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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镇环境连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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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镇环境连片实施方案 根据省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关要求,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通过示范项目实施,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创造条件,确实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大竹镇决定对大竹村进行闽江流域富屯溪沿岸村庄连片整治建设,现制定如下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连线连片推进村庄整治,以点带面,扩大整治成效,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努力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整体谋划,系统配套。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握发展趋势,通盘筹划村域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布局区域功能,做到“点、块、线、面”有机衔接,生产、生活和生态同步改善,整治、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传承历史文脉,体现各自特色风貌,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开展环境治理和村庄整治。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点带面,线块结合,着重抓好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确定工作重点和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示范先行。选择大竹村的新街、福苑新村、付家、庙下通过连片综合整治,率先开展示范; 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 逐步深化。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 二、示范区背景及必要性 (一)概况 大竹村地处XX县区东南部、富屯溪畔,316国道和鹰厦铁路贯穿全境,距城关23公里,交通十分便捷。辖有1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584人,林业用地3.6万亩,耕地面积1446亩。2009年实现村财收入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75元。 富屯溪邵武境内的大竹溪流域总长度为16.1公里,流域面积达89平方公里,属富屯溪邵武段较大的支流之一,年平均流量约7立方米/秒。 (二)大竹连片整治的必要性 大竹溪流域是闽江上游三源头之一,流域长,面积广,基础设施簿弱,防灾减灾的任务十分艰巨,对富屯溪畔的大竹村进行环境连片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环境和提升区域生态质量的不可缺少的工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做好大竹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目的和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三、治理措施方案 大竹镇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大竹村闽江流域富屯溪沿岸村庄连片整治示范时限为2010—2012年。按照2010年、2011年、2012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1年进行项目成效小评估,3年进行成效大评估。详实制定如下措施: (一)预期实现目标 1、总体目标 大竹村闽江流域富屯溪沿岸村庄连片整治总体目标。针对目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增加整治经费投入,实施专项环境整治工程,确保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和加强,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保持好山好水好景,促进农民人居生活环境和质量得到提高,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率达95%以上。 2、具体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中央整治指标值 2012年目标 1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0%100% 2生活污水处理率 ≥60%85% 3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 100%100% (二)连片整治工程建设内容 1、生活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 (1) (1)生活污水收集即污水排放沟渠建设:在行政村新建污水排放沟,规格为0.7米*0.5米,总长6100米 (2) (2)生活污水处理即人工湿地处理建设 2、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建设 (1) (1)户外垃圾收集设施 根据大竹村实际,在每个村民小组新建2-3个垃圾池,共建18个垃圾池 (2) (2)垃圾转运设施 为了便于收集及转运垃圾,购买一辆数量的拉圾清洁车来清运垃圾 该工作流程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保洁员转运---专用车辆清运---垃圾处置场处置。 3、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 根据大竹村实际情况,农户畜禽都是散养,畜禽污染主要采取家村沼气池建设,共建沼气池20口。 4、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 (1)设置警示标志牌6块 (2)拟在饮用水源周边建围网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0年6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参照各项指标开展自查,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初步整治。 2、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召开大竹村闽江流域富屯溪沿岸村庄连片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和整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围绕创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动员全村,积极参与整治。 3、落实攻坚阶段(2010年8月—2012年12月):成员单位以及大竹村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促进活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5、完善和小结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按照《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方案》三部委(国发11号)精神要求,组织自查自评、补缺补漏。 (四)项目预期效益 1、环境效益。环境建设进入良性循环,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保持好山、好水、好景。 2、社会效益。群众对环境状况、居住条件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经费概算 1、投资测算依据 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采用平均投资指标估算法进行估算。 2、资金筹措 明确治理所需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投入、自筹资金。 3、总投资测算 大竹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分为污水处理项目、垃圾污染处理项目、畜禽污染处理项目及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总投资110.28万元 (1)生活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建设共投资95.3万元,其中:生活污水排放沟渠建设拟投入61万元 人工湿地处理建设拟投入34.3万元:(2450平方*140元/平方=34.3万元) (2)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建设投资9.52万元(见附表) (3)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2万元,建沼气池20(口)×2500(元)=5万元(4)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总投资12.32万元 其中:设置警示标志牌6块,计2万元; 拟建围网5100米长;见附表二 五、运行管理 (一)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运行维护资金来源采取镇村财政补助一些,村民交纳一些等 (二)设施管理维护 项目完成后,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委托村自来水协会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由大竹村村民委员会管理;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由大竹镇镇建站负责管理。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分户治污设施如沼气池则实行“自用、自管”。进行常规化管护,提高工程质量和使用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大竹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林敏任组长,综治副镇长陈磊为副组长,农技站、经联委、林业站、卫生院、大竹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闽江流域富屯溪沿岸村庄连片整治工作办公室,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村里也相应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主任负责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形成了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领导亲自抓,各单位积极配合及小组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力度,增强环境整治保护意识 1、阵地宣传,营造环保氛围。