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任务分解表(草稿)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工作任务分解
建议时序
备注
一、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定量(约束性)
1、选定监测点位
实施计划中确定的项目对象为:6#排水系统、康定和园、西部云谷、尚业路
设施对象为:雨水花园和植草沟(暂未定具体位置)
2015.7完成
需尽快开展
2、布设监测设施
观测计量装置和雨量监测装置
2015.8完成
需尽快开展
3、开展不少于一年的管网流量连续监测
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数据进行实时记录,传送至信息平台进行储存和分析
2015.9-2017.12
4、建立MIKE模型进行计算
将监测获得的全年降雨数据输入排水模型中,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得出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实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2015.12前完成
结合《西咸新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水系统综合规划》、《沣西新城低影响开发专项规划》等工作开展(深规院等)
2
生态岸线恢复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现场检查等。
定量(约束性)
1、编制《西咸新区河湖水系专项规划》
梳理新区现状的各类水系,分析存在问题和需求,提出河湖水系的控制标准和保护策略,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手段。规划中要特别注意对接和落实主要河流水系的防洪标准,确定河湖水系保护线(蓝线)及其保护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相关指标(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率、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等),并衔接海绵城市防洪整治相关项目。
2016.6前完成
需尽快确定工作框架和工作要求,遴选项目承接单位(西咸规划局)
2、开展新河、白马河生态修复设计,渭河及沣河滩面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新渭沙生态湿地工程设计
在设计中应充分遵循海绵城市建设的水量和水质目标,并在落实至具体的工程参数
2015年12月前完成
需尽快开展前期立项工作,确定设计单位。选择1-2个项目设计开展规格较高的专家评审会
3、现场调研生态修复工程进展和效果,检查蓝线落实情况
按照行动计划中设定的时序开展
需确定相应责任人,尽快开展
3
地下水位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不评价此项指标。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数据。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1、选择示范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点
建议选择3-4个监测点
2015.7完成
需尽快开展
2、布设监测设施
水位在线监测装置
2015.8完成
需尽快开展
3、开展不少于一年的连续水位监测
建议每个月监测5次水位数据,数据进行实时记录,传送至信息平台进行储存和分析
2015.9-2017.12
4、开展地下水位升降情况评价
用逐月监测数据与近几年各相应季节地下水位高低情况进行对比,70%以上考核井水位降幅达到0.5米以内,即为地下水位控制达标率达到70%以上。
2016.12开展第一次评价
考核由陕西省水利部门统一执行。海绵城市技术支撑单位配合。
4
城市热岛效应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外遥感监测评价。
定量(鼓励性)
1、选择示范区内监测点和区外对比监测点
区内和区外各一
2、开展温度监测
布设温度监测仪器或购置热红外相机,在6-9月每天拍摄至少早中晚三张地温照片
3、热岛强度变化评估
对比分析两个监测点的温度变化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2015.7-9
2016.6-9
2017.6-9
尽快安排相应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协助
二、水环境
5
水环境质量
不得出现黑臭现象。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1、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
渭河、新河、沙河、沣河各两个监测断面,一个是河流进入示范区的断面,另一个是示范区内的断面,最好选择远离排污口,周边生态缓冲较好的的河段。
2015.7完成
需尽快开展
2、开展水质取样监测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每月每个断面至少开展一次取样检测,检测主要指标为TSS、COD、TP、TN等。
2015.8-2017.12
需尽快确定有资质的机构
3、开展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将示范区内断面水质检测数据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对比,需满足IV类标准;
将上游断面与示范区内断面监测数据进行对比,示范区内水质应不低于上游
每月监测数据获得后即进行统计分析
由技术支撑单位负责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鼓励性)
1、在前述地下水监测点开展取样和水质检测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每月每个监测点至少开展一次取样检测,检测主要指标为TSS、COD、TP、TN等。
2015.8-2017.12
需尽快确定有资质的机构
2、开展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将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需满足III类标准
每月监测数据获得后即进行统计分析
由技术支撑单位负责
6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1.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IV类。
查看管网排放口,辅助以必要的流量监测手段,并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1、开展典型排水分区雨水管网排放口水量监测
与第一项任务重叠。本指标重点考核旱季是否有水流出。建议选择6#排水分区。
2015.9-2017.12
2、开展其余排水分区雨水管网排放口的现场踏勘
每月开展一次踏勘排查。旱季不应有水流出。
2015.9-2017.12
由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单位配合
3、开展典型排水分区管网排放口水质取样检测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每场降雨取水水样不少于8个,检测主要指标为TSS、COD、TP、TN等。数据录入至信息平台进行储存和分析
2015.9-2017.12
需尽快确定有资质的机构
三、水资源
7
污水再生利用率
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和城区内水体水环境质量低于IV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再生水包括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水车等输送用于市政杂用、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类要求的污水厂尾水。
统计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中水站等)的污水再生利用量和污水处理量。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1、尽快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
在污水厂入口设置在线流量计量装置,数据自动传送至信息平台进行储存和统计。
原实施计划定为2017年完成,建议提前到2016年底完成,至少安排一年检测统计期
需加快推进,否则将影响该约束性指标的考核
2、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方案一,再生水厂与污水厂同步建设;方案二,再生水厂暂缓,但污水厂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达到要求水质标准
再生水主要用于市政杂用、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
尽快确定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3、开展再生水使用量统计
在再生水管道或者再生水车载取水口安装水表,按日统计再生水使用量,连续统计一年以上。再生水利用率30%(引自上报的实施计划)
再生水设施建成后
4、开展再生水水质检测
对再生水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用于景观、灌溉等用途,需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
再生水设施建成后
8
雨水资源利用率
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降雨量(折算成毫米数)的比值;或雨水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等。达到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目标。
查看相应计量装置、计量统计数据和计算报告等。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1、开展雨水回用量统计
