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县区建设工地整顿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587216 上传时间:2024-12-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区建设工地整顿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县区建设工地整顿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县区建设工地整顿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X县区建设工地整顿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XX县区建设工地管理环境,提升XX县区形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设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XX县区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县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三三三六”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XX县区建设工地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设工地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XX县区建设工地管理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建设美好和谐县城和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 二、

2、目标任务 通过对建设工地秩序的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建设工地行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杜绝建筑垃圾、工程余土(渣土)、建筑材料乱倾倒、乱堆放,运输途中散落现象。建设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XX县区,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三、整治时间 2012.3.12012.12.31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XX县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工程余土(渣土)、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专项治理工作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县XX县区域内新建、在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杜绝建筑垃圾、工程余土(渣土)、建筑材料乱倾倒、乱堆放

3、,运输途中散落现象。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1、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工程余土(渣土)、建筑材料管理。其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经查处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在查处案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严格核准申请文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健全案例归档管理。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局规划区违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

4、想,提高认识。对全县XX县区建设工地开展集中整治,有利于规范建设工地合法程序和良好秩序,狠刹乱建之风,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整治行动是一项重大举措,在思想上要高度统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攻坚战。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监督,对社会影响大,群众意见大的问题进行曝光和处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等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将建设工地管理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及时,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者影响到局年度考核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扣年终考核得分,对完成较好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奖励。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