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县区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581301 上传时间:2024-12-15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32.3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区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XX县区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区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XX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县城违法违章建筑的有效整治,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进一步美化环境,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XX县区县城。东至环城路、西至河边大道、南至黄沙坑路口,北至电大一街。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具体为: 1、县城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3、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接建、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道路沿线XX县区城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行政村及居委会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并在10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XX县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相关管区、居委会XX县区级部门成立工作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设立专题节目和专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建立组织。召开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XX县区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拆违办”);并成立由国土局、建设局、各管区、街道居委为主的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逐村、逐路、逐社区、逐巷、逐类一一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情况报县拆违办。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强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拆违办,由县拆违办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县拆违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 2、依法强拆除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建设、国土、法院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总结强拆工作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讲话、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极少数阻碍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拆违安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制定强拆预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领导干部要亲临强拆现场组织指挥,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应先进行相应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强拆过程中,要采取诸如隔离强拆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断气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医护力量,及时对意外事故开展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实施强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违法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掌握违法事实,收集违法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同时,对拒不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实施强拆,并对强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在强拆过程中公开威胁、谩骂执法人员,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串联闹事、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果断处理。 (四)坚持干部带头,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带头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以不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拒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除强制拆除其违法违章建筑外,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且对违法违章建筑未予补偿安置的,可以暂不实施强拆。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顾大局,讲团结,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刹住违章建筑行为。 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任务。 XX县区规划局 第二篇:XX县区平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X县区平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 2005-07-06 各村(居)、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维护城镇建设秩序,遏制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城镇投资环境,提高城镇环境质量和品位为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抓手,建管并重,强化整改,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为实现“三大平水”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平水镇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重点及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镇各村、规划建成区、工业集聚点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镇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建章建筑,具体为: 1、规划建成区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影响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3、擅自占地搭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4、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沿线和影响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居委会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对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不供电、水等措施。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镇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镇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 1、建立组织。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平水镇违法建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汇总情况报镇拆违办。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各村成立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3、多渠道公布通告。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关于平水镇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通告》,做到家喻户晓。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下旬) 1、核实公布,自拆自纠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镇拆违办,由镇违法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镇拆违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镇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 2、联合行动,依法强拆 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仍不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依法执行强拆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第四阶段:巩固阶段(9月上旬至9月中旬) 1、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按照规划方案由镇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及时做好拆违还道、拆违添绿增景工作,防止新的违法违章建筑出现。 2、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结合的违法违章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国土等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措施。同时形成群众、村(居)干部和镇干部的自治监管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网络。二是严格按照有关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规范城市管理行为。三是加快外来民工公寓建设,降低和消除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市场需求。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高度重视公共安全的高度,把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选动作和当前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做到认识、组织、人员、精力四到位,确保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把整治任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村干部、驻村指导员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加大违法违章整治工作力度,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3、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一项复杂、繁重的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交流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互相支持、相互帮助,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事件。镇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协调、督查职能,要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4、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好的典型,更要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在整个整治期间始终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 5、堵疏结合,协调发展。