议的重点。 一、目前国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行风自查、纳税人反映和行风评议代表调查的情况综合起来分析,目前国税系统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干部思想上来看,
17、目前国税系统主要存在以下不良倾向和苗头:一是有些部门和职工精神状态不好,工作主动性不强。思想上存在自满、厌烦和畏难情绪;容易满足、得过且过、不求上进。在工作上表现为无所作为,对待纳税人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二是个别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执法不规范。在执法中有重复检查、任意处罚、违规操作等衙门作风以及办事拖拉,态度粗暴、行政效率较低,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三是个别干部仍然存在着纪律松懈、着装不整,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态度不够和蔼,遇到需重复解释的问题时,显得没有耐心,公仆意识淡化。四是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脱节现象。出现了抓行风与抓业务工作“两张皮”。对业务流程不够熟练,
18、对政策钻研不够深入,在工作中有乱解释、错指引的现象,导致纳税人来回跑与多次跑,引起纳税人不满。 从工作部门来看,办税服务厅、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的人员最容易成为投诉重点,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每天都要和纳税人打交道,服务态度不好或者办事效率不高,都会引发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稽查人员由于拥有一定的检查权,容易成为纳税人腐蚀的对象;税源管理部门人员由于拥有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定额核定等行政审批权,也容易成为不廉行为的高发人员。 从工作环节上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减免税审批、行政处罚审批、税务稽查、发票管理、个体定额核定等环节最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事实上,并不是只有这些部门和环节才会出现行风问题,
19、税收征管的过程,就是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就是与纳税人和物质利益打交道的过程。任何部位和环节监管不到位,都会导致不廉洁行为和行风问题的发生。 二、夯实行风建设基础,从思想政治教育上求突破加强法纪教育,构筑法纪防线。国税干部既是行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者,又是税收法律和廉政制度的执行者,要牢固树立起“人人都是行风、人人代表税风”的观念,才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堡垒。一是念好“廉政经”。组织学习廉政制度,开展廉政对照日活动,利用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案例材料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干部树立廉政意识,力求廉政教育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常鸣“警示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
20、片,向干部家庭发放廉政倡议书、助廉反馈卡,开展亲情助廉及“贤内助”评比活动,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三是增强“免疫力”。开展读廉政文章、唱廉政歌曲、发廉政短信、促廉洁从政活动,发挥好廉政文化基地的教育、引导、渗透、凝聚作用,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营造“崇廉、学廉、尚廉、守廉”的浓郁氛围,使廉政文化基地成为展示国税部门良好行业风尚的示范点。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树立“无功便是过”的理念。也就是说在岗位上没有尽职尽责,没有成绩,没有作为,那就是行业不正之风,就应该受到追究。针对个别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持续开展以政治理论、理想信念、职业
21、道德、法律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与国税事业的发展相结合,认清自身责任,开展换位思考,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解纳税人所需,认真解决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做人讲良知,做官讲良政,真正实现以德服人,以德带队,德治与法治并举,从思想道德的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风问题,以行风促税风。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唱响两大基调,即唱响全国税务“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和“敬业、效率、荣誉”的甘肃国税精神。不断充实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廉政文化、行为文化、物态文化五大内容。 在税务文化的展示上拓展五大载体。充分利用长
22、廊、展室;税务干部个人行为;网络网站;文艺体育活动;新闻、媒体、荧屏、报刊、杂志五大载体,大力宣传国税文化,反映酒泉国税文化建设。共同实现学习型国税、服务型国税、执法型国税、文化型国税、和谐型国税的“五型国税”愿景和远景。 练好内功,建一流队伍。行风问题说到底是干部素质问题,干部往往会因为业务水平不高,执行政策不到位,执法程序不严谨,最后无意中异化了手中的权力。要牢固树立“窗口就是形象,窗口就是服务”的理念,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服务礼仪、税收业务、计算机等知识的自学和团队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到文明礼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三、强化行风责任建设,在坚持防治并重上求突破完善机制,在强化监
23、督上下功夫。采取机关相互测评和外部测评等方式,结合明查暗访、税收执法专项考核、纳税人现场评议考核、行风评议综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紧密结合起来,层层签订行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在考核制度上量化评价指标,加强对行风廉政建设的考查;在制约制度上加强对“两权”监督,对重点执法和管理环节,加强监察检查,形成制约机制;在廉政制度上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回访制度等,促进行风的根本好转。同时,将责任追究与结果运用相结合,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管理考核中。探索建立责任追究与激励措施并重的机制,将责任追究直
24、接与补贴、奖金挂钩,更好地维护基层执法人员的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 深入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对办公环境、税容风纪、仪表着装、举止用语等进行全面规范,不断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效能,增强国税部门的公信力,树立良好行业风尚。 四、展示良好国税形象,在优化纳税服务上求突破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和内容。一是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
