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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生态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10364 上传时间:2024-12-16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4.6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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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市委生态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实施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更加宜居宜业、更具魅力活力的“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创业创新的活力、又富又美的幸福”为目标,打造“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城乡建设示范区,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切实

2、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坚持尊重规律、善待自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坚持实践创新,注重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宣传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让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全社会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市1个,国家生态县(市、区)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6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334个,辖区内符合入住条件的社区(小区)中60%社区(小区)达到环境友好型社区要求,生态环境质

3、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阶段目标。2012年,建成国家生态县(市、区)2个,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6个,申报6个县(市、区)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考核验收。城市(含县城、省级以上开发区)中心XX县区、市域绝大部分城镇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中心XX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农村饮水条件有所改善。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目标,市区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3%、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辐射环境质量

4、保持正常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夯实生态市创建基础。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机制和考核办法,切实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引导和推动一批有条件的县、乡镇(村)率先达到创建标准。2012年,XX县区、XX县区争取通过国家生态县命名,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市、区)技术考核验收,XX县区、浦县、XX县区申报省级生态县(市、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实施六大森林工程,建设“景观林业、健康林业、文化林业”三大生态功能体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生态

5、公益林、水仙花原产地和荔枝海等生态功能区强制性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布局,重点加强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典型生态系统等关键区域的保护,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自然生态保护水平。严格环境准入,深入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推动生态经济转化升级。按照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目标,推进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推进生态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足生态资源优势,按照“现代化、标准化

6、、规模化”的要求,做大水果、蔬菜、畜禽、茶叶、食用菌、花卉等优势产业,全力推动实现从“鱼米之乡”到“国人厨房”和“世界餐桌”的跨越。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按照“工业园区化、项目规模化、产业集群化”的思路,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值产业,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做大九龙生态经济区,扎实推进一批生态工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加快市文化产业发展,带动第三产业整体向现代化转型,向生态化转型。进一步整合文化、滨海、温泉资源,推进土楼旅游区、滨海旅游区和温泉养生区等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田园风光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游等乡村旅游,推动旅游市场由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化

7、。 3、完善生态市建设保障机制。发挥我市生态优势,在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在全省走前列、做示范。继续实行九龙江重点流域的河长负责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应急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实行生态市建设领导挂钩机制,各县(市、区)领导要挂钩驻点生态创建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挂钩联系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设立生态市创建专项资金,建立生态市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通报批评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市、区)。 4、深化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城市建设

8、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加快碧湖生态园、奥林匹克体育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乡“点、线、面”综合整治,通过白改黑、上改下、绿改彩,实现主要道路整洁、有序、畅通、美观。积极实施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加强交通线绿化系统建设和整治,筹划“五园一区”,规划建设城市郊野公园,采取规模化、立体化、群落化的造林绿化模式,持续提高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推进城市绿化花化美化。进一步加大中心XX县区工业企业特别是化工、电镀等高污染行业的转移、搬迁工作,加快推进中心XX县区内河整治,加大内河清淤、疏浚、调水、截污力度,提高内河排涝能力和水环境质量,实现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

9、率达60%以上。扎实抓好饮食业油烟、建筑工地和交通干线扬尘、城乡结合部烟尘等污染专项整治,优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环保年检管理,落实市区摩托车停止挂牌及强制报废制度,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5、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整合发改、财政、环保、建设、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资源,形成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开展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家园清洁行动、农村饮用水安全、绿色村庄等生态建设工作无缝对接,实现农村水源清洁、家园清洁和田园清洁。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抓好示范工程

10、建设,完善示范工作进展月报告、月通报机制,采取下达整改意见、约谈责任人的方式,推动示范工作有序开展。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种植污染整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

11、,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强村镇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加快小城镇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高标准良田、经济果林、高效养殖、标准化菜地建设。 6、深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将水土流失治理作为生态市建设的首要任务。整合发改、财政、水利、林业、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资金,统筹推进小流域治理、植树造林、农业开发、土地整治、水利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认真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三权(审批权、监督权、收费权)一案(水土保持方

12、案)三同时”制度,有效遏制住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监测体系。实施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九龙江、江、东溪、鹿溪等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为主的江河两侧及库区周围一重山的造林、补植,持续推进和巩固“青山挂白”治理成效。 (二)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1、强化减排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制,强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减排考核办法和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脱硫电价、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调剂、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评先创先减排“一票否决”等政策。 2、加强排污总量

