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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机制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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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05]3号)精神,建立健全“乡镇负责、村级实施、专干服务、村民参与”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明确村级工作人员计生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尽快使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结合我办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按照党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要求,在办事处党委、办事处的负责下,在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以村为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下,把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村民自治的管理轨道,促进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目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级,充分发挥村委会干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与服务,扎扎实实地开展“村为主”工作,深化“三为主”,落实“三结合”,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尽快形成“乡镇负责、村级实施、专干服务、村民参与”的计生工作新格局。 三、“村为主”工作标准 1、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亲自抓,负总责,两委成员计生责任分工明确;每月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不定期研究计生工作,结合“无职”党员定责工作,吸纳他们参加计生协会,计生协会要真正开展工作;村专干每月要将村协会开展情况做好原始记录,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村级计生专干的配备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配齐、配强,3000口人以上的行政村配2名女专干,要使她们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成为村级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好参谋。 3、村级服务室经常保持宽敞、整洁、规范、实用,布置合理,宣传氛围浓厚。 4、认真做好每次孕环检监测工作,确保质量,做到无漏检人员,孕情掌握准确,政策内孕情跟踪到位,无遗漏。期内出生和采取补救措施的,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全部随访到位。 5、统计资料齐全,记录真实,管理规范,人口出生统计无误差,流动人口办证建档率达到95%以上,当年无政策外生育。 6、人口学校管理规范,育龄妇女参加人口学校活动每年两次以上,育龄群众家中至少有3种以上计划生育宣传品,政策知晓率达100%。 7、村务计划生育公开化、制度化,公开内容齐全整洁,接受群众监督。 8、能及时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手续,接受避孕、节育咨询,能主动上门随访服务,信息变更及时。 9、落实法律、法规法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兑现率达100%,当地政府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兑现率达95%以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10、全面推行全同管理,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四、工作职责 (一)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 2、负责组织已婚育龄群众实施孕检工作,协助办事处开展环检及生殖保健、随访等综合服务工作,落实孕情跟踪责任制。 3、负责督促已婚育龄群众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负责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 4、及时准确上报本村育龄人群的结婚、生育、避孕、节育及流动人口等统计信息。 5、为村(居)人口和计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条件。协助办事处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平 6、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7、按时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计生工作。 (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 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同为第一责任人。 1、全面落实“村为主”长效工作机制。 2、教育党员、干部及亲属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3、负责在每月2号前召开一次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检查和部署计生工作任务;负责解决任务落实中的难题。 4、负责应参检对象参检或补检工作,确保参检到位,负责补救措施及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 5、为计生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为每个居民组配备一名女性计划生育信息员。 6、负责计划生育各项制度的落实。 7、按时完成办事处交办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8、落实已婚育龄妇女的合同管理。 9、制定包保责任制,督促村两委成员完成各自的包保任务。 10、严格执行“八不准”。 1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掌握流向,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办证、参检、节育到位。 12、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协会,选配好一个好的专职副会长,由威望高、办事能力强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村协会要经常组织协会会员,广泛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征求和反映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每季度的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张贴,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配合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13、其他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均应落实到位。 (三)村委会两委成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包村民组计生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和宣传品发放工作,确保知晓率100%。 3、负责召集所包村民组应参检对象参检或补检工作,负责补求措施及节育措施的落实。 4、具体负责所包村民组政策内孕情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 5、做好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查和送发工作。 6、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7、严禁乱收费、乱罚款、超标准收取合同违约金。 8、其他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均应落实到位。 (四)村计生专干职责 1、负责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级生优育等科普知识,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解答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疑问。 2、负责计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填报或变更各种统计信息资料,确保统计准确率达100%。 3、负责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申办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孕检具体操作,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和指导。 5、协助办事处开展环检、生殖健康、咨询及育后、术后随访。 6、负责做好政策内孕情跟踪随访与服务工作。 7、承办村每月一次计生例会的具体工作。 8、负责村服务室内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9、其他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均应落实到位。 五、工作规范 (一)规范孕情制度 村(居)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对孕检工作负总责;包片村(居)干部负责召集;村(居)计生专干在核对孕检对象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实施孕检并认真做好孕检记录,逐一签名以示负责;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会同所包村民组的两委成员及时督促漏检人员限期补检到位,政策外怀孕人员及时补求到位。 (二)禁止早婚早育 落实新婚人员的登记、管理与服务、早婚人员的避孕、早孕人员的补救、早育人员的处罚等。 (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提倡和引导育龄夫妇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非特殊情况,应确保及时落实各项长效节育措施。 (四)落实孕情跟踪制度 对政策内在孕妇女,逐一落实孕情跟踪管理与服务责任制,责任人配合村计生专干每月上门随访一次,并做好随访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如私自引产、流产、出生死亡等),要在24小时内上报办事处计生办,由办事处派员调查核实情况。私自引、流产、出生死亡原因不明或出生后婴儿下落不明者(举证责任为当事人),及时对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属二孩政策内怀孕私自引流产或死亡原因不明的,上报计生办,并建议取消再生育资格。跟踪责任人及村(居)计生专干要在随访时认真宣传《条例》规定,宣传奖励政策,宣传选择性引流产的后果,教育、引导群众有效地制止选择性生育。 (五)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定期摸排外出人员的名单、流向,督促外出人员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督促外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责令包片村组干部做好外出孕检对象寄回《孕情反馈单》,负责帮助外出人员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及出生、节育等信息的上报。 (六)落实合同管理 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组织村民代表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中应对已婚育龄妇女及村委会双方的权力、义务进行具体规定。由村(居)委会与每位孕检对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三个月寄回一次孕(环)检证明,半年回村(居)参检一次;与符合二孩生育政策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跟踪管理与服务合同。每项合同均应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规定,设立违约金,并把各项权力、义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七)规定信息管理 包片村(居)干部应及时、准确收集上报所包村民组内各种计生信息。村(居)计生专干严禁弄虚作假,全面真实地记录和上报统计信息,减少统计误差。 (八)建立健全协会议事制度 广泛吸纳村民代表,“无职”党员参加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计划生育有关问题,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做好协会活动记录,督促协会会员做好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协会的工作,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局面。 (九)落实人口和计生工作“月积分”考核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科学部署每月工作任务,制度具体“月积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评定。 六、考核办法 1、办事处对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实行、“月积分”、季站队,年终总算账,即对考核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中工作开展情况逐月考核,实行评估打分,然后将得分逐月累计,年终累加,作为奖惩依据。 2、月考核分值设置100分,全年计1200分。“月积分”通过逐月考核方式进行,办事处根据全年总体目标及市、办事处工作安排确定每月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月积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月考核方案月初下达各村,明确月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3、月考核工作安排在次月上旬及时进行。以计生办、服务站人员及村级计生专干为主,办事处、村委会干部配合。 4、调查采取重点调查和随机抽样的办法,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检查工作进度质量、核对业务资料及信访举报等方式获取。每月调查三至四天,每天查若干个村(居)委会。 七、结果使用 (一)例会调度。在每月2日例会上,下达当月工作重点和考核方案。在当月2日的例会上,公布各村(居)上月“月积分”情况,通报问题,提出工作重点。 (二)工作提示。月中调度各村(居)存在问题,以工作提示单下发到各村(居),限期整改。没有整改到位的,按件列入下月积分考核扣分因素。各村(居)及时把整改情况反馈到计生办,整改不力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在下月积分考核中,加倍扣分;无限期拖延者,将追究村(居)有关领导责任。 (三)每月奖惩。依据月考核结果,对月排序在前二名的村(居),在全办事处通报表扬,分别奖励村200元、100元;月考核连续三次居全办事处第一名的,另奖励500元。 根据月考核结果,对月排序倒数后二名的村(居),村(居)党总支书记在大会上表态发言,分别对村(居)征收责任金200元、100元,月考核连续三次在办事处排序居后一位的,给予村(居)书记撤职,主任依法罢免,专干予以辞退的处分;给予办事处行政、计生包村(居)干部予以诫免半年的处分。 (四)年终总评。年终按月考核总积分,对各村(居)进行总排序。 1、在省、阜阳、市各类检查中,为办事处取得优异成绩的村,年终考核时分别加20、 10、5分。 2、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能够提供重要线索,两非案件有重大突破的,年终考核加10分。 3、妇检一个月后至下季度妇检开始,达不到98%的,每缺一例,征收包保责任人责任金10元,虚报一例妇检,征收包保责任人责任金20元;漏登一例孕检对象,给予包片村干部、村专干各50元处罚;生育后三个月无特殊情况(指禁忌症),未落实上环、普通结扎措施的,每有一例征收包保责任人责任金50元,属于二女户,每有一例征收包保责任人责任金300元,四个月内未落实的,村书记、主任诫免谈话,六个月内未落实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错漏报一例政策内出生,征收包村干部、村专干每人责任金50元,错漏报一例政策外出生,征收村书记、主任、村专干、包村干部各50元。 4、年度总排名前二名的村(居),除阶段性奖励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 5、年度总排序倒数第一名的村(居)委会,征收责任金500元,对倒数第一名且未完成目标责任村(居)委会,书记撤职、主任依法罢免、专干辞职,计生包村(居)委会干部年终定为不称职。 本实施方案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原方案同时废止。 第二篇: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甘州区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在全区构建“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利,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和工作思路方法的根本转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目的意义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诚信计生”工作是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综合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力争2012年,全区100%的村(居)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育龄群众普遍参与诚信计生。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合同管理,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诚信计生组织保障制度》、《诚信计生政务公开制度》、《诚信计生奖励惩罚制度》、《诚信计生民主监督制度》、《诚信计生效果评估制度》等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组织章程》和《村规民约》。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协议的有效期限。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围绕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二)坚持政府诚信,落实群众守信。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群众承诺守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政府承诺兑现的主要内容是: 为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免费提供宣传材料;依法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村(居)委会协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计生“两户”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子女升学加分等奖励优惠政策;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定期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集环检、孕检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等技术 服务;提供“生育关怀”服务;在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方面,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新技术推广、农产品代销联系等服务。增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遵守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 育龄夫妇承诺兑现的主要内容是。