25、发放“纳税服务联系卡”,通过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绿色通道服务、零距离服务、无障碍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从质量、效率的角度优化业务流程,简并报表资料,简并审批环节,将办税服务厅多个单一职能的窗口整合为“全职能”服务窗口,依托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涉税事项,实现文书自动流转审批,使各类审批事项瘦身提速,逐步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全程服务。三是充分利用“一户式”存储的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有关涉税资料和数据。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个窗
26、口多次等待、多头找、多次跑和国税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等突出问题,提高办税效率,不断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加强政务公开,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办税程序、办税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统一受理,统一转办、统一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及时进行电话回访;大力推行短信申报、网上申报、arm机自助办税和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在网站开设“网送税法”、“在线访谈”等栏目,及时宣传解释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开展“优
27、惠政策入户辅导”,针对每一户企业和每一个项目建设,列出企业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点对点”的服务。建立“纳税辅导制度”,根据企业对税收政策辅导的需求,对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开展“订单式”操作实务培训。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依法开展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工作,增进征纳双方理解和信任。 加强宣传,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一是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活动,增强纳税人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通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引导企业树立税收法治观,营造诚信纳税、公平竞争的良好税收环境。二是建立服务性的税收稽查理念,对财务管理和制度健全的企业,将税后稽查转到税前辅导
28、和适时审计上来,及时收集企业涉税信息,进行纳税评估,一旦发现问题便可告知企业及时纠错,实现监督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低层次服务向高层次服务转变,个人服务向全员服务转变,使文明、高效的国税形象在纳税服务中得以展示。 五、发挥内控监督作用,在坚持内外并举上求突破税务行政执法人员面对的是广大纳税人,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问题最有发言权和评判权,实施外部评议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税收执法而言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警示。 在外部监督方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一是回访制度。与纳税人签订税企廉政公约,实施税务干部执法监督回证制度,定期对
29、办税服务厅窗口、税源管理和稽查部门所服务的纳税人,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向社会各界代表印发邮寄对国税工作的反馈表,及时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直播间和“行风面对面”电视栏目,直接面对纳税人和听众受理咨询,解答税收政策和涉税事宜;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向纳税人发放“行风监督卡”、“服务评议卡”,通过测评,及时掌握干部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技能和服务规范等方面,对行风建设进行即时监督;三是搭建“零距离”税企交流平台。开展“国税干部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召开税企座谈会,利用12366纳税服务qq和电子邮箱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接受监督
30、;四是建立监督反馈制度。对12366热线投诉、纳税人及特邀监察员提出的问题或询问,限期解决,明确回复,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在内部监督方面,前移监督关口,扩大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政治指导员和专职纪检员的监督保障作用,将内部监督网络延伸到最基层。坚持开展行风工作“回头看”,通过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调查、走访纳税人等方式,边建、边查、边纠、边改,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利用广播电视、外部网站、报刊等媒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开通网上“局长信箱”,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局长接待日”,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把纠风工作置于纳税人的注视和监督
31、之下,提高行风建设的透明度。 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科学的业务重组,建立科学、高效、全方位的权利制衡和协同体系。一要构建税收自由裁量权的“警戒线”。对行政审批、资格认定、税额核定、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设置不能逾越的“警戒线”,防止脱轨运行。二要构建税收管理共同遵守的“斑马线”。强化税收管理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对人为因素产生且影响轻微的过失,及时提醒;对人为因素产生且危害较大的,及时诫勉提醒,限期纠错;对人为因素产生且危害重大的,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三要强化日常管理权的监控。综合运用纳税服务管理与展示系统、税收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定额核定管理系统,对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税务人员下户检查、纳税
