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经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凡涉及农村经营管理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现信息公开,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形式 区农经局分为主动公
2、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主动公开是根据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主动发布区农经局产生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是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主动公开信息之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所提出获取相关信息的申请及时受理、答复。 区农经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中国”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通过农经信息网、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开等其他辅助性平台和途径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要求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九大类,由办公室按程序和时限发布。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若信息发生变化,应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
3、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 2、政策法规。包括单位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在文件生成5个工作日内发布。 3、规划计划。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主要负责人审核;专项工作计划、总结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分管负责人审核,在信息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立即发布。 5、工作信息。包括领导活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领导讲话、统计信息、资金信息、三农信息、惠民项目、信息公开年报。领导活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
4、负责人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领导讲话、统计信息、资金信息、三农信息、惠民项目、信息公开年报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公开年报在每年12月底前发布)。 6、机关建设。包括人事信息、机关活动、奖惩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 7、业务工作。包括业务信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 8、社会监督。包括听证会、审计结果、监督投诉。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 9、财政资金。包括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经主要负责人
5、和分管机关负责人审核后,在预算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按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要求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有关科室负责办理、办公室统一答复。 1、办公室对申请人递交的区农经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进行审查,凡要件完备、可当场受理的,应当场予以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要件不完备的,应退回申请人予以补正。 2、办公室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递交的区农经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转交有关科室办理。 3、有关科室收到办公室转交的区农经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人拟获取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料报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
6、时送办公室;对经过审查确认不属区农经局掌握的信息或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将有关反馈意见送办公室。 4、办公室根据有关科室报送的信息资料或反馈意见,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五、信息公开的审查与确定 区农经局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区农经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进行审查,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保密审查与确定实行科室科长(主任)负责制,由承办人初审后递交科室科长(主任)审核发布,科长(主任)不能确定的,报分管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审定。 六、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考核 区农经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实行严格考核,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区农经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