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
2、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的选择:【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2、乙方在清偿借款后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3、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第四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
3、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2) 第十条: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