32、人定额核定等日常税收管理行为予以监督,推动制约机制由“注重实体”向“实体与程序并重”转变,促进税收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逐步建立预警、内控评估的标准,把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上易发多发问题的事项或环节作为预警点,构建科学的廉政预警和内控评价体系,形成“人脑+电脑+制度”的廉政预警监控机制,对获取的信息归纳整理,掌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防机制的运行情况。针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不断完善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加强行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举措。作风建设树立
33、了国税新形象,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行风建设,始终把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国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更好地提高国税部门的形象,更好地促进国税事业的发展。 第三篇: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社区尊老敬老氛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又提出了“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的宗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区建设是基础。 近年来,在社区建设中,古城街道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尤其
34、在基层老年维权工作、提高为老年人服务水平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05年4月29日,在市、区老龄部门指导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西路南社区创建了全区第一个社区老年维权工作站。 老年维权站成立两年多来,坚持以普法宣传为先导,以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忧烦为宗旨,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先后成功解决涉老侵权案例6起。这项工作的开展,搭建了司法、公安和律师部门参与社区老年维权工作的平台,加大了社区老年维权工作力度,提高了居民群众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了社区尊老敬老氛围,促进了地区法制化建设,受到老年人的好评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老年维权工作纳入社区工作
35、重要日程 维护老年人权益是社区老龄工作的内容之一,也是工作的难点之一,在党和国家大力加强老龄工作,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社会风尚的情况下,广大老年人在家庭的照顾和社会的关怀下,生活快乐幸福。 古城街道西路南社区有居民964户,1918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323人,占社区总人口的17%。在社区里,一些老人因丧偶、子女下岗等原因,日常生活困难;一些老人遇到了只图老人财产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之子,晚年生活凄惨;还有的老人碰上了不懂礼貌的邻居,争吵纠纷不断。随着社区老年人日益增多,面对侵害老年人利益情况时有发生而老年人又普遍缺乏维权意识的情况,社区居委会感到维护老年权益是社区的责任,但又苦于
36、居委会人员少,法律知识也不足,对于一般涉老纠纷只能是以和为贵,对双方加以劝解,遇到混不讲理的,还常常挨骂,因此,老年维权工作力度薄弱。2003年,市老年维权中心组织有关部门来到西路南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专业司法人员通俗易懂的讲解,打开了老年人郁闷的心扉,也给了居委会干部极大的启发,就是请司法部门协助,消除社区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提高社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水平,满足老年人维权服务需求。 二、积极争取司法部门参与,努力构建社区老年维权服 务体系 加强社区老年维权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究竟要采取什么形式。制定哪些制度。怎样开展活动。在没有任何现成经验做法可借鉴的情况下,西路南社区经过认真筹划
37、准备,确定建立“社区老年维权工作站”。 1、求真务实,构建切实可行的工作模式。老年维权站在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的领导下,实行以社区老龄干部主管,社区老年人协会参与,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参加的社区老年维权工作模式。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老年维权站下设老年维权监督队、涉老纠纷调解队、法律咨询服务队、法律援助服务队四支队伍。老年维权监督队由社区法律维权志愿者担任,负责了解掌握社区维权工作信息,以便早发现早处理。涉老纠纷调解队由社区民调委员和社区老年协会组成,负责调解涉老纠纷,使老年人的事情及时有人管。法律咨询服务队以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为主,根据老年人的具体事由,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38、服务。法律援助服务队由街道司法所、古城派出所承担,负责对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护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 2、建立工作制度。老年维权站制定了六项工作制度。 1、老年人来信来访和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2、利用社区板报、橱窗,开展经常性老年法律知识宣传制度; 3、组织尊老互助活动制度; 4、协助司法部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制度; 5、与空巢老人亲属的联系和陪伴服务制度; 6、特困老人生活救助制度。 3、公开工作承诺。老年维权站首先开设了一条社区老年维权服务热线电话,做到老年人有问必答,态度热情;其次,为每位老人制作一个法律爱心联系卡,公开老年维权站的服务内容和联系方法,并请老年人和社区群众监督;第
39、三,对空巢、孤寡、低保、行动不便的老人实行专人负责、定期上门服务。 三、以开展法律宣传为基础,增强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促进社区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1、广泛开展法律学习和咨询服务活动。维权站定期开设法律课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咨询活动,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如:请社区志愿者、首都师范大学法律专业学生为社区的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赡养与抚养,财产继承等问题;请XX省高级人民法院离休干部刘敬之以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结合法律知识,指导老年人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先后两次邀请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在社区内举办了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律师面对面与社区老年人座谈,解答老年人提出的侵
