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 销 合 同 编号: 签约地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针对异步电机的采购,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规格和转速 产品规格、转速 型号转速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合 计总计金额(单位:人民币)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部颁标准执行;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合同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产品的交货单位:
2、_。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甲方送货; ()甲方代运(甲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乙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乙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 交货地点: _。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以内。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合同订立后,乙方预付5%的预付款,余款在甲方发货前一次性付清。第七条验收方法:货到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安排人员验收。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
3、的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货物收到之日起超过1个月内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 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
4、、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
5、点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绝提货。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2 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
6、甲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
7、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单位(盖章): 购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