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阳市教育局文件
安教基〔2009〕275号
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09〕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厂矿、民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强调如下: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省政府文件,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132号文件,不
断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要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全市中小学管理和素质教育水平,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解决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从2 009年9月1日起,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 0小时、9小时、8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使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要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依据省政府 132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新时期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监管,建立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督导检查机制。2 0 09年9月1日新学期开始后,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组成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执行省政府1 32号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结果和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情况要及时予以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炒作高(中)考状元及学校的升学率,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安阳市小学作息时间要求
2.安阳市初中作息时间表
3.安阳市高中作息时间要求
附件1
安阳市小学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8点前不得组织集中教学活动。
2、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3、对走读生一律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
4、小学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与夏季作息时间相同,下午上课和放学时间均提前半小时或一小时。
附件2
安阳市初中作息时间表
上 午
8:00
预备
08:10--8:55
第一节课
09:05--9:50
第二节课
09:50--10:20
眼保健操、课间操、课间活动
10:20--11:05
第三节课
11:15--12:00
第四节课
下 午(夏季)
15:00
预备
15:10--15:55
第五节课
16:05--16:50
第六节课
16:50--17:15
眼保健操、课间操、课间活动
17:15--18:00
第七节课
18:10—18:55
第八节课(高中)
注:
1、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
2、走读生一律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
3、全市初中学校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与夏季作息时间相同,下午上课和放学时间均提前半小时或一小时。
附件3
安阳市高中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8点前不得组织集中教学活动。
2、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3、对走读生一律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
4、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与夏季作息时间相同,下午上课和放学时间均提前半小时或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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