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岩镇关于开展“阳光照进村部”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 弋岩党发201214号 关于开展“阳光照进村部”创建农村基层 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场)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全镇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南岩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决定在全镇开展“阳光照进村部”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
2、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好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巩固好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努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达到廉洁教育效果好、“三资”监管运作好、民主管理执行好、惠农政策落实好、廉政勤政形象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等“六个好”标准。全镇力争年底创建1个农廉示范村和1个农廉示范居,并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行阳光决策,实现村事民
3、定。完善和规范民主决策的事项、形式、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建立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按照村“两委”提议,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民主决策机制。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推行阳光“三务”,实现村情民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简称村级“三务公开”。推行村级“三务公开”,村级设立“三务”公开栏,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按照公开目录,定时将“三务”向村民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将每年3月3
4、1日定为“财务公开日”,当日要公开上一年度全年的收支、各项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财务收支较多的村,收支情况可采取专项公开或根据群众要求随时公开、逐项公开。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情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做到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要加强对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时间及时。 (三)推行阳光权力,实现村官民督。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委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和巡查员(“两员”,下同)制度,义务监督员的聘任由镇纪
5、委指导督促村(居、场)进行,巡查员实行由镇包村(居、场)干部兼任制,经镇党委考察后确定最终人选。建立“两员“工作档案,颁发聘书。要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指导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其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延伸和扩展农村基层廉政勤政监督领域。 (四)推行阳光“三资”,实现村资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三资),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规范代理行为,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加强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切实加强对农村经济合同的管理,规范评估、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等程序;对农村集体
6、“三资”交易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村财乡代理”审批制度,对超过一定额度的财务支出实行村班子集体审批;全面推行村小组财务实行“组财双代制”(即:组帐乡代理、组帐村代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规范建设各项制度,强化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镇纪委、村财乡管办要做到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减变化和保植增值状况进行定期监控和审计监督。 (五)推行阳光服务,实现便民利民。设立村级民事帮办点或代办员。在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便民咨询室,从村
7、干部和驻村干部中选定1至2名村级代办员,定时轮流值班,负责向村民介绍“中心”职能、运作程序和服务内容,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向群众解答有关问题,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代办服务机制。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便民咨询室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体系,打造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六)推行阳光信访,实现和谐稳定。建立村级突出矛盾“周排查月报告”制度,重点排查因农村改革、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房屋拆迁、涉诉涉法等引发的各种矛盾;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矛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引发的突出矛盾。建立矛盾排查
8、档案,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分类登记,并落实责任人员。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通过正当方式和法律渠道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通过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系统,为群众营造公正、透明的信访环境,将信访事项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平台。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信访为民的宗旨。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4月下旬)。党委、政府召开推进“阳光照进村部”活动动员大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推进“阳光照进村部”建设实施方案,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选取2个村(居)开展“阳光照进村部”创建农廉示范村(居)工作,并将名单于4月底前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9、(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党委、政府按照“阳光照进村部”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根据阳光照进村部示范点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实施步骤,切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2年12月)。对照推进“阳光照进村部”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镇纪委将迁时的对阳光照进村部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县纪委的申报验收。 第四阶段。规范提高(2013年元月)。全面总结“阳光照进村部”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经改进和提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机制,保证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进行,规范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
10、导,齐抓共管。各乡镇(场、街道)要结合实行,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着力抓好落实。要建立村领导干部挂包联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民政、农业、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村(居)开展“阳光照进村部”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党委、村(居)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帐制度和村级廉政情况信息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包村干部要把开展“阳光照进村部”工作作为包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相结合,与维护农村稳定相结合,抓
11、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指导,提升效果。要加强对“阳光照进村部”工作的研究部署,及时分析本地“阳光照进村部”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开展的村(居)要引导上水平、创特色;对工作不落实的村(居)要抓整改。限期扭转后进状况。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阳光照进村部”有关目的、内容和作用的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阳光照进村部”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纪委将建立督查反馈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阳光照进村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场、街道)也要进一步量化细化“阳光照进村部”工作内容,将“阳光照进村部”工作开展情桨叶列入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中。 2012年4月19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阳光照进村部实施方案 抄送:县纪委办公室、第六纪工委南岩镇党政办2012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