利用村宣传栏刊登环保政策和环保科普宣传资料,在镇街区设立永久性环保宣传标语,利用集日举办环保咨询活动,订制环保宣传单发放到各家各户及在中小学开办环保课,让他们从小树立环保意识。 2、召开户代表会议宣传。利用每季度一次户代表会议宣传环保国策、政策法规,发动全体村民都来珍惜环境、关爱生命和保护生态,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到环境整治的活动中。 (三)明确各项建设任务,落实环境整治各项措施 将环境整治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投资110.28万元组织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收集池及转运点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及网管改造工程等三项环境整治工程。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加强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每月对大竹村的环境整治情况实行量化打分,根据每月督查情况,确定年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励和罚款。提出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管措施,示范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调度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考核验收等。 大竹村民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五日 第二篇:XX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许政〔2010〕66号)精神,按照《XX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从解决区域性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位于重点流域和区域、国家重大工程和政策实施区、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存在环境问题的村庄连片地区作为主要整治示范对象。 2.示范先行。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综合整治,能够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项目区域,率先开展整治示范。 3.确保实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获得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 4.整合资源。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各部门涉农资金在连片项目区进行整合。 5.逐步深化。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 (三)时限划分。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时限为2011—2013年,3年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2010年。我市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启动示范工作的上一年,按照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每年市进行项目成效小评估,3年省进行成效大评估。 二、示范区选取和项目设计要求 (一)示范区选取的原则。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明确的重点地区基础上,优先将以下地区作为示范区: 1.15个中心镇试点、5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许昌XX县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和北汝河、颍河橡胶坝以上等重点区域流域,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沿线。 2.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需要通过连片村庄同步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分布地区。 3.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4.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的地区。 (二)示范项目设计的要求 1.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要满足以下3个基本要求: (1)示范项目区原则上应在同一县级行政区范围内; (2)示范项目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具体可视当地情况而定; (3)拟开展治理的连片村庄存在同类环境问题或影响相同的环境敏感目标,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2.优先支持的示范项目: (1)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解决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的连片村庄污染治理项目; (2)在不出现重复投资的前提下,与国家在重点流域、区域开展的重大环境保护工程实施进度一致的村庄连片整治项目; (3)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的地区的项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2011—2013年连续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具体指标 1.改善示范区环境状况 (1)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2)保护目标水体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 (4)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60%; (5)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6)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7)群众满意率≥95%。 2.提高示范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 (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处理率≥90%,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模式处理率≥70%; (2)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3)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 (4)户外道路硬化率≥90%; (5)林木覆盖率≥40%; (6)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 3.建立健全示范区农村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建立完善环保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环保专干人员。 四、连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技术规范和实施计划 (一)整治范围。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中心镇试点、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逐步向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建设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循环经济试点村、村容村貌试点村、市级以上生态村、迁村并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移民迁安村)、交通枢纽和工矿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等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 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矿污染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工业企业“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导致的周边农村地区水源、居住区、农田污染进行治理。 (三)技术规范。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包括对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的清理整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改造等。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4章“给水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包括通过管网将污水收集到大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生物膜法处理系统、土地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模式,和单户或联户通过化粪池、小型湿地、发酵池、沼气净化池、mbr(膜生物反应器)、净化槽等对污水采取就地处理的分散处理模式。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50445—2008)》第7章“排水设施”、《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第5章“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控制”和省环保厅即将印发的《XX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包括就地填埋和资源化利用(沼气、堆肥利用)等方式。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5章“垃圾收集与处理”、《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第6章“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控制”。