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旧府发201228号 旧县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级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旧县乡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旧县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武胜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武安监发201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
2、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行业 (1)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2)未经批准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
3、。(3)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4)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5)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作业场所无警示标志。 (6)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7)生产、经营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8)向个人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10)未经批准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11)危险化学品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内的。 (12)危险化学品零售户经营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化学品。 (13)危险化学品商店内违规存放
4、大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最高储存量不得超过1吨) (14)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面内设置生活设施。(15)危险化学品禁忌物料混放、混存。(16)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2)经营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 (3)“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一证多摊”“流动摊”进行经营或零售网点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6)零售经营点超量储存(7)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8)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 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9)携带烟
5、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将零售点设置在集贸市场或非法设立烟花爆竹超市。 (11)未执行零售网点购货记录。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旭东(乡长)副组长:徐奇灵(副乡长) 组员。宋兴贵、朱长江、陈亮以及各村、乡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宋兴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
6、项行动2012年5月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各村和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结合本辖、本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 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
7、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 通过采取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全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及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做好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的,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 (三)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