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管理制度13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第一条 目的作用 正确使用、保养、维护设备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的不正常磨损或损坏,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大修周期,降低备件消耗,减少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关键之一。因此,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设备。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管理,确保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能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职责 2.1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加强对本部门设备的管理,在生产作业活动中贯彻好“设备使用、维护
2、、保养规程”,认真抓好各设备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扎实。 2.2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应帮助和指导各车间制定和完善各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规程,使之达到合理、规范的要求。平时要多深入到车间督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的现象应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应通知其主管领导严肃处理。 第三条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的编制要点 3.1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正确使用方法。它是生产活动中操作者必须执行的法规。为此,认真编制好设备使用规程,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 3.2 每种设备都必须有具体的使用、维护
3、、保养规程,并以此作为设备交接班的具体内容。 3.3 每种设备都应在投产前编写好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并放置到该设备旁边,操作人员易于看到的地方。 3.4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3.4.1 设备的性能参数。 3.4.2 交接班制度。 3.4.3 操作者应具备和做到以下四点: a.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对照交接班内容及点检的内容进行检查、记录;b.操作顺序,严格按照设备操作顺序进行;c.紧急状态的处理; d.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3.5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3.5.1 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操作证上岗。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
4、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 3.5.2 设备启动前,必须按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 3.5.3 生产线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要熟悉和掌握开机前的联系方法和内容,应急方案的要求等。 3.5.4 进行必要的试操时,必须观察上、下工序和观察设备区域内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 3.6 操作顺序 必须先发出启动设备的警告信号,然后按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规定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设备在启动和运转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3.7 紧急状态的处理 当设备在启动过程或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要当机立断的立即停车,并按要求内容
5、进行后续处理。 3.8 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3.8.1 非本机操作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本机,严格按照“定人、定机、定岗”的原则。 3.8.2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3.8.3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乱割、乱焊和改变设备结构。 3.8.4 关键要害岗位(如锅炉、变配电所等),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8.5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操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确认签字。 3.8.6 设备在运行
6、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能够处理的,不得交下一班处理,本班无法完全处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应接着处理完成,并详细检查、记录其内容,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3.8.7 设备的运行部位或运转区域内检修,必须在停机后设备处于静止状态下进行,违背此项制度所发生的后果自负,同时公司还要追究其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3.8.8 设备在启动运行中,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监视,注意前后工序的衔接与配合,注意仪表指示变化,限制装置的灵活性等。 3.8.9 必须保持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每班工作人员应在当班对设备进行擦拭及区域内的打扫工作,以保持设备和区域的整洁,做好本职的“5S”工作。 第四条 设备使用、维
7、护、保养规程的制订和审批 4.1 设备所在车间、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召集车间设备、工艺、安全有关人员会议,布置制订本车间、部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的工作。有关生产工艺操作内容由技术开发部工艺人员编写;安全部分由生产管理部安全人员编写;设备管理员负责汇总编写工作。 4.2 生产管理部主任负责召开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的会审,技术开发部、车间办副主任及设备、工艺、安全主管工作人员参加。 4.3 两个及以上的车间通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由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负责召集会审。 4.4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经会审后,报生产管理部主任审核,呈报主管副总批准,贯彻执行。 第五条 设备使用规程的修改
8、5.1 生产工艺改变时必须经技术开发部主任的审核批准,以文字形式提前一周内通知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设备主管人员根据修改工艺,对原规程进行修改。 5.2 修改后的新规程须经车间主任审核签字,送生产副总审批后生效。 5.3 操作人员如发现规程有误或不完善之处,应向车间设备主管人员反映,设备主管人员员应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第六条 设备、维护、保养使用规程的贯彻 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发挥其应有作用,保障人身和设备运行安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 6.1 车间主任必须组织全车间职工学习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考核合格率应达100。 6.2 单台
9、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会同车间设备管理员组织学习使用规程,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3 新工人、学员及调换岗位的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经过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6.4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和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或定期地深入车间检查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操作,未做保养等现象,及时制止和列入车间对班组或岗位的考核,报车间主任,当月实施考核。 第七条 设备运行记录要求 7.1 生产过程中,运行的设备在负荷、温度诸因素的长时间作用下,机械零部件会磨损变形;电气原件的参数变化,会引起设备运行参数的改变,岗位操作者应及时记录下这些参数,能够准确地
10、掌握设备运行规律,以便对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检修,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7.2 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好适用的运行记录表格,由车间办在分派任务时一并交由操作人员执行。 7.3 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必须随时记录,记录的数据要准确、清楚、完整。 7.4 设备运行记录以机组或单台设备为单位,按照班、日、月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7.5 设备运行记录的内容,应反映设备的实际运行技术状态。需记录的内容有以下方面: 7.5.1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设备本体发生异常现象,如运转不平稳,出现振动噪音,检测装置显示数据不正常,局部升温超过规定;零部件不正常磨损、变形,出现轴向窜动,腐蚀及异常气味火花、冒烟等
11、情况。 7.5.2 设备控制系统的突然变化和异常波动的数据,如断电保护频繁的情况。 7.5.3 电气设备电磁性能参数的变化,如绝缘、整流、接地、电控激磁、变频等方面的参数及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变化情况。 7.5.4 动力供应参数,如蒸气、压缩空气、工业水压力、流量、流速、温度等变化情况。 7.5.5 设备润滑参数,如集中润滑油的压力、流量、温度及油脂质量变化,管路的泄漏和堵塞等异常情况。 7.5.6 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的全过程(包括时间、现象、原因、特征和后果),发生前有异常迹象等。 7.6 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发放和收集运行记录,并负责整理归档。 7.6.1 设备管理人员在收集整理运
12、行记录时出现有不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者,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给予经济处罚。 7.6.2 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岗位检查运行记录填写情况,对未做记录或记录不正确的的给以及时的纠正,并向车间主任反映。 设备维护保养细则第一条 公司的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即: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第二条 各级保养的内容:2.1 例行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的保养。内容包括:a) 班前的巡回检查,操作手柄/按钮及定位有无松动,检查油标是否缺油,各润滑点按规定加油,检查各限位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b)班中责任制:操作者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油标油位、保险装置、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传动部
13、分零部件是否松动。c)班后进行认真清扫、擦拭,作业场地做到整齐、整洁,附件工具是否齐全,做好交接和各种记录。2.2 一级保养: 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配合每月一次的保养。具体保养见设备保养计划,保养内容包括:a)除进行例保内容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b)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磨损的部位进行修补。c)各油毡、油线、滤清器和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进行清洗,使管路通畅无泄漏。d)紧固所有地脚螺栓,传动部分的紧固件等。2.3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的每3个月进行一次的包含有修理内容的保养。具体保养见设备二级保养计划,内容包括:a)全部完成一保所规定的内容。b)根据设备使用的情况,进行全部或部分的解体、检查、保养。d)更换或修复磨损的零件,并给下次二保或大修做好备件资料的准备。e)所有油箱、水箱,齿轮箱进行彻底清洗、换油、换水。f)校正安装水平,检查测量主要精度项目,修整小的滑动面和基础面。g)对电机进行清扫、换油,全面检查配电线路达到整齐、安全、可靠。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