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要按规定申请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小组家庭成员有结婚、怀孕、生育等人口变动情况的,本人要在15日内向村干部和计生专干报告有关情况;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后,自觉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积极参加乡镇、村组织孕环情检查服务;外出的育龄夫妇,要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反馈孕环情情况;违反政策生育的,本人自愿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学习、培训等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履行诚信服务,强化诚信监督。深入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婚前教育、优生促进、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查治等服务,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零距离”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群众在网上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按照省人口委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纪违诺的投诉和追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甘肃人口网站“互动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和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落实省人口委《关于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区、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为主,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相结合,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各乡镇、街道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举,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合每个社成立1-3个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践行承诺 1.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计生政策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 2.小组成员(即已婚育龄夫妇)履行约定和承诺事项。 3.村(居)委会健全村(居)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和群众履行《协议》。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16日-2月20日)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为使“诚信计生”工作组织落实、人员到位、经费保证,顺利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五项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工作内容、任务和目标,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二阶段。(2月21日-2月29日)宣传发动,广泛参与。通过召开乡、村、社干部、村“两委”干部、村管理员自管小组长、协会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等,提高干部、群众对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诚信计生”工作并收集已婚育龄群众对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15日)成立小组,签订《协议》。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在村民充分自愿基础上,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推选出小组长、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收集相关材料,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做到“一组一卷”。 第四阶段。(3月16日-9月15日)组织实施,践行承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向已婚育龄群众兑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享有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承诺,已婚育龄群众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自觉履行遵守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义务承诺。 第五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评估验收,巩固提高。按照“分类管理、自我监督、质量评估、公示公开”原则,在各村实事求是自我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报乡镇、街道计生诚信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按照《诚信计生评估标准》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村上报区人口委进行验收,并列为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充分尊重育龄群众意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利用已有育龄妇女小组和计生协会员小组,开展诚信计生活动。要本着双向承诺、权利对等、合法可行原则,由村(居)委员会与育龄群众签订《计生诚信协议书》,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保障群众获得法律政策规定的奖励扶助权利以及村(居)集体约定的优先优惠待遇,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实行互相监督、诚信守信、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做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严格依法行政。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各乡镇、街道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重大违法案件“一票否决”制度。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须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将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各项人口计生工作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进行全天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计生诚信小组的民主监督作用,监督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和村(居)委员会履行好人口计生方面承诺,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兑现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村规民约规定的优先优惠待遇。 (四)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方便群众。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承诺的办理时限不得超过规定的办理时限。 (五)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落实现行奖励优惠和免费服务制度,推动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并可持续的利益引导措施,积极推进普惠性社会经济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在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民居建设、就业升学、征地补偿、村(居)集体福利分配中,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正当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六)完善资料,规范档案。为了扎实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工作成效,必须按 照要求建立完善各种资料。乡镇、街道要有区上和本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诚信计生《五项制度》、《计生诚信协议书》样本、诚信小组统计表、诚信小组长花名册和开展工作记录等。村(居)要有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乡镇、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诚信计生《五项制度》、《计生诚信协议书》、《基层群众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诚信小组分组成员花名册、统计表以及公示资料,工作记录等。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其作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区成立“诚信计生”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务于二月底前报区领导小组。 (二)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将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开展“阳光计生”、“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以及评选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平台作用,促进相关公共服务与管理向村(居)和户延伸,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建立健全“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人口工作新机制,实行村级计生办和计生协组织一体化,进一步稳定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和自管小组长报酬待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条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巩固提高。