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工作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201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安排,于2013年6月1日8:3011:00在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至东关大街路口)举办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文
2、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联社、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上午8:3011:00 四、活动地点及内容 (一)固定咨询宣传地点: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东关大街路口)。各参加单位负责各自的固定宣传咨询台的设置: 1、咨询点横幅内容。2013年“安全生产月”咨询点。 2、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 1.20.6米,每个展板背面须有2个可支撑的脚。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等。咨询台位置在兴华路中段。路北侧,自西向东依次是: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路南侧自西向东为:市联社、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农机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3、设置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摆放用桌2张。 4、准备400份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宣传车队 1、市公安局2辆(1辆警车引导)、市住建局2辆、市经信局1辆、市安监局1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辆、市交通运输局2辆、市公路局1辆、市国土局1辆、市卫生局1辆、市教育局1辆、市气象
4、局1辆、市质监局1辆、市市政局1辆、市商务局1辆、市农机局1辆、市林业局1辆、市药监局1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辆、市消防大队1辆、市烟草公司1辆、市供电公司1辆、中石化分公司1辆、市人保公司1辆。 2、车前及两侧各设置宣传版面一块,宣传版面内容。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图片、照片等。 3、移动巡游宣传路线: (三)主要街道、单位门口悬挂横幅、摆放看牌 各参加单位应在本单位大门前摆放安全生产看牌。 1、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由商务局负责。 2、市直部门门口摆放看牌,由市直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门口摆放看牌,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5、所在镇街开发区负责通知督查。 3、各镇街所属社区要张贴标语,由所在镇街负责。 五、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安办负责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视察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监局负责活动牵头和落实工作。 (二)市报社、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咨询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移动巡游宣传车队的道路通行保障。 (四)有关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任务。 (二)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以及维护现场安全秩序的公安干警在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 (三)各单位制作宣传咨询台于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并设置好。 (四)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2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在活动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五)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8:30开始,11:0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