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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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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XX县区城管局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要求,切实提高处置路灯维护作业突发事故的能力,将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市民提供安全的照明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XX省安全生产条例》。 1.2.3指导参考文件。《XX县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区城市管理局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3新化路灯常见突发安全事故及趋势 1.3.1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路灯设施及灯光夜景设施等,易受台风、暴雨、高温、雷击的侵袭,发生倒杆、灯具坠落、漏电伤人等事故。 1.3.2施工作业安全事故。维护施工时,可能出现交通事故、倒杆伤人、触电伤人等安全事故,随着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落实,此类事故发生率逐渐降低。 11.3.3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路灯维护和安装工作,属高空作业性质,可能发生高空坠物伤人、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等事故。 1.3.4大面积灭灯事故。路灯电缆、供电设施被盗、被损坏或出现故障,可能发生大面积灭灯事故。 1.3.5设施老化引起的安全事故。县城内一些路灯已使用近20年,老化残旧,可能发生灯具脱落伤人事故。 1.4遵循原则 1.4.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1.4.2预防为主。有效预防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1.4.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路灯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1.4.4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基层先行的处置模式,明确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1.4.5反应迅速。健全安全事故报告体系,形成片区、、办公室、所领导、城管局有关部门的纵向联系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切实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控制。 21.4.6资源整合。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如果某一片区人力物力不足,在路灯所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调度、指挥下,其他片区或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密切配合,参与援助。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城辖区内路灯作业安全事故。 2分类和分级 2.1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分类 按照事故性质、发生原因、演变过程,我县路灯作业安全事故分为4类。 2.1.1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倒杆伤人、触电伤人等。 2.1.2高空作业安全事故。包括高空坠物伤人、高空作业人员坠落高空作业车倾倒等。 2.1.3大面积灭灯事故。包括低压供电回路故障灭灯、高压故障灭灯。 2.1.4设施老化安全事故。包括漏电、灯具脱落伤人、跳闸灭灯事故。 2.2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原则上划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2.2.1一般事故是指事态比较简单,片区安排人员可以处置的事故。包括灯具脱落、电缆漏电等未伤及人员、一 3个低压回路故障、电缆被盗等原因引起路灯不亮路段较短的情况。 2.2.2较大事故是指事态比较复杂,需协调有关部门才能解决的情况。包括路灯大面积灭灯的情况。 2.2.3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包括交通事故、倒杆伤人、触电伤人、灯具脱落伤人事故,箱变、配电房电器火灾及爆炸事故。 3组织机构和职责 路灯所应急组织机构是处理路灯维护安全事故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挥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成立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伍贤新所长任组长,安宁、王志伟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维护1组、维护2组部门负责人组成。王志伟为应急处理队长。 4预测和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执行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2各片区要通过强化值班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 4安全监测人员等,收集在本片区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 4.1.3各片区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工程施工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4.1.4路灯所要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并对片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 4.1.5各片区要加强巡查,每周对路灯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4.1.6要逐步安排对老化的路灯设施进行改造。 4.2预警 4.2.1办公室对片区反映的安全事故隐患或情况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进行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程序的建议,向所领导汇报,提出预警建议。 4.2.2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一般事故由事发片区组织力量处置。 5.1.2重大级别的安全事故由事发片区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置。 5.2基本响应程序 55.2.1各片区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在发现事故后15后钟内参加事故排查,30分钟内赶赴现场,收集现场动态信息,上报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5.2.2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片区提供情况,初步判断为较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应在30分钟内做出综合分析,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发现场。 5.3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工作需要,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工区恢复工作秩序,清理现场等善后工作。 6.2调查和总结 6.2.1片区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方面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及时报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6.2.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路灯维护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工作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的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路灯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保障措施 6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处置期间,事发片区领导及有关人员、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7.2抢险装备保障 保管室负责提供安全装备和抢险材料,建立相应的储备和调用制度。 7.3现场救援队伍保障 路灯所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成为常备队伍。 7.4经费保障 财务室在年度预算中要安排一定费用,作为处置路灯维护事故的专项费用,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8宣传和培训 8.1公众宣传教育 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安全办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向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使职工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的基本技能。 8.2培训 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安全办要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抢险人员培训班。 9附则 9.1预案管理 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片区要参照本预案,开展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9.2监督检查和奖惩 办公室牵头,维护组具体负责适时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专项预案内容。 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9.3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详谈路灯维护安全事故详谈路灯维护安全事故 1.1目的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要求,切实提高处置路灯维护作业突发事故的能力,将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市民提供安全的照明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XX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1.2.3指导参考文件。《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城市管理局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3深圳路灯常见突发安全事故及趋势 1.3.1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路灯设施及灯光夜景设施等,易受台风、暴雨、高温、雷击的侵袭,发生倒杆、灯具坠落、漏电伤人等事故。 1.3.2施工作业安全事故。维护施工时,可能出现交通事故、倒杆伤人、触电伤人等安全事故,随着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落实,此类事故发生率逐渐降低。 1.3.3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路灯维护和安装工作,属高空作业性质,可能发生高空坠物伤人、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等事故。 