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XX年镇委两违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省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胎儿性别鉴定与中期引产管理的
2、长效机制,规范我院的医疗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两非”行动的严重危害。 我院相关科室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环境。我院要在妇产科病房及门诊、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彩超室的醒目位置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二)完善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我院妇科超声室和物理诊断超声室要建立超声检查管理规定、设备检查管理责任制和检查登记制度,严禁个人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加强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管理。 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应当先检查孕妇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术后要记录胎儿性别。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 命安全,需紧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经两名以上医生确认、签字,术后查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登记。发现妊娠妇女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 (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妇产科、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科要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计划生育、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科要安排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每一名医务人员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国家有关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
4、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根据XX县区卫生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工作时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日) 各相关科室根据部署,结合本专科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0日) 1、医务部对全院相关科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
5、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给予处罚。 2、各相关科室每月将“两非”工作情况向医务部汇报。 3、联络员将相关两非”工作情况上报区卫生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将开展整治“两非”工作以来的信息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探索我院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医院成立了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协调我院此项工作。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克力 组员:张铁林王尊丽侯丽辉宋云飞 “两非”专项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铁林(兼任) 成员:王珏满玉晶郑大伟 联络员:蔡宏波 科室责任人:
6、吴丽娟(妇科超声室) 郑大伟(医技楼超声室) 马坚贞(门诊二部超声室) 苑成鲲(妇产科a区) 满玉晶(妇产科b区) 冯晓玲(妇产科c区) 举报电话:医务部:82111401-8625 医德医风办:82111401-8627 (二)依法行政,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1、对于“两非”事件,由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涉案的科室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3、对于涉案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记过、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责任人负责整理本科室“两非”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搜集、整理我院“两非”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基层科,并抄报区妇幼保健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1年11月30日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