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天中学“十佳学生”评选方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必须是学校三好学生或学生会优秀执委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2、备选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两项及以上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的达标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纪,维护公德。在维护学校和班级声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上进心和进取心强,有良好的竞
2、争合作意识和学习品质,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在学科成绩、竞赛、科技发明、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级、主动、有效地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堪称楷模。 3、否决条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学生): (1)在达标创优活动中个人扣分学年累计在3分及以上者; (2)无故旷课(包括自修课),或住宿生私自外宿者; (3)参加学校或社团各项活动无故缺席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者; (4)考试作弊者; (5)学年内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6)有缺点不虚心接受教育者,或有严重的不
3、诚信行为者,或有严重的违xxx公德行为者; (7)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社会工作或不履行职责者。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民主评议和学校考核相结合原则; 3、注重实际表现和兼顾代表性原则。 三、评选方法 1、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 2、评选程序: (1)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一名,其事迹材料由班主任负责送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召开本年级组教师会议,对各班推荐的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确定10名人选报政教处。 (3)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政教处将其事迹材料及照片在宣传窗展出一周,然后由全校学生投票测评。 (4)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投票结果和对学生表现的考核,讨论并确定十佳学生名单。 3、表彰和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品。 (2)佩戴十佳学生绶带照相,相片和先进事迹在宣传窗展出。 (3)优先推荐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学生先进评选。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学生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德育的学校领导、政教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和全体政教员组成。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