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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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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2015年春季学期) 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2015年春季学期) 根据XX县区教育局2015年5月7日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预入住寄宿制小学,现有学生821人。根据上级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总体安排,按比例分配给石场片(含大木小学、岩

2、上小学)46人。资助标准:此次补助是按春季学期小学500元/生o学期、初中625元/生o学期下达,共计23000元。学校又按学生的实际及时对46人的名额进行分配,其中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15人,大木小学15人,岩上小学16人。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文通(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校长)副组长:何宣洪(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党支部书记)王子容(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副校长)嬴胜刚(新街村村支部书记)成员:蔡德宽施鹏博陈天寿陶涛 姜杰(教师代表)向兴梅(教师代表)蔡盛平(家长代表)项羽(家长代表) 三、补助对象 第二篇:石场乡中

3、心完全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2014年) 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2014年)根据XX县区教育局2014年10月20日关于追加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预入住寄宿制小学,现有学生830人。根据上级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总体安排,按比例分配给我校50人。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

4、/生o年,共计50000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文通 副组长:何宣洪王子容 成员。蔡德宽施鹏博陈天寿马忠平及各班班主任老师。 三、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第三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元厚小学2016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

5、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受助学生为精准扶贫对象。 2、困难寄宿生(校内或校外寄宿) 3、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6、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7、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8、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

6、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飞张忠贵 副组长:付向平牟开富 成员。肖佑何何伟峰钱春雷邓代兴代华铧张良孝陈美岑及各班班主任。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袁飞(元厚小学校长)副组长:张忠贵付向平牟开富 成员:钱春雷 何伟峰 肖佑何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廖卫华(五柱峰村委会领导)xxx(学生家长代表) 各班班主任 五、补助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元厚小学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350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

7、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6年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2人一(2)班:12人一(3)班:12人 二(1)班:16人二(2)班:18人 三(1)班:14人三(2)班:16人三(3)班:16人 四(1)班:16人四(2)班:16人五(1)班:16人五(2)班:18人六(1)班:10人六(2)班:18人 桂林小学:11人 大群小学:19人 前进小学:14人 板桥小学:56人 五柱峰小学:40人 总合计:350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少先队,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

8、(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凡是符合第二点共9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

9、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

10、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元厚小学2016年5月 第四篇: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2014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实施方案 许堡小学 2014-2-28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XX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军信 副组长:杨淑敏 成员。赵娟娟赵晓岚丁钰丽张亚萍杨淑敏王慧春刘

11、晓慧牛平霞王吉鸿。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年分别补助1000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

12、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

13、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

14、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篇: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西营镇中心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 组长:谢珉 副组长:李爱国陈德安汪义春 成员:詹重海张忠

15、林李天娥樊宗喜各班班主任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3、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4、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

16、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一年1000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政策: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 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委会确定受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和镇政府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公示受补助学

17、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财务处存档。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2013年10月27日 XX县区西营镇中心小学第14页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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