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各教育中心校,局直管各学校: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的重点任务,要求年底前必须创建成功。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全区中小学“创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政府提出的“创模”工作各项要求,动员全区师生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坚决完成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对教育提出的任务,为“创模”成功做出积极贡献。 “创模”对教育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中小学环境教
2、育普及率85%。在中小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知晓率。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环境教育组织机构,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分工。要建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教育领导机构,明确各岗位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环境教育工作计划或方案。8月25日前,各单位将“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纸质文件报教育科。 (二)营造“创模”氛围 1.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杜绝脏乱差和杂草丛生现象校园内的花草树木、绿地要设立保护警示牌;校园内合理设置垃圾箱,明确垃圾分类,及时清理。 2
3、.各学校要在校园内相应位置,设有节水、节电提示语,防止滴漏水和长明灯现象。 3.开学初,要求所有学校特别是市区中小学,在学校门口、校园内悬挂“创模”横幅,学校电子显示“创模”标语。 4.开学后,要求学校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创模”工作内容。学校要向全校师生发出参与“创模”活动的倡议。 5.学校开学典礼,学校要宣传“创模”要求。开学后,要求各班第一期板报,要有“创模”内容。 (三)强化环境教育 1.新学期,全区所有中小学,必须按照“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的要求,做好环境教育的课程安排,确保每学期环境教育6课时以上。要统一使用国家环保部推荐的环境教育教材。学校新课程表,要在“校本课程
4、”中,安排环境教育课程,并在课程表备注栏上注明教学内容。 2.坚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学科渗透相结合,学校德育处、团委(少先队)结合环境保护的有关重要节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题环境教育。已创建为“绿色学校”的学校,要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学校对各学科教师,特别是科学、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老师,要提出明确要求,在备课、上课中,体现环境教育的内容。 3.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环境教育知识竞赛,至少安排一次结合市“创模”、环境教育的征文活动。 开展环境教育事关我市“创模”大局,全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环境教育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以此次“创模”工作为契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开展环境教育的所有资料,机构、制度、计划、备课及有关图片展板等,都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XX县区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