1.3.4大面积灭灯事故。路灯电缆、供电设施被盗、被损坏或出现故障,可能发生大面积灭灯事故。 1.3.5设施老化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区内一些路灯已使用近20年,老化残旧,可能发生灯具脱落伤人事故。 1.4遵循原则 1.4.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1.4.2预防为主。有效预防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1.4.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路灯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1.4.4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基层先行的处置模式,明确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1.4.5反应迅速。健全我中心安全事故报告体系,形成工区、技术部、办公室、中心领导、城管局有关部门的纵向联系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切实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控制。 1.4.6资源整合。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如果某一工区人力物力不足,在中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调度、指挥下,其他工区或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密切配合,参与援助。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辖区内路灯作业安全事故。2分类和分级2.1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分类按照事故性质、发生原因、演变过程,我市路灯作业安全事故分为4类。 2.1.1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倒杆伤人、触电伤人等。 2.1.2高空作业安全事故。包括高空坠物伤人、高空作业人员坠落高空作业车倾倒等。 2.1.3大面积灭灯事故。包括低压供电回路故障灭灯、高压故障灭灯。 2.1.4设施老化安全事故。包括漏电、灯具脱落伤人、跳闸灭灯事故。 2.2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原则上划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2.2.1一般事故是指事态比较简单,工区安排人员可以处置的事故。包括灯具脱落、电缆漏电等未伤及人员、一个低压回路故障、电缆被盗等原因引起路灯不亮路段较短的情况。 2.2.2较大事故是指事态比较复杂,需协调有关部门才能解决的情况。包括路灯大面积灭灯的情况。 2.2.3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包括交通事故、倒杆伤人、触电伤人、灯具脱落伤人事故,箱变、配电房电器火灾及爆炸事故。 1.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中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是处理路灯维护安全事故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挥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3.1.2中心成立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办公室、技术部、灯光部、材料部、计财部、巡保部部门负责人组成。技术部部长为应急处理队长。 3.2组织分工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路灯维护事故的处理环节要求,成立基本应急行动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中心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技术部牵头,办公室及工区领导参与。 (二)工程抢险组。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技术部牵头,事发有关工区参与。 (三)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事件发生有关工区参与。 (四)物资保障组。由材料部负责,办公室协助,事件发生工区参与。 (五)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理组。由于中心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负责,技术部和党办、办公室及事发工区参与。 3.3组织体系框架 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表1。事故处置流程图见附表2。4预测和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执行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2各工区要通过强化值班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测人员等,收集在本工区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 4.1.3各工区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工程施工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4.1.4中心要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并对工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 4.1.5各工区要加强巡查,每周对高压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4.1.6中心要逐步安排对老化的路灯设施进行改造。 4.2预警4.2.1中心技术部对工区反映的安全事故隐患或情况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进行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程序的建议,向中心领导汇报,提出预警建议。 4.2.2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 5.1.1一般事故由事发工区组织力量处置。 5.1.2重大级别的安全事故由事发工区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置。 5.2基本响应程序 5.2.1各工区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在发现事故后15后钟内参加事故排查,30分钟内赶赴现场,收集现场动态信息,上报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5.2.2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工区提供情况,初步判断为较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应在30分钟内做出综合分析,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发现场。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中心领导和部门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中心领导指示,协调工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工程抢险组。主要对工程施工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倒杆伤人等事故进行工程抢险、人员抢救、清理现场等工作。 (三)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组。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必要时组织起草有关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并对外宣传。 (四)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提供抢修材料和协调车辆配备。 (五)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调查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并进行善后处理。 5.3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工作需要,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工区恢复工作秩序,清理现场等善后工作。 6.2调查和总结 6.2.1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方面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及时报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6.2.2中心安全办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报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6.2.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路灯维护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工作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的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处置期间,事发工区领导及有关人员、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中心监控室24小时值班。 7.2抢险装备保障 材料部和各工区负责提供安全装备和抢险材料,建立相应的储备和调用制度。 7.3现场救援队伍保障 各工区分别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成为常备队伍。巡保部为增援辅助应急抢险队伍。 7.4经费保障 中心财务部在年度预算中要安排一定费用,作为处置路灯维护事故的专项费用,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8宣传和培训8.1公众宣传教育 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安全办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向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使职工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的基本技能。 8.2培训 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安全办要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抢险人员培训班。9附则 9.1预案管理 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工区要参照本预案,开展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9.2监督检查和奖惩中心办公室牵头,安全办具体负责适时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专项预案内容。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9.3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区第二实验小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并行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均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工作要配备若干成员。