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2016x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2016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金融业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提升金融扶贫质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贫困区域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作用,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扶贫攻坚期内信贷投入稳步增长,金融扶贫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2、,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持续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力争扶贫地区所在县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 2.不断扩大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扶贫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支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发展。以我市优势农业产业为扶持重点,将生态种养、农副产品
3、加工和流通作为重点领域,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贫困区域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支持贫困地区所在县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密集优势,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兴产业及农村服务业。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着力完善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 3.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
4、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异地扶贫搬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危旧房改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 4.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各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贫困户、贫困开发主体推出特惠金融产品。稳步推广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以及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涉农企业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水利滩涂经营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保证方式,加快推进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信贷+保险”等金融业务。 5.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
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6.扎实做好创业就业和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工作。加快小额担保贷款投放,支持有创业意向的贫困户创业就业。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体系。 1.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贫
6、困地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贫困地区所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偿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积极尝试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业贷款保证保险联动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对冲保障。
7、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建立农村大灾、大病保险风险分散机制,防止因大灾、大病返贫现象发生。 (四)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1.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贫困地区所在县、乡镇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规模,有效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国元农保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2.持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方式,推广发放符合农民需要的惠农银行卡,深化银行卡
8、助农取款和特色服务。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3.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根据服务对象弱质性特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进一步精简贫困地区收费项目,持续开展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匹配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贫困地区所在县要率先运用
9、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5.加快推进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提高贫困县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扶贫
10、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管理制度。农发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纳入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指标,其考核结果作为金融评价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政策在贫困地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