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工作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人们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观念和依法设置使用台站意识,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 二、宣传主题 以“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无线电台站”为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20周年,提高全社会公众自觉遵守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觉悟。 三、宣传对象 全县无线电管理机构、行业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军队电磁频谱管理机构;各级党政军主
2、管部门、协作部门及相关领导;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单位,设置无线电台站用户,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及个人;社会公众等。 四、宣传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30日。 五、宣传内容 (一)法律法规内容。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中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无线电管理的内容; 2、宣传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管理我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通告和省
3、国家保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的通知。 (二)科普知识内容。 1、无线电基本常识; 2、无线电频谱资源知识; 3、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知识。 (三)主要宣传标语。 (1)良好电波秩序,需要你我共同维护,请自觉遵守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3)无线电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4)净化电磁环境,从我做起;(5)保护频谱,人人有责;(6)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7)无线电频率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转让、出租;(8)研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报省无线电监督管理机构备案;(9)依法缴纳无
4、线电频率占用费是每一个频率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宣传方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 1、电视宣传。宣传月期间,在电视台陆续专题报道无线电应用和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 2、网络宣传。宣传月期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 3、报刊宣传。宣传月期间,在今日报刊专题报道无线电技术、应用以及无线电管理的发展历史、相关知识、重要性和作用等。 (二)手机短信宣传。宣传月期间,约请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向手机用户发送无线电管理公益短信。 (三)横幅宣传。 1、宣传月期间,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开展宣传,扩大无线电管理的影响。 2、宣传月期间,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无线电宣传标语
5、。 (四)开展专项活动。宣传月期间,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进农村、进酒店、进宾馆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巩固和扩大宣传成。 七、组织机构 为保障宣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成立黎族苗族自治县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确保宣传工作有效落实。 (二)领取资料,开展宣传。各责任单位于9月6日前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领取宣传资料,并开展宣传活动。 (三)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活动结束后,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10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活动图片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