在所有雨水回用设施取水口处,装设在线水量计量装置,统计年雨水利用量。数据自动传送至信息平台进行储存和统计。雨水收集利用率应占年均降雨量的15%以上。(引自上报住建部和水利部的承诺表)
尽快在已建有回用设施的项目中安装(如海绵城市展馆)。其他项目建设时同步安装计量装置。
由海绵城市技术中心专人负责,技术支撑单位协助。
9
管网漏损控制
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
查看相关统计数据。
定量(鼓励性)
1、开展漏损率统计
根据自来水厂供水水量数据、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各用户自来水用水量数据,计算管网漏损率。
尽快与咸阳市供水部门和公司取得联系,协议获取每月统计数据。
由海绵城市技术中心专人负责,技术支撑单位协助。
四、水安全
10
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
历史积水点彻底消除或明显减少,或者在同等降雨条件下积水程度显著减轻。城市内涝得到有效防范,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
查看降雨记录、监测记录等,必要时通过模型辅助判断。
定量(约束性)
1、有序组织开展内涝灾情统计
安排专人在较大降雨后进行内涝点位置、内涝深度、范围等调查记录。
尽快确定灾情统计方案
2、将内涝灾情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深规院负责
3、排水模型模拟分析
通过建立MIKE排水模型模拟现状和海绵城市项目建成后城区积水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模拟50年一遇降雨强度下的内涝情况,分析是否满足不受灾标准。
结合《西咸新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深规院负责
11
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二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查看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和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水质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定量(鼓励性)
1、供水水质监测
查看统计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水质检测报告。
尽快与咸阳市供水部门和公司取得联系,协议获取每月统计数据。
五、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2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土地出让、两证一书)、建设(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查看出台的城市控详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等。
定性(约束性)
编制《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包括城市水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排水防涝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等),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使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成为新区城市规划编制的法定组成部分。
2015.12之前完成
西咸规划局牵头,深规院负责
13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在城市规划中划定蓝线、绿线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查看当地相关城市规划及出台的法规、政策文件。
定性(约束性)
1、编制《西咸新区河湖水系专项规划》
梳理新区现状的各类水系,分析存在问题和需求,提出河湖水系的控制标准和保护策略,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手段。规划中要特别注意对接和落实主要河流水系的防洪标准,确定河湖水系保护线(蓝线)及其保护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相关指标(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率、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等),并衔接海绵城市防洪整治相关项目。
2016.4完成
西咸规划局负责牵头。建议尽快启动前期工作
2、编制《西咸新区蓝线管理规定》
参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结合西咸新区城市建设和河流的特点及《西咸新区河湖保护管理办法》,针对各层次规划中已经划定的蓝线编制《西咸新区蓝线管理规定》,对蓝线的划定、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切实保护蓝线。
2015.12完成
14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制定较为健全、规范的技术文件,能够保障当地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
查看地方出台的海绵城市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图集、导则、指南等。
定性(约束性)
1、编制《西咸新区海绵城市规划导则》(规划设计导则)
对新区建设海绵城市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指引、设计要点进行引导和规范。
2015.12完成
西咸规划局牵头,深规院负责
2、编制《西咸新区海绵城市设计指南/规范》
根据试点建设经验和研究成果,编制形成海绵城市设施的技术标准图集、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技术细则、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和维护技术规程等,整合形成《西咸新区海绵城市设计指南/规范》。
2017.6完成
沣西规划局牵头,建议启动相关的研究课题
15
投融资机制建设
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PPP管理方面的制度机制。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等。
定性(约束性)
1、编制《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办法》
确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按效果付费的绩效考评机制,与年径流总量控制量相关的奖励机制
2015.12完成
西咸新区财政局牵头,需尽快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2、编制《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细则》
规范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识别、测算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16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1.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须建立按效果付费的绩效考评机制,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相关的奖励机制等;
2.对于政府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须建立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相关的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等。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等。
定性(约束性)
编制《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办法》
2015.12完成
西咸新区财政局牵头,需尽快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是否需要增加出台其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17
产业化
制定促进相关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研发与产业基地建设等情况。
定性(鼓励性)
暂未安排相关任务。
西咸新区是否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
六、显示度
18
连片示范效应
60%以上的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形成整体效应。
查看规划设计文件、相关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查看。
定性(约束性)
查看规划设计及竣工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查看评价地块或项目是否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统计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建设区域的面积,计算其占海绵城市建设区域的比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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