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府党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政府坚持开门搞活动,聚焦“四风”查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建议702条,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突出问题206条,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26条,市委第一督导组提出意见8条。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经集体讨论审议,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按照“四个回应”要求,经过认真梳理,针对各方意见共梳理形成5方面28条问题,本材料全部予以回应。 一、整改思路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标准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以加强区政府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科
2、学发展水平为目标,以聚焦“四风”问题,回应“梁子湖四问”,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整改牵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领导带头两个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整改、真诚照镜子的原则,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努力增强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推动整改的力度。做到认识不深刻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整改目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通过抓好整改落实,努力达到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度规范进一步科学的目标,努力把
3、区政府领导班子建设成信念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为民服务、敢于担当、合心合力、事业有为、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建设美丽梁子湖的总目标,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三、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重点是围绕五个方面,28项任务抓好整改。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1.坚定理性信念。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头脑清醒,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领导:夏帆;整改时限:长期)2.严守政治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
4、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牵头领导:夏帆;整改时限:长期)3.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觉遵守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整改时限:长期) (二)切实加强区政府党组班子自身建设4.加强理论武装。争做学习型党组织,制定年度学
5、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内容,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不断提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学习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管理、金融、财税、企业运营等方面业务知识,提高管理市场、运用市场、服务市场的能力。(牵头领导:夏帆;整改时限:长期)5.强化党性锻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锤炼党性,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整风精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真刀真枪”的民主生活会。(牵头领导:夏帆;整改时限:长期)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基础上的团结,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持集中决策,维护班子权威。完善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
6、决策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十步工作法”,重大问题决策前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广泛进行讨论、论证。(牵头领导:夏帆;整改时限:长期)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加强监管。党组成员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要求评价干部、推荐干部。全面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领导:夏帆;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 (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反“四风”反对形式主义方面8.严格控
7、制开会发文,提高会议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等工作,严格落实“三短一简”的要求,减轻干部会议负担。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讲话提纲或进行即席讲话,带头讲短话、开短会。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政府办;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9.改进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经常性听取群众意见的制度,党组成员每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形成有价值调研成果2篇以上。统筹安排调研内容,减少重复调研;不安排事前踩点,多采取随机方式。充分掌握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提高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牵头领导:夏帆;责任单位:政府办;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10.整治“形象
8、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转变重显绩轻潜绩、重数量轻质量的不良政绩观。(牵头领导:区政府全体党组成员;责任单位:政府办、监察局;整改时限:2014年11月底)11.狠抓督办落实。对重大决策和部署,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办结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区政府领导定期深入一线开展跟踪督查。完善路线图管理、台账式管理、绩效管理、全过程流程式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监察局、政府督查室;整改时限:长期)反对官僚主义方面12.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
9、十个一”活动,每年为所联系群众解决3个以上困难问题,每年撰写民情日记不少于6篇,党组班子成员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6次。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信访矛盾源头化解、依法治理机制。(牵头领导:区政府全体党组成员;责任单位:政府办、统筹办、信访局;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1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促各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和化解矛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牵头领导:区
10、政府全体党组成员;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整改时限:长期)14.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整治。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廉洁服务,实行开门办公、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为难群众、拒绝为群众办事的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索拿卡要”行为。(牵头领导:区政府全体党组成员;责任单位:政府办、监察局;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15.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加强对重大改革问题的研究,系统谋划、有序推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
11、,积极承接落实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现全区事项在区内审批办结。继续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出重拳,改善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政府办、经改局、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整改时限:长期)16.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扎实推进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超编制进人、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严格规范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进人。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人社局、编办;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反对享乐主义方面17.力戒“等、靠、要”落后思想
12、,倡导积极作为。立足区情,脚踏实地,不等、不靠、不要,以退出一般工业、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破解发展难题,大力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步伐。加大对梁子湖的保护,不断打牢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基础,力争提前实现生态文明创建三年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梁子湖绿色跨越。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狠抓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村村民理事会建设,确保清洁乡村长效机制行之有效;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确保美丽乡村取得实效。(牵头领导:区政府党组全体成员;整改时限:长期)18.集中整治“庸懒散拖”,力戒“为官不为”。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牵头领导
13、:汪光华;责任单位:监察局;整改时限:长期)19.严格规范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监察局;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20.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清理,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采取封存、拍卖等方式处理。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用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加快推进公车制度改革。(牵头领导:汪光华;责任单位:监察局;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反对奢靡之风方面21.严控“三公”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14、,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以上。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零余额”账户制度,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牵头领导:区政府全体党组成员;责任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22.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严格审批管理和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简化公务接待礼仪,精简陪同人员。(牵头领导:区政府全体党组成员;责任单位: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