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寇会超(校长)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曲红平(党支部副书记) 职责:协助校长工作 3.协调组组长:杜姣玲(总务主任)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时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及医疗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4.抢救抢险组组长:马建设(副校长)曲小伟(副校长)孙伟柱(副校长)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5.秩序维护组组长:由宏杰(教导副主任)刘潇(政教主任)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6.后勤保障组组长:詹顺江(总务副主任)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 7.机动应急组组长:戚红霞(工会主席) 职责。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师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传染疫情安全安全事故等。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的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 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四、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火灾 1.事故现场的老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向安全通道疏散,抢救伤员,一边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的信息报告学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或直接报教育局或县政府。 2.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2)利用音响设备或手提式喇叭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最方便、安全、快捷的顺序及时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或其它较大型的空旷地为集结点,若遇紧急 情况,可直接疏散出校门。 3.严格禁止参与救火,全体教师要切实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把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人设备,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时,一人的生命为第一位,及时撤离火场。 4.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事故现场的驾驶员、乘务员、老师应先行组织抢救保管员,指挥学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求助,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或直接报教育局县政府。 2.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同时报警,请求援助,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 3.及时做好家长的告知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4.配合好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食堂或小卖部的生产运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4.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公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准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有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缝在、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有关部门。 4.迅速组织对受伤的师生的抢救,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育局,婧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奋不顾身的事迹信息报告有关部门。 3.及时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六)传染病疫情安全事故 1.学校一旦有传染并病情发生,就立即报告教育局或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 2.学校一旦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应立即向当地医院报告,并通知家长将患者学生带到医院就诊检查,患传染病的老师立即隔离治疗,凡患传染病的师生经治好后,凭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 3.学校茬医疗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按规范要求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对全体师生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及安全防范。 4.配合教育局、卫生、公安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治、调查工作。 (七)地震防范措施 1.教师应经常在课堂宣传防震常识,并教导学生避难事宜,举行防震演习。 2.教师的照明灯具,实验室的橱柜及图书馆的书架应加以固定。 3.地震时避于桌下,背向窗户。并用书包保护头部。 4.地震时切记慌乱冲出教室,并避免慌张的上下楼道。 5.的真实如在教室外,应远离建筑物。 6.地震时如在行驶的校车上,应留在座位上勿动,直至车辆停妥。 五、报警电话: 报警:110事故:110火警:119 六、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办公室:67753396 校长:寇会超:13939933966 副校长:马建设:13837923236 副校长:曲小伟:13903799469 XX县区第二实验小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XX县区第二实验小学 2012年9月 第四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清泉小学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突然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主要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洪水、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1.4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工作预案,事故处理工作专班及时到岗,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以及时、快速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4)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组长:乔哲慧副组长:杨潮 成员:曹庆菲、曹辅仁、、施剑花、曹芳2.2职责 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逃生自救方法的教育、演练;事故发生后迅速判断、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科学处理、上报,尽量降低事故损失。 3预警预防机制 (1)每学期要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实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4.1.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4.1.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⑵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⑶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⑷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⑸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4.1.2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⑶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1.3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⑵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 ⑶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⑷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⑸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①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②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③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④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⑤对于颈椎和腰椎受伤的师生,切忌生拉硬抬。 4.1.4洪水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雨季,学校加强对教学楼、宿舍等建筑物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⑵学校应加强与水文等监测部门联系,一旦获悉将发生洪水,应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立即对师生采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 ⑶突发洪水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组织师生避险。师生避险时,不要顺洪水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不要停留在低凹处。 4.1.5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地方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情况,立即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工作。 ⑶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⑷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及时派员督导协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4.1.6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⑵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1.7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⑴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学校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⑵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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