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建设无燃煤区方案 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定的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年)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无燃煤区的范围、面积 (一)范围。铁路路路街。 (二)面积。0.5平方公里。 二、建设无燃煤区的标准 拟建无燃煤区内,所有燃煤锅(窑)炉全部取缔到位,生产、生活及采暖所需热源一律参加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所有燃煤炉灶(含营业、单位食堂及居民生活)全部取缔到位,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杜绝露天烧烤。 三、工作步骤 为确保无燃煤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5月日) 区建设局、
2、行政执法局、刘寨街道办事处要对拟建无燃煤区进行全面、详细认真地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该区域的基本情况,包括居民人口、单位、工业企业的燃煤使用现状,以及推广清洁能源的可行性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5月31日6月10日) 区建设局、刘寨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板报、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使该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充分理解建设无燃煤区的意义,并能够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6月日) 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刘寨街道办事处分派专人到辖区居民人口、单位、工业企业使用燃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帮助,以推动无燃煤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总结
3、建档阶段(7月1日7月5日) 区建设局要对无燃煤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将各种资料认真加以整理,立卷归档,迎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设无燃煤区工作顺利开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建设无燃煤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明确责任目标 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对照无燃煤区建设标准,将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负责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区行政执法局负责该区域内燃煤大灶以及民用生活煤灶的取缔工作;刘寨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资料以及配合区环保局、执法局的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 区建设局要对无燃煤区建设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督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执法力度 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刘寨街道办事处在对该区域内燃煤炉灶取缔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反弹的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对于燃煤大锅炉,加强取缔或改制,加入集中供热或改用清洁燃料,按期不能完成任务的,报请区政府予以强行拆除;对拒不取缔或改制的燃煤锅炉、大灶,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强行予以拆除,以确保无燃煤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