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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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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延华(校长) 副总指挥: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苗建斌、杨宏义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继锋 成员。成亚萍、任红斌、郝永星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

2、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

3、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

4、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5、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

6、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7、: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

8、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延华(校长) 副总指挥: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苗建斌、杨宏义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继锋 成员。成亚萍、任红斌、郝永星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

9、应急预案。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

10、、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

1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四)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

12、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

13、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

14、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

15、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站内搜索 按新闻标题搜索按新闻内容搜索 推荐信息 本月热点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延华(校长) 副总指挥: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苗建斌、杨宏义

16、(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继锋 成员。成亚萍、任红斌、郝永星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

17、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

18、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

19、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

20、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

21、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

22、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延华(校长) 副总指挥: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

23、祥、李继红、苗建斌、杨宏义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继锋 成员。成亚萍、任红斌、郝永星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七)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

24、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

25、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八)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

26、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

27、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

28、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

29、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延华(校长) 副总指挥: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

30、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苗建斌、杨宏义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继锋 成员。成亚萍、任红斌、郝永星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九)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

31、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32、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政府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

33、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

34、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

35、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

36、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延华(校长) 副总指挥: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 2、抢险

37、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杨万喜(副校长) 成员:鲁延斌、杨富明、李继锋、杨云祥、李继红、苗建斌、杨宏义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继锋 成员。成亚萍、任红斌、郝永星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十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

38、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

39、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十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政府领导。 (

40、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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