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销社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县社决定对理事会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核实供销社系统改制、尚未改制企业留存的供销社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为社有资产规范管理创造条件。 三、实施时间 2012年10月28日至12月15日。 四、清查基准
2、日 资产数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30日。 五、清查范围和内容 1、资产清查范围。县供销社理事会尚未改制企业全部资产、已改制留存企业的供销社资产、改制企业中的供销社资产。 2、清查内容。单位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资产使用情况,账内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等。 六、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的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2012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主要工作是:成立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动员培训、开展自查。 2、重点清查阶段(2012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按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县社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抽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和产权界定
3、结果的初步意见,报县社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3、汇总分析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资产清查各类经济报表进行归类、汇总,并将汇总结果输入微机,建立档案,总结分析结果。 七、工作要求 1、县社理事会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并要落实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完成清查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清查时间,影响清查进度。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如果不符,找清原因,加以说明;重点清查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并做到账、证、物相统一。 3、在重点清查阶段,各单位要将会计账本、凭证、报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承包协议等资料准备齐全,以利于重点清查工作的开展。 4、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恶意隐瞒、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