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涵盖选址要求、场区布局、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及固体粪肥利用等方面,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建设污染治理工程及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具体技术规范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 4.其他指标。户外道路硬化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8章“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林木覆盖参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户用卫生厕所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6章“卫生厕所类型选择”及“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要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技术指标参照《无公害农产品管 理办法》(农业部质检总局令第12号)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7号);村容村貌整治标准参照《XX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指导标准(试行)》(豫建村镇〔2008〕16号)。 (四)实施计划。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启动整治示范项目,以15个中心镇试点、5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许昌XX县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和北汝河、颍河橡胶坝以上等重点区域流域,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沿线为重点;第二期以具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为重点;第三期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全面推广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成果。争取通过3年的连片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保基础水平。 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的实施进度安排,列出工程量进度与时间对照表,作为项目实施进度后期考查依据。 五、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来源。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同意将我省纳入第二批全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的复函,中央财政将在三年内向我省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其中2011年2.5亿元、2012年3亿元、2013年3.5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1∶1的投入比例。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为3∶4∶3,财政直管县省、县两级资金配套比例为5∶5。市、县级配套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解决,鼓励县级增加配套资金。另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对我市农村沼气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投入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7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综合整治工作要在3年内全面完成,各乡镇要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筹措资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2013年年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并接受省政府检查验收。 整合涉农资金。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要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使用方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优先支持中心镇试点、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区开展集中连片综合整治。鼓励支持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要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示范先行的原则安排项目,项目布局应相对集中。 (三)资金拨付程序。省财政厅在中央资金下达20个工作日内,按照安排,先行全额下达中央资金预算指标。在市、县(市、区)资金到位后,由市级财政、环保部门向省财政厅、环保厅提出申请并提供市、县(市、区)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经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核确认后按资金配套比例下达省级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政府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乡镇政府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由县级财政部门核拨给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县级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 拨付项目尾款;县级财政部门在项目决算审查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四)资金监管。市、县两级财政、环保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财政局、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审批。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2009〕17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确定项目总数及投资额度。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申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初审,经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并下达各地市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乡镇政府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20个工作日内,将经省辖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报省环保厅备案。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级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市财政、环保部门视当地情况统一安排招投标,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具体项目施工。市环保部门在项目实施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省环保厅备案。市财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并在县(市、区)政府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验收,市环保部门在项目通过工程验收4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决算书等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环保厅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抽查。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环保厅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实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公示制。各级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承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统一领导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组织实施的领导。 (二)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由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卫生局配合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由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道路整治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负责乡镇绿化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畜牧局配合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农村地区矿山企业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配合负责乡镇及村庄的规划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配备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支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县各级政府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于每月月底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市财政局、环保局。市财政局、环保局将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环保厅。