要一手抓整治,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一手抓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外来民工公寓建设,切实改善住房困难户和外来民工的居住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三篇:高XX县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实施方案高XX县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实 施方案 根据《XX市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高XX县区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现场会精神,举全区之力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严格落实“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工作要求,以当年实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主要目标,坚决拆除2010年发生的各类违法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章建筑,有计划逐步拆除历年以来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巩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成效,建立“打非拆违”(打击非法用地,拆除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机构 为确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XX县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友林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盛XX县区党工委副书记 俞小平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江民强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曹会瑜 成员:陈筱琴 余士良王学云徐惠明江镇林王军华杨东徐春玲李宁波吴艳余世建区党工委委员 区党工委委员、高XX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党工委委员、区组织部部长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高新国土分局局长高新规划分局局长区建设环保局局长区党政办主任区财政局局长吕蒙乡党委书记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XX县区综合执法大队,由江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周守信、吴发时、胡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村委会、入园企业负责人组成。 三、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未取得规划、用地、建设等许可证的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区域内的各类违章建筑。 四、工作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以乡为主”,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安全稳定”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管委会对辖区“打非拆违”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各类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负有决策、指挥、协调直至依法强拆的职责。管委会将拆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乡、市场。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村。乡、村、企业、市场主动服从管委会统一安排,按期自行拆除涉及的违法建设,并负责清理现场。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照法定要件,事实调查要清楚、证 据确凿、适用法律要准确。违法建设产权单位或个人对强制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坚持主动防控原则。“打非拆违”工作防在先、控在前,坚决遏制新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加强防违控违前臵管理,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对在建的违章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四)坚持综合治理原则。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坚持打击社会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严历查处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三拳并重,形成全社会的整治合力,有力促进清理整治任务完成。 (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根据《XX市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制止、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部门单位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视情节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坚持安全稳定原则。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依法拆除的方针,抓好拆违安全教育,增强维护社会稳定意识。通过制定周密的拆违预案,确保安全责任到位,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工作职责 (一)乡主要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拆除。 2、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即制止并报告。 3、及时组织自有力量对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和拆除。 4、自有力量拆除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遇阻需要上级支持的,及时向高XX县区管委会报告,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工作。 5、严禁所辖村委会、村小组、村民违法出售集体土地资源乱建私房,督促已发生违法出售土地的立即退回。对拒不退回者移交上级组织立案查处。 6、负责按有关规定上报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手续。 (二)村委会主要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摸排、防控和协助拆除。 2、加强巡查,在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当日应当及时发现,一经发现,应先制止,并在当日向乡政府报告。 3、动员违法建设者自拆,对自拆有困难的,负责帮助拆除。 4、对拒不自拆的,争取上级组织支持,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工作。 5、严禁所辖村委会、村小组、村民违法出售集体土地资源乱建私房,督促已发生违法出售土地的立即退回,对拒不退回者立即向上级组织报告。 6、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由所辖村负责承担,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群众工作。 7、负责上报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 (三)企业、市场主要职责: 企业、市场要确保本单位范围内不得有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有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应立即制止并拆除,同时向高XX县区党政办报告并组织强拆。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由企业、市场承担,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群众工作 (四)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公安、城管、国土等部门参与本辖区内重大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 2、负责受理企业、市场、乡、群众举报信息。 作。 3、每季负责召开区属部门、派驻机构、乡、村的违法建设和通报打非拆违工作。 (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2、负责监察区属部门、乡、村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的尽职尽责情况。 (六)组织部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党员、干部在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工作。 (七)农林水局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划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并完善手续。 (八)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报低保、贫困户建房手续 (2)负责上报低保、贫困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报领手续。 (九)财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高XX县区管委会区属部门、派驻机构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及工作管理经费。 (十)建设环保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报和审批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工程手续。 2、负责上报和审批企业、市场的建设工程手续。 3、负责对已审批的企业、市场工程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十一)信访办主要职责: 1、负责拆除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中出现的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 2、协调上级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党政办公室报告。 (十二)城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和下辖乡乡、村、企业、市场整治工作效果 2、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制止,协同乡、村、企业、市场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3、受理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举报并进行查处,限期自行拆除或强拆,并通报给乡、村、企业、市场。 4、负责协调市城管支队参与高XX县区管委会对重大违章建筑的拆除。 5、负责上报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 (十三)规划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报和审批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规划手续。 2、负责上报和审批企业、市场的建设规划手续。 3、负责对已审批的企业、市场工程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十四)国土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制止,协同当地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受理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及时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受理。 3、负责协调市国土支队执法人员参与高XX县区管委会对重大违章建筑的拆除。 4、负责上报、审批、办理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产权证。 (十五)房管部门主要职责: 1、确保所有直属公房不出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所属直管公房进行改造。 2、对发现的直管公房违章进行查处和拆除,并协助其他执法部门进行强拆。 3、严格审查各类房屋的确权登记条件,不得为违章建筑、有产权房违法改扩建部分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4、负责上报和办理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产权证。 