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根据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区民政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民政工作素质和XX县区文明程度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注重实效,营造高效文明的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发挥民政工作优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梦”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开展组织宣传和系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保“三个实现”:一是在全面深入开展城市“三治”工作中
2、,实现在中心XX县区建设优美的市容环境;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三是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达到国家测评标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创建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3年5月25日6月29日) 主要任务是加大动员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开展思想动员。召开由全局机关干部、局属
3、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局属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方案。 2、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和内容。一是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活动,领会十八大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十八大精神来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开展“中国梦”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向前发展。二是开展学习苏区精神教育活动,传承和弘扬苏区宝贵精神财富,将苏区精神学习教育与创建文明活动结合起来,使之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三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局机关、局属单位通过板报、墙报、宣传橱窗、标语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氛围。四是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广泛了解创建
4、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推进创建活动(6月7月底) 对照创建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着力改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提高公共文明水平,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1、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壮大志愿者队伍,在全局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雷锋,做文明有礼人”活动;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注册招募和活动开展工作。 2、开展城市“三治”活动。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干部对官园里路卫生进行整治,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清理和单位庭院卫生打扫。 3、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组织、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服务
5、功能、文化生活、精神文明等建设。新增4个文明示范精品社区。4个社区正在筹备中。 4、加强民政婚姻登记窗口文明服务建设工作。做到优质服务、秩序优良、环境优美。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倡导遵纪守法、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邻里和睦、低碳环保、勤俭节约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文明、卫生、环保家庭创建超过20%,家庭美德知晓率大于80%。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7月1日9月30日) 1、做好文明创建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专人负责,收集资料齐全,并确保创建资料高标准和高质量。 2、实行定期督办制度。局创建办将对科室、局属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单位自查,按时保质保
6、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阶段:总结工作(10月1日12月15日) 按照文明创建测评标准和区创建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检查和考核,组织人员对科室、局属单位创建取得成效、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自评,以推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民政系统创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 2、加强创建工作的协调。全局上下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 3、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局属各单位要做到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并认真进行创建工作的总结,确保工作的推进。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