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市财政局、环保局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四)落实责任。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内容、范围、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及中央、省、市、县投入资金数额,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形成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不等不靠、以我为主、主动治理农村环境的县(市、区)、乡镇,要予以必要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县(市、区)、乡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XX市人民政府) 第三篇: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78号),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精神,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xx镇村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镇干部、镇直各相关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各相关村主任组成,专门负责组织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具体实施。镇政府多次组织各项目所在村干部、各有关镇直部门领导召开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就各部门资金整合和项目申报及实施进行了工作部署,对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扎实推进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把我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基本情况 我镇通过积极努力争取,于2012年被纳入了xx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镇,申请并获得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总资金956.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637.4万元,自治区级配套资金191.22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27.48万元)。项目涉及我镇回龙、训村、思贤、新铺、都梅、龙窝、xx、新科、富回、殿村、古令、洞心、题甫13个村,项目内容包括13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各示范村垃圾收运设备的购置等。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今年初,我镇政府召开了各相关村参加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按要求确定了我镇回龙、训村、思贤、新铺、都梅、龙窝、xx、新科、富回、殿村、古令、洞心、xx13个村作为今年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我镇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县环保局对各示范村对各个项目村庄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勘察,包括项目所在各村基本情况调查(村庄人口、地形、可集中收集污水的户数和人口、生活污水走向、拟建设污水管网长度、确定明渠或暗渠或塑料管、确定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等),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成立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确保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多次召开了工作会议,对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落实了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制度;与xx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治理目标责任状,各示范村也与镇政府签订了治理目标责任书。 (三)做好项目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项目资金下达后,县、镇通过项目所在村庄村务公开宣传栏,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把我县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说明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以及达到的治理效果,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和发动,落实了大部分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四)项目资金落实和管理情况 目前,虽然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还没有下达到我镇,但我镇也积极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各项宣传发动工作。建立了xx镇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相关制度。确保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 (五)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3个示范村垃圾收运设备已经由自治区环保厅集中进行政府采购,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和预算编制目前已完成,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另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也正在同步进行,预计9月底项目可全部开工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项目还在进行预算编制,下一步还要进行财政评审,自治区要求在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在12月前通过验收,困难很大。 2、根据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和中标设计单位到回龙村、洞心村现场堪勘,上述两村的所有自然村由于地形及农户屋宅分布的原因,均存在难以有效收集生活污水的难题,如采取分散式治理,由于各村民门前屋后的土地基本上预留为住宅用地,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占用的土地无法落实。上述两个村项目目前暂时无法开展设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尽快完善项目所在行政村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环保局审批。 2、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定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和培训教育,加快推进工程进度。 3、尽快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工作。 4、由于自治区环保厅不同意我镇回龙村、洞心村两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调整(申请调整为xx镇四落村、雁村),为切实有效地推进我镇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环境连片 整治工作任务,我镇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更积极地与回龙、洞心两村的村干部以及村民沟通联系,争取早日落实回龙、洞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占用的土地,确保我镇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xx镇人民政府年xx月xx日xx 第四篇: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宿办发[2011]108号、《XX县区“生态泗洪〃美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遍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三整治一保障”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生态泗洪〃美好宿迁”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改善乡村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为深入推进泗洪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时间 沿青临路、孙石路两侧500米范围内自然村庄及路两旁50米范围内沟渠路道都是本次整治范围,工作时间为10天突击,5天扫尾。 三、整治标准 沟渠路边按水利工程标准执行,达到“三光六平十二条线”。村庄环境整治按如下标准: (一)村庄风貌 1、建筑外观整洁,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村庄实施建筑物全部出新涂白; 2、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加强村庄绿化,对古树名木采取了保 护措施; 3、无露天粪坑和乱堆乱放; 4、无污水塘、臭水沟,河道沟塘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二)环境卫生 1、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转运; 2、无露天焚烧秸秆,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3、制定了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4、有明确的卫生保洁、垃圾收运人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三)配套设施 1、饮用水水质、水压、水量满足需求; 2、道路满足居民基本出行需求。 (四)关于对草堆、猪圈、厕所处理的几点建议 1、关于草堆的处理。(1)卖掉;(2)集中堆放。 2、关于猪圈处理。(1)空圈一律拆除;(2)如有生猪的,限时拆除。 3、关于厕所处理。(1)按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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