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安全生产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速崛起、奋力实现“双超”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护职工职业安全健康,遏制各类生产
2、安全事故发生。 三、治理行业(领域)和内容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易发事故企业和单位为重点,同时抓好电力、学校、特种设备、旅游、水利、农机、机械、商贸和渔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 (一)综合治理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
3、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执法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10、已确定需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4、见附件。 道路交通: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乡镇”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农村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5、;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
6、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管理;做好
7、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加强渔业船员职业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调整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
8、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总结,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前) 1、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具体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1、突出重点,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9、。进一步强化落实金属非金属和烟花爆竹安全整顿,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发布治理情况。结合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
10、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区政府将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
11、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除隐患,整改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防范事故发生,又要着力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及整改销号等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治本之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12、(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进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
13、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落实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安全专家等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六)广泛宣传,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每月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