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项目管段内的部分中小桥涵洞施工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充足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新和县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涵洞工程 (二)工程地点:新和县境内 (三)劳务分包内容: 1、基础混凝土: 甲方负责基坑开挖,混凝土、防水材料、沥青麻筋运送至现场,基坑开挖的乙方负责人工配合。涵洞基坑的清理整形、抽水及围挡,基础模板安拆、加固、打磨、涂油;基础砼灌注
2、、振捣、养护、沉降缝解决、防水解决等施工工序由乙方负责;模板、钢管、扣件等的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 2、框架墙身及顶板混凝土: 甲方提供混凝土。乙方负责涵身身模板安拆、加固、打磨、涂油;墙身砼浇筑、振捣、养护、凿毛、缺陷解决;脚手架搭拆、倒运等。钢管、扣件、模板等所有的周转材料由乙方自行倒运,甲方安排机械配合。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钢筋安装: 甲方提供钢筋半成品、运送、卸车、堆码至现场。乙方负责钢筋半成品的点收、堆码、保存(按照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电费、电焊条、绑扎线等。工地内倒运、吊装、安装(含钢筋除锈、焊接、现场绑扎焊接、架力筋安装绑扎、砼垫块及其他辅助工序)调整等安装工序
3、的施工及费用,过程中所有的机械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 涵洞基坑回填砼: 甲方提供混凝土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砼立模、灌注、振捣、养护;5、 基坑换填天然砂砾:甲方将天然砂砾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将天然砂砾填入基坑并且打夯夯实,换填高度依据图纸尺寸。换填单价见附件一涵洞工程分项单价清单。6、场地整洁、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全含在单价中。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工期组织施工,保证甲方总工期目的的实现。因乙方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给甲方导致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协议价款及数量 (一)协议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分项单价清单。
4、1、工程单价涉及但不限于实行和完毕协议工作内容所需的劳务(含个人所得税)、材料(甲供料除外)、缺陷修复、管理、水电、风险费等。 2、单价为分项单价。 (二)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结合原有涵洞和设计尺寸计算,双方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协议及附件; (二)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 (三)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质量规定(一) 工程质量满足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协议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假如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
5、,由乙方负责补偿涉及业主质量罚款在内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规定,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行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通过专业技术培训
6、,取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负责沿线施工便道拉通、场地平整、甲供料运至施工相应墩位。 2、负责施工人员集中教育、集中培训、考核上岗。 3、负责制定技术、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等管理措施,对乙方进行各项技术交底、并指导、监督乙方实行。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委派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排、质量监督、进度控制。 4、甲方负责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报检工作。 (二)乙方:1、乙方进出场费用自理。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务公司履约合作协议;必须严格遵守劳务公司担保责任书;必须严格遵守劳
7、务公司履约承诺书。 3、 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4、乙方对甲方埋设的测量桩橛、设立的标记标志,有保护的责任,如因乙方保护不妥导致桩位丢失、损坏、移动,乙方将承担每个桩位重新测量费用100元。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供材料: 1、甲方供应材料按照设计用量限额供应,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2、甲供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协议单价中。 (二)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1、甲方负责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规定,提供的周转材料准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 (三)低值易耗性材料及小型机具: 1、除甲供材料以外工程施工所需低
8、值易耗性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查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经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施工必须的小型机具设备由乙方按照施工需要自备。乙方自备小型设备必须准时进场并满足施工需要。 第九条 变更 (一)乙方在施工中碰到与设计不符或其它重大技术难题及变更设计,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做主,否则导致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二)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进场保证金及协议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工人进场
9、后三日内缴纳进场保证金五万元整。若三日内未缴纳保证金,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签协议自动失效。 (二)结算 1、每月20日由甲方工经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及乙方负责人对乙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法人代表在验工计价表封面签字盖章,交与项目经理进行审批。 2、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末次结算申请,达成末次结算条件,甲方各部门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审查,确认结算资料齐全、完善后对乙方进行末次结算。 (三)付款 1、每月待业主批复支付计量款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结算价款的60%,末次支付乙方结算价款的80%,年末支付乙方结算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合格时支付乙方剩余价款。进场保证金在工程竣工
10、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业主的因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本协议履行的除外)。 (二)乙方: 1、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工期和甲方及业主的规定完毕本工程,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施工任务调减或清除出场,甲方仅支付乙方已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工程劳务计价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2、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规定,由此导致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进场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公司注册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间: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