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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争上岗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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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调动全厂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和培养一支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管理、生产骨干队伍,经公司研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竞争上岗方案,内容: 一、指导思想 : 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促使德才兼备、有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发现和培养人才,充实行政管理和生产管理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顾全大局、服从组织的原则 4、全员参与和全员公认的原则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考试、竞争演讲、群众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的方式。 〈一〉个人自荐(报名时间为:1月10号—14号) 凡是符合竞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由本人填写《竞争上岗自鉴表》表明要竞争的职务并交至总经办汇总。(有关表格可到总经办索取) 〈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17日)以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闭卷笔试。〈三〉竞争演讲(时间为:1月18日) 由公司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竞岗人员演讲介绍后,考评委员会根据竞争上岗人员演讲情况,结合本人素质、工作表现,对本人素质、工作表现,对竞岗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四〉群众民主测试(时间为1月19日—20号) 竞争上岗小组按照竞争以上方面考察成绩从高到地进行公示,听取职工的意见。〈五〉组织审定(时间为:1月22日) 三、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感,由实践工作经验,又升任竞争岗位的领导、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能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自觉起的模范带头作用; 5、由全区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四、竞争上岗的岗位范围: 1、总经办秘书1名; 2、人力资源主管1名; 3、行政助理1名; 4、生产主管1名 5、品控主管1名 6、奶源部主管1名 7、前处理工段长1名 8、灌装工段长1名 9、包装工段长1名 五、竞岗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公司竞争上岗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演讲综合评议分数、群众民主测评,结合平时表现情况,择优确定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经总经理批示后予以公布。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竞争上岗的公正、合理、高效、有序地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争上岗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德中副组长:董廷杰 成员:李书霞、杜少华、杨立利、岳艳光以及各部门分别选出三名职工代表 第二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部空缺中层干部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和《**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次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作风过硬、清 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三、人员范围 本部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四、竞争职位 中共******科科长。 五、具体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以上。没有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3、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含待遇)两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xx年7月31日,下同)。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六、工作机构 成立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七、实施步骤 (一)方案讨论(7月27日) 召开部长会议,讨论通过《中共**20xx年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公布方案(7月31日) 《实施方案》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由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三)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8月6日) 以各科室、将竞岗人员报名申请表于8月6日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初审后呈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四)“两推一评”(8月7日) 1、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8月7日)。召开干部会议,公布任职资格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条件的报名竞岗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如报名比例不超过1:3,可直接进入竞岗述评环节) 2、确定产生初步人选(8月7日)。召开竞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第一次会议推荐得票高低,按不低于1:2的差额比例产生初步人选。 3、进行竞岗述评及第二次会议推荐(8月7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竞岗述评。由每位候选人在会上进行8分钟的竞岗述评。参会人员在听取候选人的竞岗述评后,进行第二次会议推荐。 “两推一评”参加人员范围为机关干部,实际参加人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80%以上。 (六)谈话推荐(8月7日) 组成一个谈话推荐工作组,分别对部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相关科室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干部,并将谈话推荐情况进行书面统计汇总。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长)、**(组员)、**(组员) (七)确定考察对象(8月7日) 部长会议根据“两推一评”和谈话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差额或等额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8月7日)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进 行考察(考察组成员与谈话推荐工作组相同)。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职务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得、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经考察不适合任职的,不予任用。 第三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素质全面的干部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竞争职位 (一)综合科副科长 (二)副科长 (三)副局长 三、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行政岗位的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职务满三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一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调任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历与资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曾受处分的应脱离处分影响期; 4.大专以上学历。 -1- 四、方法程序 1.公布方案。向机关全体干部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序,演讲稿交综合科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大会实到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80%,民主测评未超过应到会人数50%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报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领导班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进行公示。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提职干部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8.总结汇报。对干部竞争上岗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时间安排 -2-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到综合科报名。 竞争上岗时间。2012年2月13日下午。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3-担任,具体负责 第四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确保乡镇职能转变顺利开展,有计划、按步骤、扎实认真地实施好乡镇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按照《XX县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办法》的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任用镇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除科级干部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 三、竞争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四、基本方法及政策要求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上组织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XX县区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为镇直属事业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五、基本步骤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文仁任组长、政府镇长曹军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镇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职工填报竞职申请前进行,对我镇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镇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联系乡镇机构改革指导组监督下计算出竞聘人员的民主测评分数。(注:民主测评实行100分制,德、能、勤、绩、廉各占20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4、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镇党委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 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 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 考察对象确定后,镇党委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全面考察。