5、负责房屋安全鉴定。 (十六)公安分局主要职责: 公安部门制定强制拆除行动维稳工作预案,依法有效维护拆违工作的现场秩序,妥善处臵整治工作中各类群体性事;制定打击涉及违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乱建私房的社会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其他部门主要职责 司法、供电、供水、文化、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执法范围和工作职责,把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并全力协助、保障其他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强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阶段201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1、召开全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乡、村、企业、市场对XX县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摄像取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制度。建设,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依法制定违法建设界定标准和拆除程序。 3、乡、村、企业、市场各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制定拆除方案和汇总上报告等工作。由市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核实事实、认定等拆除相关准备工作。 4、各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5、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自网站、橱窗,乡、村、企业、市场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公示。新闻媒体通过建立专栏、专题等形式,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拆违拆迁的重要意义,揭示违章建筑的危害性,为拆违拆迁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 1、自拆阶段。国土、规划等部门依法向违章建筑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告知自行拆除时限。乡、村、企业、市场要认真做好应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现场督促自拆。 2、助拆阶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自行超出或自行拆除却有困难,由管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帮忙实施拆除。 3、强拆阶段。对在规定时限内拒绝拆除的,由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强制拆迁性的,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城管、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可并处罚款。对被确定为强制拆除的房屋,自告知之日起,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供其水、电、气。 (三)总结提高扫尾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拆违工作,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和情况,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乡、村、企业、市场各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表彰。总结我区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经验,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城市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行“一案双究”,既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当事人,又严格追究责任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巡查报告责任。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居)会委对所辖范围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有巡查报告职责,成立管委会,乡、村委会三级组成的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组,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并将巡查组名单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查组负责对辖区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和制止。如出现以下问题,严肃问责。 1、对区内正在做基础的违法建设,未及时报告并做好劝阻工作,造成一栋违法建设做好基础的。对巡查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所在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对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撤换)同时追究乡镇(街道)包片领导的责任,并视拆除情况再给与相应处理。 2、对辖区内正在做基础的违法建设,未及时报告并做好劝阻工作,造成两栋以上违法建房做好基础的,对所在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予以免职,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予以停职,并视拆除情况再给予相应处理。 3、对辖区内正在做基础的违法建设,未及时报告并做好劝阻工作,造成五栋以上违法建房做好基础的,对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对管委会巡查组组长予以停职。并视拆除情况再给予相应处理。 (二)查处打击责任。国土、综合执法大队负有巡查、查处、打击、拆除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职责,各执法队伍根据职责按片划定巡查范围并报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巡查中发现非法用地和违 法建设后,对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如出现以下问题,按属地管理和包片负责的原则,严肃问责。 1、巡查中发现或接到报告后,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作出处罚决定(区规划局作出规划处罚决定),并会同管委会实施拆除的,对包片的中长予以免职,对分管的副大队长予以停职,对大队长予以诫勉谈话。 2、巡查中发现或接到报告后,没有及时拆除,导致违法建房建成一层或一层以上的,对分管的副大队长予以免职,对大队长予以停职,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国土局长责任。 (三)教育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有监管职责,村民建房要通过党政联系会集体研究,并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报批,如本辖区出现无序建房,将严格追究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小组及当事人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本单位已经参与非法买卖、转让土地或实施违法建设的干部职工,必须动员其在2010年12月24日前主动退还土地和土地款或拆除违法建筑,逾期没有到位的,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教育管理不力的责任。 (四)公开监督责任。新闻媒体负有舆论监督职责、广大人民群众负有公众监督义务。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珍惜土地、爱我家园的浓厚氛围。区设立打击非用地和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8336861。并实行举报有奖制,对举报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经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 第四篇:关于清理整治神河集镇过境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关于清理整治神河集镇过境公路两侧 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 随着神河镇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但过境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违规建筑和乱堆乱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路建设,交通安全,镇容镇貌和“双创工作”。为改善集镇环境,提升集镇形象,神河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双创”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县交通局的指导下,决定对集镇过境公路两侧违章违规建筑全面清理整治,并配套建设排水、路灯、绿化等基本设施。因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整治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群策群力,对集镇过境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违规建筑和乱堆乱放片区开展全面综合整治,解决集镇群众普遍关注的镇容镇貌“脏、乱、差”的问题,使我镇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有明显改观;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集镇市容综合整治成果,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进一步实现集镇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有序化,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和谐建设。 二、成立过境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集镇过境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违规建筑和乱堆乱放片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李玉宏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屈轩同志任副组长,1 各镇属站办所及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所,具体业务由镇规划所所长鲁绪斌同志负责。 三、综合整治范围及违章违规建筑整治标准 神石路大桥至平安路口(含下街过河大桥周边)路段;神河老石桥至神河中学路段;吕赤路神河大桥至老农机站门口路段(含计宣站下便道路)。 凡未经规划、国土、交通、公路部门批准,在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乡道5米控制线内的建筑物、杂物堆放点均为违章违规建筑,一律限期拆除,恢复原貌,对在限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的建筑物,由综合整治工作组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若出现阻挠施工,无理取闹者,将组织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因设计要求,需个人自行建设的,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对神石路神河大桥至平安路口(含下街过河大桥周边),双河口大桥至敬老院公路两侧1706米范围为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点、窝棚、旱厕、破旧建筑、残墙等进行拆除,并修建美化墙,栽植绿化隔离带;在主干道路段安装路灯,增设交通、卫生等警示牌;修建神石公路两侧排水沟渠、涵洞910米。 (二)对神河老石桥至神河中学2000米路段范围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点、窝棚、旱厕、破旧建筑、残墙等进行拆除,并修建美化墙,栽植绿化隔离带;增设交通、卫生等警示牌。 (三)对吕赤路神河大桥至老农机站门口路段(含计宣站下便道路)800米路段范围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点、窝棚、旱厕、破旧建筑、残墙等进行拆除,硬化路面200米,并修建美化墙200米,粉刷墙体面积1200平米,栽植绿化隔离带100平米(计宣站门前);增设交通、卫生等警示牌。 2012 神河镇人民政府年11月7日3 第五篇:西河乡制定集中整治违章建筑实施方案西府发[2012]42号 中共西河乡委员会西河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