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扶贫办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县扶贫办党员干部对机关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全县扶贫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
2、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拓宽支部和党员、支部和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支部团结凝聚、带领党员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廉洁从政、拒腐防变,拓宽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新途径。 三、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扶贫开发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扶贫开发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依法依纪原则。党务公开必须遵循党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其他党内条例,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和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作表面文章,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强化服务、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党员、群众了解党组织工作,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干民,把党员、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党务公开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依据。 (五)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党务
4、公开取得实效。 (六)积极稳妥原则。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党组织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既要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完善提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 三、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广大党员、群众关注的党务工作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在不涉及党的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基本目录附后)。 四、公开程序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等重大问题,经支部集体讨论后,原则上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顺序进行公开。 五、公开形式 对于党内公开的内容,以会议、党内文件、党内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在外网、宣传栏进行公开。 六、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要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