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屠宰整治专项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07986 上传时间:2024-12-1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1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屠宰整治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屠宰整治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屠宰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XX省自治区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年12月底前,将全市定点屠宰厂(场)整顿一遍,达到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要求,整顿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建设目标: 1、市、*县市区两级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屠宰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屠宰工作。市、*县市区商务部门还要设立专业屠宰执法队伍,落实人员和经费。使全市屠宰管理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保证,真正把屠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县市区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市、*县市区商务局制定本地区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依据自治区商务厅《全区屠宰厂设置规划》制定我市及各*县市区屠宰厂设置规划。 (三)监管责任目标。建立屠宰监督管理责任制度,自治区商务厅与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与各*县市区商务局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市商务局、*县市区商务局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都要把重点放在打击私屠滥宰、端掉非法屠宰窝点上和定点屠宰企业非法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四)企业责任目标。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动物进厂验收制度、台账制度等屠宰信息登记报送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定点屠宰企业要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工作制度 (一)*县市区商务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成立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屠宰管理办公室和执法队伍,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办公室和执法队伍的人员、经费。 2、负责组织打击私屠滥宰等非法窝点。 3、强化对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是: (1)严格按照静养、喷淋、致昏、刺杀放血、浸烫、脱毛、开膛净腔、劈半、修整复验、整理副产品的程序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屠宰加工。 (2)企业检疫、检验制度是否健全; (3)加工出厂的肉品是否经过检验且检验合格; (4)对病害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没有处理的原始记录。 (5)对活禽、活畜运输工具、装卸器具是否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6)有否违反规定进行畜禽混宰; (7)犬、驴、马等动物必须指定相适应的定点屠宰厂进行代宰。决不允许饭店及个体商贩私自屠宰,对私自屠宰的,要狠狠打击,没收重罚。 (8)屠宰信息登记报送是否完善及时。 (二)屠宰企业的职责。 1、按照国家、自治区屠宰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找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整改。 2、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不予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病死动物。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动物,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市商务局成立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编辑上报有关信息; 2、负责与有关媒体沟通、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督办和检查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调查处理举报信息和大案要案;组织分析屠宰和肉品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统计信息; 4、负责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专项整治期间市商务局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专人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专项整治目标得不到落实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对举报查实或检查发现的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当地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理;对出现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特别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打击私屠滥宰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要联合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要坚决打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不能以罚代管,对查处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对阻碍行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根除私屠滥宰行为。 (三)全面检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 1、检查屠宰厂设置情况。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落实企业设置的合理性,对于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要搞好设置规划,在2009年底前全部实现定点屠宰。对人口较少且偏远的山村牧区,不易设点的,*县市区商务局要通过帮助相对距离较近的定点屠宰企业设立专卖店或销售点等办法予以解决,保证让那里的群众吃上质量安全的肉。 2、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全面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的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和《肉类加工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鲜冻、片肉》和《分割鲜、冻肉》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是否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情况。要全面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物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专业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4、检查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县市区商务局要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品质进行检查。 第6页 共6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