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11237 上传时间:2024-12-17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42.7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共▲▲△△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发[2010]4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秘[2010]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人社秘[20**]*3号)及《关于▲▲△△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创新管理体制、转变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的要求,建立适合☆※□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特点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23个☆※□事业单位在编164人。 1、局属事业单位8个在编55人。县☆※□站、县☆※□科技中心、县☆※□外资项目办、县**防治站、**检查站。 2、**个基层☆※□站在编**人。其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擅自离岗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或本人不在岗位、请他人顶岗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借调和抽调到局或检查站工作人员按编制在原单位竞聘上岗。 三、各类岗位设置核准数量 1经县岗设办核准,全县☆※□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局机关事业单位 1、管理岗位:2个,其中:八级2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7个。 (1)高级。4个。其中四级1个(正高),五级1个、六级1个、七级1个。 (2)中级:9个。其中八级3个、九级3个、十级3个。(3)初级:5个。其中十一级3个、十二级2个。 3、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三级1个。 (二)乡镇☆※□站 1、管理岗位。0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04个。 (1)高级。12个。其中四级0个,五级2个、六级5个、七级5个。 (2)中级:34个。其中八级10个、九级13个、十级11个。(3)初级:58个。其中十一级29个、十二级28个,十三级1个。 3、工勤技能岗位:5个。其中:四级5个。 (三)县苗圃 1、管理岗位:4个,其中:八级2个,九级1个,十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3个 (1)中级:1个。其中九级1个(现实有中级1人)。(2)初级:2个。其中十一级1个、十二级1个。 3、工勤技能岗位。23个。其中三级6个,四级12个,五级5个。 (四)木竹检查站 1、管理岗位:11个,其中: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4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0个。 3、工勤技能岗位:12个。其中:三级3个,四级7个,五级2个。 四、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职员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四级职员岗位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3、八级职员以上管理岗位初聘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初聘任职培训、岗位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其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职员考核的内容和聘任、晋升的依据。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条件: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具体条件: (1)正高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2)副高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任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竞聘时在七级岗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可直接竞聘五级岗位); (3)中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竞聘时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可直接竞聘八级岗位); (4)助理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其他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中最高层级岗位一般应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的第一线岗位; (2)资格要求:专业技术各岗位等级必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按获得职称资格当年的政策规定取得有效成绩(符合免试除外); (3)继续教育: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必须累计达72学时以上(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须达20学时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条件。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与所竞聘岗位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竞聘技术工人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五)经主管部门认定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虽未达到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条件,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实际需要,破格参加上一等级岗位竞聘。国家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除外。 (六)竞聘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岗位的,应符合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规定的条件,一般应实行逐级竞聘上岗。对于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的管理人员,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越级参加上一级岗位竞聘。 (七)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竞聘管理(行政领导)岗位,允许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允许具备一定条件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和办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按人员管理权限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实施。 五、竞聘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岗位公告。经县设岗办核准,将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及竞聘方案进行公告,并在☆※□局信息网上公布达到基本任职年限的竞聘人员名单。 (二)申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现聘岗位所需材料(聘任证书、资格证书)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由局领导小组对提交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在☆※□局信息网上公布达到基本任职年限的竞聘人员名单。 (四)组织竞聘 1、已聘任人员晋级程序。对已经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最近一个连续聘期的聘任年限从高到低落实相应等级(任职年限相同时工龄长者优先晋级,如聘任年限与工龄仍相同,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分值由高分至低分确定等级(具体参照附件1《▲▲△△☆※□事业单位已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晋级程序》)。 2、新聘任人员竞聘程序。对于有专业技术资格没有聘任的人员,在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组织竞聘按取得资格年限由高至低确定拟聘人员(取得资格年限相同时,工龄长者优先,如取得资格年限与工龄仍相同,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分由高至低确定拟聘任人选)(具体参照附件2《▲▲△△☆※□事业单位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程序》)。 (五)公示审批。将已聘任人员晋级情况及拟新聘任人员名单在☆※□局信息网上及公开栏内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设岗办审批,办理聘任手续,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六)时间安排。领导小组于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召开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单位负责人)大会,报县设岗办审批。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30日完成竞聘上岗各项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岗位聘任工作,依据县设岗办规定,成立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竞聘工作。 (一)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承担相关事宜。 (二)竞聘监督小组 组长。局纪检组承担相关监督事宜。 (三)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实施竞聘上岗应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组织原则和政策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纪行为,严厉查处违纪事件,杜绝竞聘上岗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6附件1: ▲▲△△☆※□事业单位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晋级 程序 1、按最近一个连续聘期聘任年限从高到低落实相应人员岗位等级; 2、最近一个连续聘期聘任年限相同人员,工龄长者优先晋级; 3、最近一个连续聘期聘任年限与工龄仍相同人员,由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附件3民主测评程序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分值由高分至低分确定等级。 7附件2: ▲▲△△☆※□事业单位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程序 1、按取得资格年限从高至低排序,取得资格早的先聘任; 2、取得资格年限相同,工龄长的优先聘用; 3、取得资格年限和工龄相同人员,由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附件3民主测评程序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分值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聘任人员。 8附件3: 民主测评分(100分) (1)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每项20分。(2)测评方法:采取上评下,下评上方式进行。上评下是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测评基层事业单位最近一个连续聘期聘任年限与工龄相同的竞岗人员。下评上是由基层各单位负责人测评局事业单位最近一个连续聘期年限与工龄相同的竞岗人员。 (3)参加测评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a表)、局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表)。 (4)计分方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占分值总额的60%,局二级机构负责人或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测评分占分值总额的40%。 第二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XX县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XX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XX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篇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篇三: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市人事局《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XX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XX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XX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XX县区人事局《关于转发〈XX市人事局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XX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XX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分。 (2)现为班主任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分、二等1分、三等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 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 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 一、二等奖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 二、三等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分,事假一天扣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分,下降一个名次减分,保留第一的加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