40、权问题,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80多份。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会人数200余人,咨询案例30多件。通过这些活动,使居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维权意识。 2、加强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做好老年维权站工作,在社区内建立了3个固定宣传橱窗,每个楼门都设有宣传栏,利用这些宣传阵地定期张贴宣传材料,为老年人和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创造方便条件。同时还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比如每季度组织一次维权站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大家做好维权工作的能力。举办社区老年法律知识竞赛,活跃老年人生活并营造社区学法氛围。邀请区消协、区工商局的同志到社区举办“消费者谈维权”活动,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为老人免费测试
41、食盐的质量等项目。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提高了社区老年维权站的信誉。 3、积极开展“睦邻友好工程”和评选敬老先进家庭活动。在广泛开展老年法律宣传的基础上,在社区大力提倡“睦邻友好工程”。即由社区干部包楼、楼门组长包楼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人员包户,让困难老人和“空巢”家庭老人户户有人管,事事有人帮。通过这些工作,居委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年人的维权需求和生活情况,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社区的关心和温暖。同时,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评比活动,经楼门组长推荐,社区居民代表会审议,对评选出的“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进行表扬鼓励,给他们戴红花、照光荣照,并
42、在社区宣传栏展示,在社区树立尊老敬老为荣的理念。 四、以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社区老年维权服务水平 西路南老年维权站以“居民利益无小事,老年人的事情争朝夕”为座右铭,不辞辛苦,不怕麻烦,千方百计帮助老年人解决问题。2005年5月,社区的李大妈反映楼前的洗浴中心每天凌晨常从烟囱里冒出黑烟,气味难闻,老人无法开窗通风。老年维权站的工作人员得知后立刻找到洗浴中心,并在城管部门的监督下加高了烟囱,可是还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维权站又反映到区环保局,在区环保局的干预下,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事后,李大妈再次来到维权站,高兴地说“现在有替我们做主的地方了”。 财产继承问题是老年维权案例中最多
43、的问题。社区76岁的刘大妈和刘大爷14年前再婚,老两口多年来相依为命。2004年8月刘大爷去世后不久,刘大爷的儿子找上门来将刘大妈的东西从屋内扔出并和老人发生争执,老人只得另租房安身。无奈之下,刘大妈找到社区老年维权站,诉说自己的遭遇,希望得到帮助。维权站的同志通过调查走访,得知刘大爷和刘大妈再婚后一直居住在此,刘大爷的儿女既不在身边又没有尽赡养和慰籍的义务。于是维权站的工作人员向她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告诉她:“老年人有依法继承配偶的遗产和接受遗赠的权力。老年人承租的房屋,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挤占,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通
44、过工作人员的讲解,刘大妈的心里有了底。后来,社区民警和调解员又多次上门做工作,可刘大爷的儿子不仅不听劝诫反而变本加厉,气得刘大妈经常有家不能回,独自一人在外一坐就是一整天。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维权站工作人员帮助刘大妈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6月法院判老人胜诉。刘大妈重新搬回居住了十多年的住处后,激动地说:“是社区老年维权站给我指明了路,为我撑了腰。”维权站成立以后解决了类似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6起,各种纠纷20多件,分别在北京晚报、石景山周刊、XX县区等报纸刊登。其他社区的老年人闻讯也前来咨询,老年维权站都热情接待并给与了积极的帮助。 “空巢”老人郭文英身体不好,因病致贫,
45、生活拮据,老年维权站感到按照国家老年法的规定,郭文英老人需要得到社会的保障和帮助,便把她的情况反映给居委会。居委会又及时向街道民政部门汇报,为老年人报销药费1286元。老人住院期间,维权站的工作人员也经常前去看望,老人拉着大家的手,热泪盈眶地说:“你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古城街道西路南社区老年维权站成立两年多以来,争取了司法、公安、律师部门的支持,探索了社区老年维权工作社会化、网络化发展的途径,改变了过去社区老年维权工作人员少、力度小的状况,增强了社区干部做好老年维权工作的信心。同时,社区老年维权站用诚心、爱心和热心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用真情温暖了社区老人和居民群众的心,用实际行动为老年
46、人解除了忧烦,也为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和法制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中小】 【打印】 第四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国家出台相关法律,严查问题食品,恶性竞争、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行为,有何重要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有利于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诚信社会。有利于促使人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
47、会主义法治国家。 2.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这说明了什么。 (1)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打击和制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 为。 (3)我国依法净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3.为了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国家、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分别应怎样做。国家: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产经营者:树立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则,诚实守信,依法 经营; 通过抓管理、抓质量来提高产品竞争力,赢得消费者信赖。消费者:学习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增强判断和选择能力; 增强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制假售假)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