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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消防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658933 上传时间:2024-01-2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3KB 下载积分:11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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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派出所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贯彻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人员每日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在记录上署名。   4、将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受检单位,若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期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平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设专职管理员每日准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营情况。查看运营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定期试开泵,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在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本单位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贯彻防范措施,保证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解决,并拨打119电话告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单位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严禁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期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也许引燃其它物品的花。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查部门检查,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局限性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对的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规定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也许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实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用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合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合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记,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别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合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  2、对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将依据所导致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解决,除已达成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负责人将依法解决,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结识态度除责令补偿所有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妥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合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妥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导致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长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导致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因素的单位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导致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结识态度,除责令补偿所有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逼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解决程序解决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XX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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