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为靖江“二次跨越”开拓新局面,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创建xx县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事故发生,保证全市安全
2、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沈康华同志任组长,成中苏同志任副组长,安监科、管理科、监理所、培训班、推广站、农机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理科、监理所具体负责实施。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服务”机制,岗位责任明确,监督检查机制、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及奖罚措施健全,通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形式,将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民机手。市农机局与各农机站分管站长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求和奖罚措施;市农机监理所与各执法检查组签订农机监理执法检查责任书;检审期间,市监理所
3、与机手签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由农机站站长负总责、分管站长负主责,分工到人,责任明确。管理科、监理所执法人员对全市分片包干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见表(略)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xx省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每季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例会。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五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提高检
4、验率和农机安全技术状况。 四、狠抓监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监理员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次,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xx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通过学习,使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得到真正的提高,达到“六求”:即思想上求“正”,作风上求“硬”,工作上求“严”,素质上求“高”,能力上求“强”,服务上求“优”。 (二)监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农机站改革对全市监理员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因工作变动调离监理工作岗位的同志,一律收回其有关证件及胸章;对一些政策水平低,业务技能差,
5、群众评议低,确实无法胜任监理工作的执法人员,报相关部门批准,取消其执法资格;对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的同志,对其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调入从事农机监理工作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规范,行政处罚书写文书规范。 五、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一)制定xx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
6、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详见靖农201031号关于印发xx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三)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xx省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
7、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及完善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是新形势下实现农机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下沉,防线前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源头管理,监理所、各站应组织监理员、管理员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机械彻底排查摸底,并逐一分类、登记。根据2010年泰州监理所工作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继续认真做好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的工作。各站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监理所做好创建工作。按照市农委创建要求,对未获得“农机示范镇”的镇农机站,须在本辖区内创建市级标准农机“示范村”1个、“示范户”2个;对已获得表彰的“农机示范镇”的农
8、机站要完善提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局复查。今年我们将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充分发挥重点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的热潮。 七、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管理,坚持按公告目录上牌,按机主属地上牌,按技术标准上牌,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严把驾驶员领证资格审核、理术科培训、考试考核关。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规定,对未经培训、未经考试的坚持不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章记录较多的一律组织复训和重新考试。 八、认真贯彻落实市农委、市公
9、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靖农201028号关于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09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农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此农机监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
10、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监理所、各农机站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并在排查治理已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的发生,争取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二)市农机监理所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在田间、场院及乡以下道路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黑机非驾”,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上道路拖拉机、纯农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各检查
11、组全年安全检查不少于8次、4个工作日。 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1)严格执行xx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八条禁令;(2)严格执行xx省农业机械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各司其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追车,防止发生意外。 (三)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尤其是外籍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在主干道进行联合整治。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悬挂外籍号牌的本地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进一步将其管理规范化。监理所要与转籍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做好驾驶人的动员教育工作,在本辖区内杜绝挂外牌现象。整治
12、重点为: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员无牌证行驶;非法拼(组)装或超技术标准的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未进行年度检审的拖拉机及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违法带人、超载、超速、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严格执行辖区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农机执法人员单独上主干线检查。 九、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机市场整顿 (一)做好农机配件、维修网点的检查、登记、发证工作。 (二)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清理、整顿农机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引起错案的执法当事人,半年发生错案二次以上,全年发生三次以上者,除扣发年度奖金外,给予取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经教育仍继续频发错案的,应停职检查或调动岗位。 (三)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市农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守xx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八条禁令。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局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