13、控制。积极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努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坚决关停并转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冶炼,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配套,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和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加强燃煤电厂、钢铁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3、多方挖掘减排潜力。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落实治理设施,降低污染负荷。推广生态养殖、立体种养等清洁生产技术和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型技术,建设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

14、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点。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车辆,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动国四油品推广使用,实施第四阶段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 4、强化减排监督管理。坚持治理与预防并重,建立经济发展、资源能源节约、污染物排放之间的联动诊断机制,建立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评价制度,促使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倒逼机制从末端治理逐步延伸到中端和前端监管,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环境监管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对多次超标排放污染物、偷排的符合关停法定条件环境违法企业,坚决采取

15、关停措施。 (三)大力提升流域生态保护水平 1、落实饮用水源安全。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坚决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加大水源保护区上游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持续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公路警示牌、宣传牌和围网等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加快备用水源建设进度,完成市区第二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水源地上下游联防联控,稳定运行九龙江北溪、西溪4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密切监控敏感河段、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动态;加强饮用水源地、九

16、龙江流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重点水库库区水面日常巡查,及时排查水环境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2、落实流域整治任务。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适养区规划,彻底依法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和禁建区内新建养殖场。加强重点污染行业污染防治,加快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整治,加大流域断面水质监控力度,严防水体污染。强化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将流域整治向支流和小流域拓展。开展九龙江(段)重点小流域ph值、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6项常规指标监测,全面掌握小支流流域内污染源排放情况,对辖区内的小支流建档立卡、分类整治。 3、落实近岸海域整治。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从流域到河口、

17、近岸海域的环保协同监管,严防水体污染”的工作要求,推进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海洋与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建立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全市陆源污染物排海调查、监测和海陆联合环保执法检查,促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陆域、流域环境保护相衔接。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严格控制海上污染源,建立健全船舶活动污染监测机制。制定入海污染物溯源追究制度,强化海漂垃圾打捞和处理,实施市县界、河海交接断面水质考核。 4、落实流域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持续推行重点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分段监控管理、分段考核问责,扎实推进九龙江、江、鹿溪、东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加大流

18、域巡查频次,建立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制度。强化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对不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的水电站,按照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协调办公室和省环保厅相关处罚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障流域生态用水需要。监察、效能、审计等部门继续开展流域整治专项监察、效能定期督查和专项审计,进一步提高流域整治督查效率。 (四)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化工、电镀、涉铅、造纸、印染、制革、食品

19、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注重环境执法后督察,强化夜间、雨天、节假日突击检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污染反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投诉热线、环境信访等渠道,及时掌握企业违法排污、油烟、噪声等环境扰民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环境扰民问题治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到有诉必有查、有查必有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2、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继续开展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加强污染源环境安全监管。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居民集中区及水源地上游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湖库型饮用水源环境污染风险

20、的排查和监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处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专人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经营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着手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环保、消防、交通、安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3、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污染源头管理,禁止在城市市区及近郊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和钢铁、建材、化工等项目。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大火电、钢铁、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继续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大力推进

21、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加快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大烟粉尘治理力度,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的建设要求,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大力削减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进有机化工、医药化工、塑料制品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移动源排放。 4、全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对龙海重点防控地区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电镀、皮革、含铅蓄电池等行业和企业集中治理。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检查考核,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

22、按期完成重金属减排任务。 5、严格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强化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行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推行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开展化学品基础信息调查。强化辐射类项目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重点推进废旧金属熔炼行业的辐射安全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月)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每年月日前报

23、送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阶段(每年月至11月)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照生态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找不足和差距,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自查评估报告于每年月日前报送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对存在薄弱环节的重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生态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 (三)督查阶段(每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生态年建设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对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于每年12月中旬组织

24、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生态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每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生态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市政府成立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深入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再部

25、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工作周密部署、有序推进。要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的重点环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一岗双责”,密切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规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职,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共同推进生态建设年活动有序开展。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

26、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督促有关企业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予以关闭;司法行政机关要积

27、极推进“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在线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三)转变工作作风,服务重点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实效,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内需、满足环保准入条件、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重大项目,继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开工,促进古雷石化、福

28、欣特钢、旗滨玻璃等大项目落地建设,加快城镇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水仙花原产地和荔枝海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工程建设。 (四)加强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成效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重点流域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强化违法企业后督察工作,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执行到位

29、,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本地区今年重点查处事项,公开查处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对严重违法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分批予以挂牌督办。要加强对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的组织考核,切实保障生态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列入政府宣传工作的重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制定宣传计划,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不断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污染减排和环保专项行动等重点及特色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开展好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第17页 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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