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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监督协管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585204 上传时间:2024-12-1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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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卫生局监督协管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2版)、省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

2、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全县17个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完善服务规范,调整服务标准,使群众更

3、多受益。 四、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五、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并深入职业有害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

4、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统一部署,开展对全县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县卫生

5、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六、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

6、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职人员主要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卫生院须在各村卫生室聘任12名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负责本村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依照省卫生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取得卫生监督检查员证,并在履行职务时主动出示证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三)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

7、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3、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参见附件 七、组织实施 (一)机构职责 1、县卫生局。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负责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 2、县卫生监督所。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估,和镇卫生院共同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三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负责收集全县项目进展信息及项目资金使用与综合管理。 3、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

8、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协管工作,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镇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将协管工作纳入常规化工作中,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并保质保量及时上报各项信息报表。 (2)村卫生室。负责本村卫生监督协管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在本村配合开展卫生监督以及协管工作。服从镇卫生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

9、费中统筹安排,全部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2411号)的标准执行。 3、拨付方法。补助经费分两次拨给,年初先预拨一部分,用于开展工作,其余的补助经费与目标任务考核挂钩,按考核得分比例拨付。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奖励先进单位。 4、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

10、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县卫生监督所成立县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王谋涛担任,副组长由夏则开、谢元曲担任,成员由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层层建立领导机构,

11、确保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以期使卫生监督检查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2年版)XX县区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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