乡镇、街道要及时全面把握“诚信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村、社,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解决难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活动成效,推进“诚信计生”健康发展。区人口委在每个阶段采取进村入户、座谈走访、调阅文件、查看制度、检查记录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由各乡(镇)、街道自我验收并上报验收报告和申请,区诚信计生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对达到标准的报送市级诚信计生活动领导小组并接受省、市级抽查验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质量。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完成之后,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诚信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第三篇:村级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于家湾村关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全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成果,创新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障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发全体村民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工作机制。根据区、乡两级关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计生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树立诚信计生工作理念、建立诚信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村营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村育龄群众普遍参与诚信计生,全村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全面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的目标,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 三、工作步骤及内容 第一阶段。强化培训,加大宣传。(3月1日----3月10日)全村结合开展“双联”活动,依托计生协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动员育龄群众积极加入诚信计生小组,结合“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对诚信计生小组长、育龄群众的培训,让他们积极履行宣传、服务、管理职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诚信计生,在全村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3月11日----3月31日)全村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人口数据及政策落实,充分了解群众需求,成立由村两委委员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育龄妇女相互信任的前提下,指导育龄群众自愿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荐诚信计生小组长,并建立会员小组和诚信小组合二为一的工作模式。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调查、了解民意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把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健全制度,组织实施。(4月1日----4月10日)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全村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研究制定《村民政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效果评价制度》;在深入调查、了解民意的基础上择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 第四阶段。签订协议,履行承诺。(4月11日----6月30日)在坚持“互信自愿、双向承诺、依法自治”的基础上,村委会与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并积极履行承诺,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7月1日----7月20日)在推行诚信计生工作中,各诚信计生小组要及时掌握民情民意,每半年召开一次诚信计生民主评议会,查找问题,整改落实,逐步健全完善诚信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力争做到群众满意讲信誉,政府守信会管理。 五、工作要求。 各诚信计生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重要性,今年全村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各小组在工作中统筹兼顾,靠实责任,明确分工,及时公开计生政务,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争把诚信计生打造成阳光计生。 于家湾村民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第四篇: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精选]XX县区***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及《**县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镇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中心,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行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县抵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到2012年底,全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进一步更新,群众婚育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全面实现,国家 和省、市、县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适应统筹城乡的新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诚信体系 1、以村(居)单位诚信为先导。各村(居)、单位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要以深化诚信计生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各村(居)两委、村(居)计生协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切实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以诚信组织为依托。各村(居)、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觉 自愿、互信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地理特点,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种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登记造册明确小组长所代表的小组成员,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 4、以双向承诺为保证。各村(居)、单位要以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村(居)、单位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力和义务。通过“双向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创新评价机制 1、诚信评价机制。建立由党政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社会贤达等多方参与的诚信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由政府内部评价为主向公众评价为转变。要建立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定期开展诚信计生部门、诚信计生家庭评比以及诚信计生信用等级评定。 2、诚信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诚信计生警示制度,对违反诚信协议的村(居)、单位和群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对诚信度差的村(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生育对象参加村(居)两委、人大代表等的选举及各类评先选优活动,实行资格限制。 3、诚信激励机制。要坚持政策引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不断提高诚信计生的感召 力和影响力。要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采取长效措施的群众给予一次性或定期奖励;要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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