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局干部选拔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根据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并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在局(会)机关内部开展竞争科级职务资格和干部轮岗交流。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对稳定、适度交流、公开竞争、择优任用的工作思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
2、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7、严格管理、违规必究原则。 二、选拔任用内容 (一)干部竞争上岗 1、竞争科级岗位职数 这次竞争科级职务资格,共推出4个职数,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资格2名,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2名。 2、任职条件和资格 参加竞争科级职务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资格要求必须达到的商务管理知
3、识和业务工作能力,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3)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资格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其中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的,应当担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干部轮岗交流 根据个人意向、岗位要求和干部培养需要,统筹安排部分干部轮岗交流,并逐步形成定期交流机制。 三、选拔范围和方法程序 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为是商务局(贸促会)机关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干部轮岗交流采用本人意向和组织调配的方式
4、进行。干部竞争上岗采用竞争科级职务资格和组织统配的方式进行。按照职数报批、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个人演讲、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报批、公示发文等程序分步实施,整体工作拟于4月中旬前完成。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动员。3月2日前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动员部署结束,即发放轮岗交流意向表。 (二)个人报名。3月2日5日。向局办公室(党办)领取竞争上岗报名表,填写后于5日下午十五时前交到局办公室(党办)。 (三)资格审查。3月7日前召开局党委会,听取对参与人员资格初审的汇报,研究确定符合竞争科级职位资格的对象,并张榜公布。 (四)个人演讲、民主测评。3月13日前,
5、召开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个人演讲,演讲者时间控制在十五分钟之内。 评委打分。评委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局领导和老干部代表等组成,评委的计分方法是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即为竞争演讲分。 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机关全体干部参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评议竞职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能否胜任所竞争领导职务的工作。民主测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具体方法是:总分=“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50+“差”票数25总有效票数。 (五)组织考察。3月中下旬。根据个人演讲、民主测评的
6、结果,由局干部选任工作组汇总分析后,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考察对象拟按照推出的科级职位数增加2名,确定考察对象后进行考察预告。 (六)党委研究。3月底。由干部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提交局党委充分酝酿,并以无记名票决的形式,研究确定拟任职务的干部。 (七)公示。根据局党委决定,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57天公示。 (八)任前报批、发文。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提拔正科级领导职务,需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系公务员调任的需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需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局党委在接到以上批复后,及时发文公布。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
7、开展,决定成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党办)负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我局的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本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参与竞争科级职务的干部,在考察预告期、公示期间若有反映问题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我局的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局办公室(党办)负责调查,并根据查实的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二)通过竞争上岗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考核胜任的,正式任命;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三)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若有变化,将通过局公告栏、局内办公系统提前通知。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