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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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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城2006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目前,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的稳定,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

2、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以下工作

3、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办发200481号文件要求,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四

4、)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实施步骤 各地要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全面整治、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省(区、市)内的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督查,并将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不合格的地区,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将下达整改通知

5、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检查仍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建设(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交通部门。参与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

7、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5102号),在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下设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由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等部委有关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对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出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三)依法监管

8、,联合执法。各地要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

9、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群众,要给予奖励。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能力。通过各地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第二篇:打击渣土、砂石等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望市政发201306号打

10、击渣土运输“黑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XX县区,打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安全、有序经营,根据城市管理“十美”创建工作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管理局打击渣土运输“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准副组长:蔡树刚 成员。朱朝晖杨忠明易静戴小平陈湘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湘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人员、车辆的调配、后勤保障及文字材料、信息的归纳、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二、整治范围 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廖家

11、坪街道 三、整治目标 通过对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建立安全、有序的经营秩序;减少事故发生,打击不当竞争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1、加强本地渣土公司车辆的规范管理,要立章建制,形成行业规范,从源头上治理“黑车”存在的利益链,达到消除“黑车”的目的。 2、要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黑车”,实行严管重罚,使黑车无处藏身,打击扰乱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3、对于长沙及周边地区过来的偷运车辆、无手续车辆(重点范围为经开区、麓谷)要进行专项整治,禁止外地车辆到本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4、对无证车

12、辆要严查、严扣,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偷运经营。 5、要严密巡查、监视,不按线路、时间、地点运输及乱倒、乱挖的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吊销营运资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15日)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此次“打黑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打黑”行动的方针、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黑车”危害,也使“黑车”驾驶员在心里上畏惧、在行动上畏缩,从而减少“打黑”行动的阻力,迅速推动“打黑”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7月5日)在此次行动中,局渣土办人员要进行全天候24小时巡查整治。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及白、晚班制度,分别由

13、易静、戴小平带队负责整治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工作人员对查处的车辆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探索出一套行业管理规范,并报请区政府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组织12次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章建制阶段(7月6日7月15日)通过对上阶段行动的整治及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制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出台望XX县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形成行业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下旬) 对上两阶段行动要及时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整治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渣土运输“打黑”行动是响应区纪委号召,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调度,明确此次

14、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打黑”行动作为单位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并计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 (二)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此次行动要讲究方式、方法、不畏强权、不畏强势;要讲原则,不畏阻力;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要杜绝工作中的徇私枉法、索拿卡要现象,在源头上、在思想上、在行动上,为本次打黑行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一是要通过和纪委的联系,争取区纪委对行动小组工作人员的监管,发现徇私枉法、索拿卡要及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人员要进行问责;二是要对此次行动的成果进行巡查巩固,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附: 1、渣土运输公司车辆信息登记表 2、望XX县区“黑车”摸底名单 二一三年五

15、月十四日 4附件2 望XX县区“黑车”摸底名单 XX县区及周边无营运资质车辆3040台。本地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30-35台。各乡镇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120160台。 第三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X县区打非办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处的安排部署,我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余人次,执法车辆20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含摩托车)10辆,处罚金额1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16、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我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总责,县打非办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为此次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针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打黑工作不能松懈,12月初,我办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活动,在黑车长期聚集的重点地段和城乡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通过悬挂过街宣传标语(10条)、设置1 宣传站点(5个)、散发宣传资料(2000份)等有效形式和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

17、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号召广大群众关爱生命,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黑车”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下一步集中打击“黑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强力整治 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中,县打非办执法人员不分昼夜,节假日也不松劲,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和群众举报的“黑车”情况,在“黑车”出没较频繁的重点地段和重要时段采用蹲点守候、上路布控、化妆侦察等方式,克服“黑车”隐蔽性大和取证难的困难,对全县范围内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县打非办领导亲自带队,靠前指挥

18、,与执法人员一道深入城乡结合部、客运站周边、重点乡镇,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强力整治,取得了实效。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我办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黑车”车主的亲戚、朋友或不明真相的群众殴打、谩骂,但我办执法人员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作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直到取得他们的理解。 四、区分性质,分类处罚 在县打非办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中,有为超长车送客的、有长安车拉货的、有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摩的”。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县打非办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对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并勒令其退出非法营运市场,对其他性质的车辆以教育为主,给予适当的处罚

19、。 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的精神面貌开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四篇:XX县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县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

20、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办法,采取政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积极配合,集中开展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全县客运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XX县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吕南海(县交通局局长) 张建民(县安监局局长) 何金友(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胡子平(县农机中心主任) 易盛开(县教育局局长) 刘开岑(县市政局局长) 邱庆华(县监察局局长)

21、伍治辉(县工商局局长) 杨新明(新兴管委办主任) 马照明(县运管所所长) 杨长德(县交警大队队长) 舒彬(县交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马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运管所4人(杨秀文、汪建国、周华、陈文鑫)、县交警队2人(查小波、谭林)、县客运管理局1人(田洪海)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10年5月25日起至2010年8月25日止。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取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保护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的行为,重点整治以非法从

22、事班线、干线道路旅客运输为主。 (二)结合部分试点乡镇通村公路验收评审工作的开展,部署安排我县农村客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环境,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采取打疏结合、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全面完善的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的面包车等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大量“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涌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专项整治工作组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互相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突出重点,及时掌握和摸清辖区内车辆

23、底数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和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非法营运行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统一行动指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严格按法定秩序依法从重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或保护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辖区内运

24、输企业、车站等,要在整治期间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运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强化督查,增强效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县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周内将工作开

25、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县人民政府。 第五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 厉打击非法行

26、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

27、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 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 职责分工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28、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

29、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 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0、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 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

31、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 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 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

32、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33、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 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34、。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 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 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第24页 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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