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镇党委汇报。 5、任职 镇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 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 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 六、纪律和监督 1、在确保竞聘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业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等涉密资料。 4、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5、本次竞聘上岗后的事业人员必须在所竞聘的岗位上工作,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其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XX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建设,优化科级领导干部结构,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设立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组织竞争上岗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同志任组长,市局各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郑隆贵兼办公室主任,曾明武任副主任,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另设监督组、考务组、考官组、巡视组和考察组。 (一)监督组。由监察室主要领导任组长,监察室、机关党办、群众代表若干组成。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保证竞争上岗的公正性。 (二)考务组。由人事科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笔试、面试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考官组。由市局领导、市局机关部分科长、部分县市区局局长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面试人员的评分。 (四)巡视组。由市局领导组成,负责对笔试、面试考场的监督、巡视检查。 (五)考察组。由市局人事科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考察对象的组织考察工作。 二、职位职数本次竞争上岗为副科级职级竞争,共6名,不明确具体职位,竞争职级后采取下派和上挂方式挂职锻炼2年。县市局选拔的干部上挂到XX县区单位担任副科长;XX县区局选拔的干部下派到各县市局班子挂职,不占县市局领导职数。挂职锻炼期间不转工资关系,挂职锻炼期满,经市局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任职。 三、条件资格 报考科级领导干部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并在税务系统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在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 1、正在受处分、戒勉期间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提拔任用的; 3、属于回避对象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工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四、基本程序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办法(暂行)》,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公告。在系统内进行公告,明确竞争上岗的职数、条件、方法、程序及要求,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各县(市)区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协助实施。 1、报名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在ftp://下载/人事科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项、缺项,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写是否申请免试。《报名登记表》上填报类别栏一律填写为:竞争上岗。 3、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经所在单位党组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5月16日前上报市局,逾期的视同放弃处理。上报的书面资料为:所在单位党组(总支)报名审核情况报告、《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汇总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2寸彩照3张及其他相关资料。 4、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符合参加竞争上岗资格条件者,列为竞争上岗对象。 (三)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和范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即25分)。(1)笔试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表达能力等。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业务知识占30%,写作占40%。 对符合《XX市国税系统人才激励暂行办法》(十国税发"2010"6号)文件第16条规定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实际参考人员平均成绩计算。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不公布,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直接邮寄或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法,以提问方式由应试者回答有关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占总成绩的25%(即25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布职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均进入面试。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统内发布面试入围人选公告。 (2)面试评委由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邀请有关方面领导、专家组成,各评委组不少于7人。 (四)确定考察人选。 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听取办公室关于竞争上岗笔试、面试阶段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计算考试总分(折算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并将参与竞争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类别职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并列,均作为考察对象。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察人选在系统公告。在确定入围考察人选时,同等条件下对符合《XX市国税系统人才激励暂行办法》(十国税发"2010"6号)文件第16条规定的人员优先考虑入围。 (五)组织考察。 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从市局机关和系统抽调人员,组成市局竞争上岗考察组。考察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占总成绩的40%,即40分(其中:民主测评35分,考察组意见占5分)。 1、被考察对象是市局机关或直属机构的,在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组织民主测评。 2、被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局机关的,在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 3、被考察对象是县(市)局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的,分别在县市区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全体干部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其中县市区局机关测评分值占60%,基层测评分值占40%。 4、个别谈话范围按照干部任前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范围为: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被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局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的,还要与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班子成员和科(股)室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 5、考察组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县(市)区国税局党组(总支)、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6、考察组在认真进行考察和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组意见占5分。 (六)党组投票。考察完成后,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向市局党组作专题汇报,各党组成员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票决,党组票决占总成绩的10%(即10分)。 (七)党组决定。市局党组根据竞争对象总成绩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市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倡以真实姓名来信、来电反映拟任职人选在政治立场、经济、作风的等各方面的问题。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由市局人事科、监察室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九)任命职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市局党组统一调整配备,试用期一年。拟XX县区(市)班子成员的,市局人事科发函征求地方组织部门意见后办理任命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报名和资格初审、民主推荐等组织工作。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接受组织的挑选。同时,也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系统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对选拔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考试竞争和组织选拔,不准作假、舞弊,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于在竞争上岗期间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竞争上岗资格及提拔任职资格;对于在任职上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提拔任职资格。 (四)为了保证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市国家税务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103938110395监督组联系电话:81103968110397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22页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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